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2/6頁)

寧婉以為自己作為家庭暴力的見證者,本應該是完全理解受害者心理的,然而這一刻,她才意識到,即便是親身見證者,也或許無法真正去感同身受被害者。

舒寧低著頭,抹了抹眼淚:“因為被打多了,被罵多了,久而久之自己的自我認同感也會降到最低,我一度覺得自己確實是錯的,確實就不該出去找工作,我知道這聽起來就很蠢,為什麽被打了要在自己身上找理由?可如果不在自己身上找理由,我沒辦法去說服自己為什麽曾經好好的愛人變成了這樣,因為和他有過愛,所以更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現實,因為想要挽救婚姻和愛情,所以不斷忍讓。”

“我說服自己他是愛我的,而他每一次打過我後也確實表現出了對我的愛和悔過,以至於我沒有辦法去離婚,我……我不知道怎麽形容自己的感受,我感覺自己好像是得了什麽心理的毛病,明明被打的人是自己,但卻還對打我的人有感情,反而想要維護他,也無法決斷地去離婚……我知道你們可能沒法相信……”

“我相信。”一直安靜的傅崢卻是開了口,他看了寧婉一眼,然後才再看向了舒寧,“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也叫人質情結,簡單來說,受害人在極端的恐懼和潛在傷害面前,會出於自我保護機制,而對加害人產生心理依賴,就像你的情況,虞飛遠打你,你又打不過他,你們之間又有婚姻關系,某種程度上你的人身安全掌握在他手裏,被他操控,他又還會洗腦,久而久之,你在這種極端裏,就會覺得,虞飛遠哪天沒打你,對你噓寒問暖,你就感恩戴德,覺得很感激他,也很依賴他,和他是一個共同體,面對外人,還會不自覺維護他,協助他,甚至都不想主動離開他。”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理論認為‘人是可以被馴養的’,就像過分的刺激和打擊會讓人精神失常一樣,反復的pua也可以摧毀一個人的精神自由,甚至喪失自我意志。”

傅崢講到這裏,頓了頓:“因此這確實是屬於心理疾病,受害人自己有時候都意識不到,家暴的受害人不想離婚,其實只是因為真的病了,不管怎樣,你都是受害人,你都沒有做錯,錯的是對你家暴的人。”

“國內處理家暴案時很多時候意識不到,其實受害人是需要心理幹預和治療的,家暴也好pua精神控制也好,受害人往往不僅身體上遭到了傷害,心理上也得了病,只是大家往往能理解抑郁症,卻還沒能設身處地理解你們這樣的‘病人’。”

傅崢的聲音平靜,然而眼神裏對舒寧卻沒有評判,他只是非常溫和,也非常包容:“寧婉有個朋友是精神科的醫生,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去看看。但不論什麽時候都記住,你沒有錯,別人不是你,別人沒有遭受你遭受的事,所以沒有人有資格評判你,也沒有人有資格指責你。”

“你說服自己原諒虞飛遠的家暴,是為了給自己找一個理由,為了讓自己活下去,但我們不能原諒家暴,因為這樣,千千萬萬個像你這樣的女性才能活下去。”

如果說舒寧原本只是因為詩音的反應而痛苦流淚,如今聽了傅崢的話,她心裏的委屈、不安和迷茫終於決堤,她幾乎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只是淚如雨下,哭到哽咽。

自從被虞飛遠家暴以來,舒寧的自我評價和認知已經降到最低,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暴力以後,她又幾乎斷絕了以往的人脈,更不敢向他人求助,只偷偷在網上發過一個求助帖,然而再當網友們得知她竟然還沒離婚時,那些好言的安慰變成了諷刺和謾罵――

“都被打成這樣了還不離婚,難怪你要挨打!”

“渣男之所以有市場,是因為有你這樣的賤女……”

“我去,我一個高中生都知道不能和家暴男結婚,這個po主是怎麽讀到博士的?腦子裏裝的是漿糊?”

“好了好了,大家別勸了,等下一次看到這個po主應該是上社會新聞被渣男老公打死的時候了,大家就好言好語送她一路走好吧。”

……

而這幾乎是第一次有人對她說,她沒有錯,她只是病了,她不蠢,也不是賤,遭受這一切不是活該,只是遭到了傷害,別人沒有資格評判她,錯的從來不是她,她也值得被救贖,也還尚能被救贖。

她流著淚,真心實意地向傅崢深深鞠了一躬:“傅律師,謝謝你,真的謝謝你。”

舒寧帶著哽咽:“寧律師,也謝謝你!能遇到你們是我三生有幸!”

很多時候,人們都只看到家暴案件裏受害人身體的創傷,卻忽略了內心的瘡疤,舒寧從沒想過,自己能遇見這樣的兩個律師――寧婉沒有放棄她,即便自己恩將仇報般投訴了她,她也還堅持向自己伸出援手;傅崢竭盡所能地幫助她,給了她從沒有人給過的理解和包容,也讓舒寧從自責悔恨裏走了出來,能夠原諒和接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