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定風波

他一天不挨打,渾身都難受

制服首惡以後, 剩下的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

齊三爺被江雪聲的琴弦絞斷了一條胳膊,崆峒長老被釘穿了第三條腿,先後宣告再起不能。兩人一個倒地哀號, 一個跪地喘息, 被汗水浸濕的頭發一綹一綹貼在額頭上, 活脫脫便是兩條苟延殘喘的落水狗。

舒鳧剛一想到這裏, 立刻在內心向狗道歉:對不起, 辱狗了。

至於淩奚月, 這人倒是個精明的, 非但沒有出手協助崆峒長老, 反而在江雪聲拋出琴弦那一瞬間催動傳送符, 一溜煙地尿遁了。

挺牛逼啊,舒鳧想。

不愧是要做病嬌男配的男人。光是這一手審時度勢、見好就收的技術,就比男主那個鐵憨憨高了一個段位。

可惜是個病嬌。

這一次, 他沒有遇到溫柔治愈的女主姜若水,自然也不會再有之後求而不得、焚心似火、劍走偏鋒、巧取豪奪的一系列魔鬼操作。舒鳧衷心希望, 他能夠珍惜這次機會,積極治療, 洗心革面, 重新做人, 保住那點來之不易的逼格與智商。

畢竟在原著中,大多數角色非蠢即low, 或者又蠢又low, 這兩樣東西實在稀罕得很。

這樣一來, 或許淩奚月還能成為一個不太辣眼睛的反派,把自己從垃圾桶裏拯救出來。

總而言之, 希望他千萬不要再戀愛了。

就算要愛,也請他去愛惡毒女配,實現反派的內部消化,自然降解,還女主一片綠水青山。

但是,舒鳧沒有想到——

……

“阿月,阿月!你沒事吧?”

淩奚月那道傳送符是崆峒長老親手繪制,質量過硬,一轉眼就將他傳送到了千裏之外的山頭。

在那裏,他豢養的靈寵——一條通體純黑的博美犬正在等候,毛茸茸、圓滾滾的,像個活蹦亂跳的煤球。

“阿月,你嚇死我啦。不是說好了,在青城辦完事情才回來嗎?是不是老色.狼又為難你了?我幫你咬他!”

博美已開了靈智,一口軟糯奶音,顛顛地沖他跑過來,蓬松的大毛尾巴搖成了一朵花。

是的,博美,狐狸犬。

淩奚月及冠那年,他家大哥親手抱來了這條狗,說是送給他的禮物,讓他當作自己的靈寵。

淩霄城中人盡皆知,大公子淩鳳卿的靈寵是一匹狼,來自北方雪山之巔,通身也是雪一樣的白,看上去威嚴而又高貴。

就如同“淩大公子”給人的印象一樣。清冷高華,飄逸若仙。

但在淩奚月眼中,大哥空有一身好皮囊,內裏不過是一個高配版的齊新蕾。至多比她更陰險一些,懂得拐彎抹角地羞辱人,用一條狗來提醒他眉眼高低。

白色的狼,黑色的狗,涇渭分明,高下立辨。

淩奚月知道自己勢弱,在露出獠牙之前,他只能做一個溫順的、與世無爭的弟弟,安靜地等待時機。

大哥讓他養狗,他就乖乖地養。

幸好狗很可愛,他看著也有幾分喜歡,覺得比人順眼多了。

養著養著,狗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說淩奚月有八鬥真心,在他遇見姜若水之前,其中七鬥可能都喂了狗。

“阿玄,你別緊張。”

淩奚月伸手擼了把狗頭,眼角彎彎,依舊是一臉無可挑剔的溫柔笑意,“你瞧,我這不是好好的麽?崆峒老兒沒有為難我——他再也為難不了我,也為難不了任何人了。這麽多年來,我的心情從來沒有這樣暢快過,只可惜動手的不是我自己。”

“???”

博美歪著小腦袋,一雙亮晶晶的眼睛好像兩粒黑葡萄,直勾勾盯著他瞧。

淩奚月:“……”

沃日,好可愛。

淩奚月沉迷奪嫡,無心風月,視美人如紅粉骷髏,看一條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換在平時,他這會兒就該在內心感慨“不如擼狗,搞事情不如擼狗”了。但這一次,他卻意外地躊躇一瞬,提了個風馬牛不相及的話題:

“我這次去往青城,原本是想打探清楚‘窮奇’一事,日後將消息送給大哥的仇人,也好給他添些麻煩。只是,我沒想到……”

回想起方才齊家那一幕,淩奚月一手按著眉心,抿出個半帶無奈的苦笑:“沒想到,我這邊還沒問完,那邊苦主就殺上了門,好生厲害,當場把齊三和崆峒老兒都給廢了。若是我跑得不夠快,下一個被廢的就是我了。”

“這麽厲害呀。”

博美一吐舌頭,“廢了也好,老色.狼一直看不起你,偏心著呢!他也不想想,要不是大少爺故意害你,讓你流落黑市,被人剝去了身上的鹓雛血,你又怎麽會比不過大少爺。以後要是你們相爭,他肯定幫著……”

“噓。”

淩奚月伸手按住狗嘴,“說什麽呢。我怎會與大哥相爭?只不過,如果他自己絆了一跤,跌出個好歹來,淩霄城不可一日無主,鹓雛後裔不可一日無君,我取而代之也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