第6章

路婉婉送個餛飩,莫名其妙把自己給送了過去。

她坐在電瓶車上,面對拒人千裏之外的天才教授,心情十分忐忑。對方樂意吃餛飩當晚飯,說明對方沒有因為前一天的泡面而厭棄她。

是好事,對吧?

路婉婉習慣被人用厭惡態度對待了,如今想爭取被人正常對待一點,都沒敢太過期待別人能更友善對待她。陳付山是她奪回身體後,第一個在書中有名有姓的人,還不是主角,在她心裏很特殊。

路婉婉糾結斟酌了半天話,先來自我介紹:“我是路婉婉。”

她用了“是”,而不是用“叫”。她是真正的路婉婉。

陳付山在對面微微頷首:“Samberill,陳付山,你可以叫我Sam。”

依舊是沒什麽表情,態度有些疏冷。

Sam有點土土的嚴肅感,但英文名最後的發音加重,聽上去可可愛愛,像是一個天使的稱呼。路婉婉幾乎能從這個稱呼裏聽出他爸媽對他的愛意和期待。

比起小說裏一直用的“陳付山”來說,“Samberill”有一種極端反差感,將疏遠在天上的冷漠神祇拉下神壇。這是只關注男女主情情愛愛的狗血小說裏根本不會寫到的東西。

路婉婉只要能發現一點小說裏沒有的東西,就心情特別好。她朝著陳付山笑:“Sam教授來這邊度假,每天都會去海灘寫東西麽?”

“Sam。”陳付山對此表示,“格羅騰迪克可以放羊,我當然可以在海邊解題。”

路婉婉微笑頓了頓:“有道理。”怎麽辦,完全沒聽懂。格羅騰什麽?為什麽他要去放羊?是比陳付山成就更高的人麽?

相當慌張,萬分無措。

陳付山的重點在前面,想要對方稱呼自己親昵一些。路婉婉的重點在後面,但完全沒有能理解陳付山的冷幽默。

在前頭負責開電瓶車的青年學生差點笑死,很想去自己群裏和同學們吐槽這一段對話。

好在他尚且還有人性,知道紳士替自己教授解圍:“格羅騰迪克是現代幾何學的奠基者,二十世紀最偉大的數學家。1966年獲得了菲爾茲獎,數學界的諾貝爾。他是激進環保主義者,70年和數學界決裂,去放羊了。後來有再出來教書。”

路婉婉聽了青年學生解釋,拐了七八個彎終於反應過來:“啊,原來是這樣。”

那一句話的意思就是:數學家跑去放羊都很正常,他一邊幹別的事情一邊做題目更正常,不要覺得太意外。

解釋後的笑話當然不會太好笑。

路婉婉決定新想一個話題:“Sam教授……”

陳付山再度開口:“Sam。”

路婉婉總算後知後覺意識到面前的人並不想讓自己稱呼他為“教授”。

確實,從陳付山的年紀和外貌來看,常人真的很難將他看做一個學識淵博的天才,總會先被他的外貌所吸引,其後才關注到他的才學。

她乖乖把稱呼改回來:“Sam。”

這樣一打岔,路婉婉頓時忘了她剛才原本想要說什麽,愣愣著盯著陳付山,開始出神:她剛才新想出來的話題是什麽來著?

九年時間給她帶來了一些後遺症。不能動不能說話,就只能放空去想一些東西,或者跟著“路婉婉”學習。

海風將她細碎的頭發再次吹亂,糊了她小半張臉,卻沒能將她的魂吹回到這電瓶車上。

今天兔子的眼睛沒有昨天紅,看上去更加自然一些。

陳付山將頭上的帽子摘下,伸手戴在了路婉婉頭上,言簡意賅表示著:“頭發。”

路婉婉伸出手連帽子帶腦袋一起按住,發現自己竟然當著外人面走神了。她臉上迅速發燙,忙再次順了自己頭發,對陳付山道謝:“謝謝。”

青年學生將電瓶車開到他們臨時居住的別墅處,將車停好。

路婉婉下了車,站在一旁,一手拿著餛飩,一手拿著帽子。

青年學生問著陳付山:“Sam教授,今天還要去超市買東西麽?”

陳付山走到門口去開門:“你去。”

青年學生才下車,一臉懵逼站在車邊上:“什麽?”

平時去超市買東西不是教授的外出鍛煉方式之一麽?這還能替代?

陳付山打開門站在門口,冷靜看向自己學生:“梅傑,你的課外作業除了適量補充一些科幻作品之外,應該再增添一點人文社科。我想學校有不少教授會很高興看到你的第二專業申請。”

青年學生非常迅速堆起一個極為諂媚的笑容:“教授,我這就去超市。路小姐有什麽需要我帶的麽?”

路婉婉茫然看看陳付山,又看看青年學生,選擇搖頭:“不用了。我就是過來……”

對哦,她是過來幹什麽的?

陪Sam吃晚飯?

路婉婉發現好像有哪裏不太對。她現在難道不應該在家裏好好找自己的基金管理人,好好理一下自己的財產狀況,然後再推進一下幼兒園事業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