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第4/5頁)

【任務已啟動!】

江舒涵醒來時,還沒來得及觀察四周環境,只聽一聲,“開始宣判,全體起立。”

隨即一男子朗聲宣布,“原告與被告婚姻破裂,不存在修復可能。判陸立國與江舒涵離婚生效。考慮被告沒有經濟來源,且有虐待孩子的經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的若幹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判決如下,原告與被告所生兒子陸遠爭撫養權歸原告陸立國所有。閉庭。”

隨著這聲錘子落下,記憶如潮水往江舒涵的腦子裏湧入,她雙手捂住隱隱發痛的額頭。

緩了一陣兒,江舒涵終於有精力打量四周。

原來她正身處法庭,剛才在開庭審案。原身被原身丈夫陸立國告上法庭,堅決離婚。兩人唯一的兒子也歸了陸立國。

江舒涵低低一嘆,擡頭看到陸立國帶著一個長相妖媚的女子走到她面前。

她唇角勾出一抹冷笑,“怎麽?對自己的結發妻子趕盡殺絕還不夠,還要上來踩上一腳?”

陸立國夾著公文包,從褲兜摸出一包蘇煙,點燃,吸了一口,沖她挑釁一笑,“我早就跟你說了,不要打官司。你告不贏我的。法官爭求咱兒子的意見,他也選擇我這個爸。你說說你有什麽用,天天吃我的,花我的,連個孩子,你都照顧不好。你說你難不難堪?”

如果對方不是個爛男人,江舒涵真的要贊同這句話。因為原身輸了這場官司並不虧。

原身是個家庭主婦,家庭岌岌可危,一心想要挽回花心的丈夫,卻又無法收斂自己的壞脾氣,鬧到最後人神共憤,只能以離婚收場,連唯一的兒子不願跟她。

可是這世上誰都可以責備她,唯獨面前這個男人沒資格。

“如果不是你,我怎麽會沒工作,你將所有好處都占盡了,卻還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臉,難堪的到底是誰?”

她視線落到旁邊打扮妖嬈的女子身上,“你可得看好了,他既然能出軌一次,就可以出軌第二次。家花哪有野花來得香。”

王彩蓮被她看得心頭發毛,本來想過來耀武揚威,卻被她三言兩語弄得心慌。

是啊,陸立國與江舒涵離婚了,可是他也沒答應與自己結婚啊?

她從十六歲就跟著他,已經十年了,女人最好的青春都給了他,要是他不給自己名份,那她這些年藏頭露尾算什麽?

王彩蓮也顧不上找江舒涵麻煩,扯著陸立國的袖子撒嬌,“立國,既然你和她已經離婚了,那咱倆結婚吧。你不是說要娶我嗎?”

陸立國看了眼江舒涵,這是吃一塹,長一智了?居然還知道使離間計了?

可惜已經晚了。這次離婚,他轉移大部分財產,只把他們兩人共同的房子分給了江舒涵。

可他心裏還是憋著火,錢都是他掙的,憑什麽要分給她?可惜法律就是這麽寫的,他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跟與王彩蓮結婚?她就是沖著他錢來的,肯定會將錢把得死死地,對方要是跟他鬧離婚,她扒的皮只會比江舒涵這個蠢女人多多了。

再說了,他好不容易從婚姻的墳墓中逃脫,哪肯再進去。

憑他的身家,他可以夜夜當新郎,再也不會有人鬧到公司讓他難堪,他吃了飽撐的再結婚,給自己找不自在。

陸立國心裏不願,但是他還不想踹了王彩蓮,畢竟這女人身材還不錯,臉蛋長得也不錯,帶出去也有面子。

他掐掉手裏的煙,握住王彩蓮的手,柔聲哄道,“行啦,結婚可是大事兒,咱們不得挑個黃道吉日嗎?你著得哪門子急。”

認識五年,王彩蓮哪能不知道自己的枕邊人是個什麽貨色,他這話擺明了是搪塞她。她咬著唇,轉了轉眼珠子,“我前幾天找算命先生算過了,今天就是好日子。剛好適合領證,咱們去吧。反正也花不了幾個錢。”

陸立國斜睨了她一眼,“你能認識什麽算命先生,指定都是騙子。我前幾日找了一個大師算過了。他說我今年不適合結婚,否則就會破財。你到底是想結婚,還是想我破財?”

王彩蓮懷疑地看著他,真的假的?

陸立國見她不信,幹脆以退為進,“你要是不相信,那我們現在就去領證,但是如果公司虧了錢,你得幫我補虧空。”

王彩蓮自然不願意。她給陸立國當了五年地下情人,被江舒涵這個原配上門抓奸過好幾回,大庭廣眾之下,衣服都被扒光過,丟了那麽大的臉,好不容易才攢了些錢,憑什麽要讓出去。

陸立國見她不吭聲,心願達成,主動岔開話題,“行啦,咱們先去接兒子。你想嫁給我,我當然高興。但是也得瞅準時機,明年我一定找個好日子,風風光光娶你。對了,你要替我好好照顧遠爭,他可是我唯一的兒子,之前那個瘋女人老是打他,我瞅著都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