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第2/4頁)

“住嘴!住嘴!操你媽——”李峰突然激動起來,從審訊椅上掙紮,如果不是戴著手銬,他甚至能撲過來殺了謝妙。

謝妙卻還不停:“怎麽了,這就受不了了?你這麽聽不得實話嗎?你殺人的時候是不是也是這副猙獰的表情?可那又怎樣呢?你就是把所有比你強的男人殺了,這世界上也多的是能給老婆孩子提供穩定幸福生活的人,你永遠都比不上他們,你真是個可憐蟲。”

李峰啊啊啊大叫起來,此時此刻的他終於不再維持被抓捕後那副唯唯諾諾的畏縮模樣,而是兇態畢露,跟操刀想要殺謝妙時那樣,咆哮著:“但我殺了他們!不是想離婚嗎!不是要把兒子帶走嗎!那就都去死!去死!去死啊!”

謝妙冷眼看著他,利落地把頭發又紮起來,拿起筆:“那麽請你把你的犯案過程詳細地說一遍吧。”

李峰吼完了,發現兩個警察都冷冷地看著他,誰都沒給他多余的眼神,好像他是這個城市的垃圾一樣,他越發不滿、憤恨,流露出的憤世嫉俗的態度,跟平常判若兩人。

再加上采取的指紋與現場采集到的一模一樣,兇器也被找到,李峰是這樁連環滅門案的兇手,基本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他似乎也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不是什麽都不說就能躲過去,於是他也幹脆地交代了。

原因很簡單,他不甘心。

畢竟是讀過書的,心高氣傲,覺得自己跟其他人不一樣,可事實就是做普通工作他學歷不夠,做苦力活他體能跟不上,工地多勞多得,他賺得也不比別人多,家裏老婆帶著孩子過得很辛苦,而李峰這人雖然沒什麽能力,但對著老婆孩子卻常常吹牛,給他們畫大餅,告訴他們早晚有一天帶他們到首都生活。

可首都是什麽地方?

一個民工,怎麽可能把老婆孩子帶過來?

孩子生了一場大病,他還在首都打工,家裏又沒有父母,老婆帶著孩子跑得心力交瘁,為數不多的存款也花了個精光,貧賤夫妻百事哀,這話放到現代也同樣適用。

離婚後,李峰整個人都渾渾噩噩的,他無家可歸,便留在工地上,工頭說給他開工資,就讓他守著工地。李峰想去買包煙,便看見了那個在超市門口玩耍的小孩兒,進去跟老板閑聊了兩句,老板聽說他也是外地人在首都打工,還額外送了他一包,收銀台被拉開的時候,李峰瞧見了裏面大把的鈔票跟硬幣。

隨後老板娘出來,笑眯眯地對老板說做好了飯,讓他準備關店,一家人吃團圓飯。

李峰走到門口的時候,突然惡向膽邊生。

沖動只是那一瞬間的沖動,但卻再也無法回頭了。

他讀過書,也蠻喜歡看推理小說,因此他用孩子威脅妻子綁住丈夫後,在超市裏找了幹凈的橡膠手套戴上,哪怕老板哭著求他別傷害他老婆孩子,李峰也沒有饒過他——這個窩囊了半輩子,總是活在謊言跟幻想中,不滿足於現狀又不肯上進只想混吃等死的男人,終於發現自己也能成為神。

掌握他人生死的神。

接下來他便瞄準了那些特定人群,都是外地人,在首都穩定下來的,不僅如此,他還記得走監控死角並且破壞攝像頭,接下來的每一次作案都比上一次更加精進,直到第四次,前妻告訴他她已經再婚了,對方也是二婚,沒有孩子,對兒子很好,讓他不要再聯系她。

沖動的李峰才會在第四起案子的女性受害者身上刺了好多刀,他恨前妻,也恨那個二話不說跟著前妻走的孩子,但也許他更應該恨的是自己。

交代完後,李峰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樣,短暫的“神”從他身上離去,他不過是個令人作嘔,隨意剝奪他人生命的罪犯。

謝妙走出審訊室,把外套從大管手上接過來穿上,李峰還在那念叨著女人嫌貧愛富雲雲,完全不知道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大管期待地問她:“剛才你說的話是真的嗎?”

謝妙頭頂蹦出一個問號。

“就是那個,你說你對你男朋友其實一點感情都沒有的話?”

謝妙正想回答,一擡頭,小臉兒一白:“……”

大管不明所以地循著謝妙的視線看過去,就瞧見那個“沒感情的男朋友”不知道什麽時候來了,正在不遠處看著他們,顯然剛才他那句話被聽到了。

謝妙義正詞嚴道:“胡說八道,請你不要汙蔑我跟我男朋友的感情,這個世界上我最喜歡他了!”

說著沖宿懷安露出一個討好的笑:“你怎麽來啦?”

“給你送飯。”他提起手上的飯盒,“也不看看幾點了?”

謝妙心虛地湊過去,“麽麽噠。”

宿懷安被她給逗樂了,攬住她的肩膀,看向陳隊:“你好,我可以先帶她去吃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