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我喜歡的少年挺拔而燦爛(第2/3頁)

“......”

在男人怔然的目光中,她眼眸微擡,語氣嘲弄:“因為我嫁的就是她丈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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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代的人相互之間真的是有壁的。

對於顧長英來說,余琨瑜跟晏汪掩飾真相,含糊其辭,只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想要在她去到金陵前先下手為強,捍衛自己的正室身份。

是不要臉至極,惡毒的要命的做法。

所以她積極反抗了。

一路上和晏汪道盡了自己這些年的辛酸苦楚,揭露了余琨瑜藏在漂亮外表下的醜惡內心。

然而對於晏汪來說,心儀的對象結了婚這件事,遠比臨時上司是個虛偽的惡人來的更讓人心傷。

所以他聽的失魂落魄,肝腸寸斷,心不在焉。

至於他那位人面獸心的上司余琨瑜——

對於她來說,她之所以可以隱瞞顧長英的身份,反而是為了對方的未來在考慮。

在余琨瑜心裏,顧長英“被迫離婚”這件事,已經成了必然,不可能更改的結局。

那麽再去彌補顧長英的方法,就是要在離婚的定論上,為她爭取最好的局面。

顧長英從小在膠安縣這樣一個小地方長大,又被父母養在後宅,幾乎沒怎麽見過外人。

所以除了親友,其實知道她長什麽樣的人並不多。

其二,顧長英年紀很小,在金陵,有錢人家的姑娘像她這般大時,基本都還在念中學。

她又沒和江時同過房,清清白白,可以說是個名副其實的少女。

余琨瑜覺得,完全可以把她當做是江時的親戚來處。

等小姑娘到金陵來後,就替她安排一個學校,再安排一個幹凈的身份,讓她去念書,去接觸接觸外面的世界,想必她的思想很快就會開闊起來,不會再拘泥於那一方後宅小天地。

等她習慣在金陵的生活了,她是想自由戀愛,抑或是想回老家侍奉父母,都隨她自己。

如若她想自由戀愛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那憑江時的本領和身份,兩三年後,金陵應該有許多人家可以供顧長英選擇。

——當余琨瑜把自己的這一串想法講給江時聽的時候,男人放下手裏的圖紙,挑了挑眉。

“你覺得我的辦法怎麽樣?”

“非常棒。”

江時鼓起掌來,贊嘆道,“完全就是在割你丈夫的血肉,濟別人的貧。”

“我怎麽割你的血肉了?”

“又要給一大筆離婚補償費,又要安排學校和身份,還要替她相看婆家,還要借我的勢去說服她的婆家。”

男人斜眼瞥著她,似笑非笑,“我就是養個女兒,也沒有這麽費勁吧?”

“......誰讓你自己把她娶進來了。”

“不是我娶的,我母親娶的。”

“你母親還不是給你娶的?”

余琨瑜捂住他的嘴巴,瞪他,“堂堂七尺男兒,犯了點事就全推給父母,你還有沒有擔當了?”

“.....”

江時真是從沒見過這麽上趕著把罪過往自己身上攬的人。

偏偏小姑娘還在叨叨絮絮:“說起來你母親也是挺可憐的,養個兒子養到十二三歲,正是要舒心的時候,兒子就一溜煙跑了。她費盡心血地給兒子娶了個媳婦,兒子還不認,臨了臨了,兒子還要怪她。你說,哪有做娘做的這麽麻煩的?”

“......余琨瑜,你不要忘了我是為了誰才非要離這個婚的。”

“得了吧。”余琨瑜煩躁地皺著鼻子,“難不成沒有我這個人,你就不離婚了嗎?說到底,你不過就是拿我作筏子罷了。不婚主義這種新鮮的理由說出來,老人們定然是不理會的,現在好了,有了個我,活脫脫的借口一下就出來了。”

她懨懨地倒在榻子上:“我可真倒黴,什麽都沒做,就成了那個禍水的紅顏,勾搭有婦之夫的姘頭。”

江時很想讓她閉嘴。

這段時間,“姘頭”這個詞幾乎成了余姑娘的口頭禪,隔幾天就說隔幾天就說,簡直要把自己這段婚姻貶低到泥土裏去。

江時聽了真的非常難過。

他覺得自己光明磊落的一個小酷蓋兒,怎麽就變成了瞞著嫡妻在外頭與人苟合的垃圾淫賊?

“花著我的錢,睡著我的身子,還要詆毀我的名聲。”

他吊兒郎當地往後一仰,語氣懶散又惆悵,“真是最毒婦人心啊最毒婦人心。”

——要不是手裏沒有刀。

毒婦人余琨瑜發誓,要不是沒有刀,她一定會在這個熱熱鬧鬧的年節,手刃親夫。

碎屍萬段。

......

年節很快就過去了。

農歷立春第二日,顧長英從一輛馬車上跳下來,裹著一件披風,敲響了柞燈巷27號的黑漆大門。

這個時候是午後日頭最曬的時候。

雜志社上六休一,今天正好休息,江時想要拉著余琨瑜在院子曬太陽,但余琨瑜嫌棄日頭太亮刺的眼睛疼,就搬了張小桌子躲在雜物間裏收拾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