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八五章(第2/2頁)

杜長史一肚子的別有心腸去重新核對此案,因是震動帝都城的案子,又是新任帝都府尹,審案自然經心,各項證據都是全的,包括這婦人鄰居的一些證詞,對這婦人的評價都很好,溫柔賢良、勤懇柔順,這些證詞對女方有利,所以最後判斬立決而未用淩遲等酷刑,也有對這婦人的憐憫之心在裏面。

帝都府的判詞裏寫的清楚:其行可誅,其心可憫。

但是,此案的審理判斷在最初的方向上便有錯誤,那麽,帝都府的判詞大部分是不能再用的。

杜長史翻看證詞,與對這郝姓婦人一致的“賢良敦厚”的評價相對應的是對這被殺漢子的評價,好吃懶做,敗家敗業,暴躁易怒,枉為人夫。杜長史拂在案卷上的手重重一捶,啐一聲,低聲罵道,“這也叫個人!”

“老弟息怒。”華長史端起茶碗慢呷一口,“怒大傷肝。”

“我現在都覺著判這婦人死罪不公。”杜長史也端了茶來吃,就聽華長史正色道,“的確不公。我們當重審此案,還冤屈者以公道,給無罪人以清白。”

杜長史的思緒一時沒有理清,因為在他看來,即便非以妻殺夫,也是殺人命案,這郝氏婦人斷斷是不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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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永安侯夫人都沒料到這案子轉到刑部後竟真有了逆轉之機,接下來穆安之對李玉華的指點更稱得上簡明扼要。

“第一件,”穆安之的聲音在書齋中響起,“既然你們想為郝氏翻案,就得明白原告被告,郝氏既被賣為奴,此案只狀告為奴的郝氏顯然是不足的,應該連同買了郝氏的賭場一起列為被告。甚至,賭場應為首當其沖的被告。買奴買婢時痛快,奴婢犯法,主家同坐。”

李玉華聽的認真,“有理。”

穆安之繼續道,“第二件,案宗記載,被殺的男人肖二郎是有一位兄長的,如果能獲得肖大郎的諒解,對郝氏的判刑也會有幫助。”

“第三件,如果肖家的街坊能聯名一起出一份為郝氏求情的聯名書,官府會酌情處理。”

李玉華問,“還有沒有要我們去辦的?”

“剩下的交給我,這是官府的責任了。”

待第二日,李玉華就精神抖擻的去找永安侯夫人商量這郝氏的案子。

華杜二位長史亦不負穆安之所托,撬開了案件發生當日兩個賭場收債人的嘴,此二人還原當時案場場景:

“那婦人不從,哭著說肖二太狠心,還罵了好幾句。兩個孩子也抱著郝氏的腿哭,肖二性子上來,先是把倆孩子一腳踢飛一個,揪住郝氏的頭發就是一串嘴巴。郝氏急了,回屋抄出一把刀就捅在肖二肚子上。”

穆安之,“原來還是情急自救才殺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