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第2/2頁)

“伯爵有一個養女公開資料是好友之女,好友過世後將年幼的女兒托付給好友撫養。養女16歲結婚,1年後死於難產。她要是活到現在,該有33歲了。”

“是她”阿比蓋爾先是欣喜“收養”果然是最好的合法化身份尷尬的孩子的方法,但又驚訝於沒想到他們的姐姐早就過世了。按時間算起來,姐姐去世的時候,她大概也就剛出生。

母親不知道知不知道自己那個可憐的長女已經死了。

這都要怪路易十三

她嘆氣,“我們的姐姐真是不幸。”

“是啊,非常不幸”

“她的孩子呢”

“孩子活了下來。”

“唉”活下來就好。“你沒有去找那個孩子嗎”

“需要找嗎姐姐都不在了,找他也沒什麽意義。”

“是個男孩”

“對。”

“唉你說的對,找他也沒什麽意義。噢,我知道你的生父是誰了”

“是誰”

“堂拉斐爾奧卡蘭薩伯爵。”

克勞德震驚臉,“你怎麽知道的”

“路易派人調查了你羅莎琳娜和我。”

克勞德一副快要暈倒的神情,“天哪”

“怎麽了噢,我是把他狠狠罵了一頓,為什麽要調查我啊討厭死了。”

“他是國王,他身邊出現了陌生人,肯定會有人調查的。”克勞德不是因為這個煩心,“你知道奧卡蘭薩伯爵是什麽人嗎”

“他是母親的第一個丈夫,西班牙姐姐的生父。”

克勞德擦了擦額頭,“你想過嗎為什麽先王不同意母親的第一次婚姻”

“路易和我都猜母親當時也許是先王的情婦。”

克勞德憂郁的一笑,“母親會不會是先王的情婦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奧卡蘭薩伯爵是我們的舅舅,中間的那個。”

作者有話要說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的具體描述是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實際上跟“離婚難”沒有一毛錢關系。現代社會,女性只要不是全職主婦,都會有財產分割問題;就是全職主婦,如果有子女,還有子女監護權與撫養權的問題,可以說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是雙方已經就以上問題磋商完畢之後的最後一個步驟,現在民法典的這條規定就是將這個步驟加了一個30天的期限。

實際上絕大部分離婚根本就不去婚姻登記機關,而是走法院程序,以前是50元的訴訟費,有沒有其他費用忘了,反正不貴,雙方簽好離婚協議書,當天就能辦理完畢。

什麽家暴離婚難家暴了你報警了要走法院的呀,家暴立案要求離婚是兩個案子,一個是走法院民事庭申請離婚,一個是走法院刑事庭要求賠償。難道有人覺得家暴了對方還能跟你好好協議離婚想啥呢

什麽怕離婚冷靜期內男方轉移財產你財產都沒有分好,你去離的什麽婚不管去民政局還是去法院,辦事員都要雙方簽署的財產及子女監護權撫養權的協議書的呀沒錢沒房沒崽的,離婚最爽快,因為啥都不要分。

所以妹子們也不必恐慌,離婚冷靜期並不會造成“離婚難”,當然反對肯定是要反對的,這純屬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但當局有什麽深遠的考慮,那就不是我等小民能考慮得到的了。

再者說了,離婚冷靜期也不一定是壞事,這要是能讓想結婚的人考慮一下離婚成本,結婚更謹慎了,也很好啊,這甚至都不是女性單方面才會考慮的問題了,男性肯定也會考慮的,對吧結婚率降低了,自然離婚率就降低了。

至於為什麽我國離婚率近20年來進入21世紀之後呈逐年升高狀態這不是因為選擇離婚的人增多了,實際是因為70年代生育潮的一批在90年代之後開始進入婚姻進入90年代生育潮,磨合幾年發現不行,那麽從2000年之後,就開始訴求離婚,於是你看數據覺得我國離婚率偏高,還是逐年升高,那是因為結婚率也同步提高了,有人結婚才有人離婚啊,不談結婚率只談離婚率那就是制造焦慮,不談70年代生育潮目前這一批是90年代生育潮的適婚男女人數就是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