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雖然寧婉多次強調社區法律工作並不容易,但傅崢其實並沒有放在心上,比起他以往經手的幾千萬美金標的額的案子,這種雞毛蒜皮的民事小糾紛簡直讓他辦起來都覺得沒有任何挑戰。

他一邊翻看史小芳和劉桂珍的陳述以及提供的一些證據材料,一邊就開始後悔起自己決定拓展民事領域的決定來,因為民事領域看起來比商事更對自己毫無吸引力,一馬平川到連一點起伏都沒有。

傅崢想起寧婉最後的那番挑釁,更是忍不住冷笑出聲,真是夏蟲不可語冰,十足的井底之蛙。

寧婉這種人他不是沒見過,守著自己丁點大的地盤,就覺得是全世界全宇宙最珍貴的寶座,別人都眼紅著覬覦了。這種人根本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或許這輩子也不知道自己根本看不上她這一畝三分田,也虧得高遠還說她在社區口碑好,可見人民群眾真的太好糊弄,大概她這種兩面三刀的和稀泥大法,反而深得人心吧。

其實客觀的說,寧婉長得是不錯,但心胸狹隘為人斤斤計較,品行根本稱不上她的外貌,傅崢只覺得自己在這個社區待三個月都嫌長,他考慮順利辦完這個案子就直接以合夥人身份回律所總部算了。

自己用了份假簡歷,因為看起來像個沒經驗的新人,她就論資排輩上了,還可著勁排擠自己,看起來像是給自己提醒,但不就是以為自己沒經驗,所以誇大辦社區案件的難度對自己“恐嚇”嗎?

傅崢就不知道了,這種案子能有多難?就算沒有實質性損害構不成侵權,也可以尋求物業的幫助,物業解決不了,那還有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傅崢以為這種小事,大約就是止於物業了,連找主管部門的必要都沒有,然而等他真的聯系了小區物業,才發現並不是這麽回事……

“不好意思啊,律師,你別和我說什麽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就這麽說吧,如果是在小區的公共區域裏養雞,我們物業當然是有義務處理的,但現在這個雞,養在人家自己房子裏,我們怎麽管得著啊?總不能手伸那麽長連人家私人產權房裏養什麽都管吧?何況我們也沒有執法權啊,就算是養在公共區域的,我們也只能勸誡說服人家。”

“……”

傅崢在物業碰了壁,也沒氣餒,很快,他又找到了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不管如何,在公寓樓小區內養雞就是違法的,一旦向這些主管部門投訴了,是必須要處理的,養雞的劉桂珍要是不配合執法,那主管部門就得強制執行對雞進行撲殺。他對寧婉那套調解不買賬,他只信奉依法辦事,法律白紙黑字都規定的事,難道作為律師還走歪門邪道嗎?

果不其然,他一投訴,主管部門給予的答復就完全如他所料——

“對於這種在小區裏養雞的,根據規定是要強制撲殺的。”

工作人員推了推眼鏡,給予了肯定的回答,只是傅崢還沒來得及高興,就聽到對方繼續道——

“但是吧,雖然我們有執法權,遇到真的特別不配合的居民,撲殺工作也會很難推進,畢竟如今法治社會,我們也不能暴力執法啊,我們要是帶著撲殺工具去敲門,對方不開門,我們也不能破門而入的,而且就算開門了,我們說明來意後,對方不同意不許我們進門,我們也不能強行進入人家私宅,現在這些事很敏感的,我們也非常注意在法律範圍內辦事,一旦真的撲殺過程裏和居民出現推搡或者肢體沖突,萬一被拍了視頻上傳,那可是大事。”

對方看向了傅崢:“你是律師,這道理肯定懂,就像法院的強制執行,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進行的,什麽撫養權啊贍養啊這類,人家要是真不願意,也沒法逼著人家做,或者遇到老賴,直接躺平,也是沒辦法。”

“……”

對於傅崢來說,民事法律工作無外乎就是法律條款上寫的那些,他是萬萬沒想到到實踐裏,竟然還有這麽多門道。

他原本在美國執業做的一來都是商事,合同條款白紙黑字,辦起案子來幹凈利落;二來就算涉及到執行細節問題,那也是自己手底下助理律師去盯著的工作,現在一下子經手這種基層案子,沒想到一只雞都那麽難搞,可以說是聞所未聞,還真是有點水土不服。

這工作人員真誠建議道:“所以說,我勸你還是先做通對方的思想工作,能主動地配合我們主管機關的工作。”

傅崢抿了抿唇,他有些頭痛,要是能說服劉桂珍,自己何必跑這裏呢?

只是執行無門,他不得不重新回了社區律師辦公室。

傅崢有點想不通,寧婉是烏鴉嘴嗎?自己兜兜轉轉繞了一圈,最終的解決方法或者還真的得是她最初說的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