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六十章

落衙時辰一到,穆安之合上卷宗先走,這是衙門的規矩,一般上頭人不回家,下頭人也不好先走,穆安之一走,下頭侍郎等人也就準備回家了。黎尚書大多數的時間都在內閣,並非刑部。

穆安之並不直接回家,他要到宮裏接李玉華,這是李玉華早上的要求,晚上得去慈恩宮接他,以示恩愛。反正李玉華這些令不目不暇接的小花招常令穆安之哭笑不得,她年紀小,穆安之性子好,樂得依她。

既到慈恩宮,自然是要一起用晚膳的,李玉華親自給穆安之遞茶遞水,剝水果給他吃,像只小雀鳥似的嘰嘰喳喳的問,“三哥,刑部案子很多吧,你在刑部管什麽?”

“刑部自然是審理案件。”

“那你現在管什麽案子。你頭一天當差,皇祖母可記掛你了。”

藍太後笑眯眯的聽著李玉華說話,穆安之放下茶盞,“我現在經手的是一樁在室女爭產案,銀水巷朱家的案子,案宗上說朱景當年還運糧草有功,還得陛下賜過官位。”

“平定北疆之亂時,朱家身為糧商,出力不少。朱景過逝了?”

“已經去了。打官司的就是朱景的獨生女。”

李玉華道,“就是這家沒兒子,按律在室女也能得家財一半。看來是在家財上的見解不同。”

藍太後笑,“我看玉華猜的**不離十。”

“我們老家就有很多這樣的事,木香姐,就是裴狀元的媳婦,當初木香姐她爹過逝,她二叔就要奪她家房產。”

穆安之還真不了解民間對這類事件的處理方式,問,“那後來怎麽著了?”

“有宗族哪,這種事宗族都會管,等閑鬧不到衙門口。可宗族也不全都公正,像朱家這種一聽就是家大業大才會打官司,普通人家幾間房幾畝地,鬧不了這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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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難就難在家大業大上,還有一件糾割,在室女是否能擁有獨立資財。

朱姑娘父親健在時就將一些鋪子房產轉到女兒名下,朱父一去,朱家族人將這些資財視為家族財產,朱姑娘執意認為這是她個人財產,不能算在族產之中。

雙方爭執不下,官司從帝都府打到刑部。

事情不大,但是難斷。

因為不要說在室女,就是未分家的兒子是否擁有獨立資財,在律法上也沒有明確規定。現在可不是以往不準獨立置產的年代,豪門家的公子們,在外置個小莊小院的,便是不為發財,自己招待朋友也便宜。像裴如玉在城中的宅子,離開帝都後就送給了穆安之,穆安之以前常帶李玉華過去。

按理,這處小院就是裴如玉的私產。

律法界線不明,要斷這樁案子便要先解決律法問題。不然,就憑穆安之與禦史台的關系,禦史就能噴死他。

穆安之已經催著禮部研究在室子女能否擁有獨立資財的問題,二殿下家的安宅酒轉眼便在眼前。

李玉華特意把給二殿下家的禮單讓穆安之看一看,這是二殿下分府後第一場酒,兩家既是兄弟又是鄰居,自然要鄭重以待。

穆安之瞧著沒什麽問題,李玉華說,“明兒一早咱們就進宮,到時跟著皇祖母、父皇一起過來,既體面還熱鬧。”

穆安之與穆宣帝不和,他一向懶得出現在穆宣帝面前,斜倚著榻,翹著腿道,“你進宮就進宮,我不去了,我到二哥府上,幫他招待招待。”

“二殿下不到宮裏親迎皇祖母、父皇嗎?”

“這是到他府上吃安宅酒,他進宮做什麽?”穆安之說,“你就是進宮,皇祖母身邊兒你也挨不上個兒,兩宮都來,陸氏能不到?大庭廣眾,皇祖母是不會讓陸氏沒臉的。”

“挨不挨得上個兒,我進宮熱鬧熱鬧。”

“咱家安宅酒可不請陸氏。”

“來了都不自在,不如不來。”李玉華提前叮囑穆安之,“這事三哥你別開口,我悄悄的同皇祖母提。”

“要是皇祖母那裏不好說,你就來跟我說。”

“知道了,起來吃飯。”

穆安之隨李玉華去小飯廳,穆安之一見有螃蟹就樂了,坐下先撿了一只,“這節氣吃食,就是這幾天,再冷些也就沒有了。”

“我聽孫嬤嬤說,吃螃蟹講究九雌十雄,我叫人買了好些團臍的,醬了一缸又醉了一缸,等下月買尖臍的再做些存著,能吃到明年。”李玉華倒也愛吃螃蟹,只是想這物什吃著麻煩,她還更喜歡燉肉。但她一向心疼穆安之,穆安之喜歡,她就讓府裏多備著,給穆安之吃。

“咱們這一開府,旁的不說,吃食上倒是便宜許多。”

“那是。”

吃蟹必要有酒方好,李玉華試試酒溫,給穆安之斟上。穆安之靈巧的剝了一殼子的蟹黃蟹肉給李玉華放碟子裏。他二人都是命裏帶些坎坷,說來一堆的親人,不能算是孤苦,可心裏總是難免孤寒。二人成親後,不論是穆安之還是李玉華都有種有了家的感覺,當只身在外時,有種家裏有人等自己個兒的牽掛;一起用飯時,菜蔬鹹淡,湯水多寡,地裏收成,家裏瑣事,有這麽個人,說說話,絮叨絮叨,就覺著,心裏頭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