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閣樓上的瘋女人45(第2/3頁)

發言沒什麽問題,只是能如此坦蕩的發言,證明簡已經不是第一次參加沙龍,也不是第一次主動發言,這樣的夜間討論,對她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般的小事。

再對比一下簡·愛小姐在桑菲爾德莊園時,連伯莎主動找上門都誠惶誠恐的模樣,不得不說大城市外加獨立生活,是真的鍛煉人。

如今的簡已然今非昔比了。

“目前費雪夫人她們討論出了兩個方向,”簡輕聲開口,“一是面向普通市民,二是面向上流社會。”

伯莎頓時明白了她們的分歧點在哪裏。

首先一個大前提:籌辦婦女雜志的目的在於為婦女利益做宣傳,從而達到推動女性自我意識覺醒的目的,最終實現人人都支持女性應有投票權和選舉權。

這是一個長期過程,辦雜志未必能呼籲多少,但總要一步一步來。

面向普通市民的定位,比較符合費雪夫人的初步計劃,雜志的重點在於科普,其中包括衛生、文化和政治三個方向,主要購買人群圈定在小資產階級和中產階級婦女的範圍,雜志定價不能太高,要走出貨量大、定價低的方向。

面向上流社會,雜志的重點肯定要有所偏移,因為貴婦小姐們本就擁有一定的基礎知識,恐怕要偏離費雪夫人的計劃,走精致高雅路線。這樣雜志定價可以稍高一些,在前期購買力低的情況下,容易回本。

產生分歧的原因恐怕就在錢投進去能不能聽個響了。推廣思想固然重要,但有錢吃飯是重中之重,不是嗎?何況費雪夫人還經營著一家學校。

“若是改變方針,”顯然約翰遜夫人並不贊同第二個方案,“那辦婦女雜志又有什麽意義?”

伯莎倒是覺得還好。

走精致高雅路線,聽起來和宣揚婦女獨立背道相馳——本身封建貴族與人權自由就是相沖突的。但也不見得雜志不可以“夾帶私貨”嘛。若是能成,其實也就是從上而下呼籲,和從下而上呼籲的區別。

不過……

“無非就是怕針對普通群眾,女性們購買雜志的意願低下,”伯莎總結道,“她們不懂的婦女權利的重要性,自然也不會覺得婦女雜志是急需購買的物品,是這樣嗎?”

“是的。”

“如果為雜志增加購買的‘必要性’呢?”

“馬普爾小姐的意思是……?”費雪夫人若有所思。

“既然婦女雜志不好賣,換成婦女和教育如何,”伯莎說,“增添針對兒童教育的方向,這樣會顯得稍微中性一些。對於相當多的女性來說,孩子的地位要比自己利益高得多。”

伯莎完全是現代思維:放在二十一世紀,母親也更傾向於為自己的孩子購買更昂貴的生活用品,而非為自己增添一件新衣服。你說雜志能讓女性明白投票權的重要性,她們並不一定覺得這有必要。但若是說能讓你更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就顯得非常有購買價值了。

“這怎麽能行!”

約翰遜夫人當即蹙眉:“豈能因此妥協,難道還要呼籲女性放棄權力呆在家裏不成,這是向男人低頭。”

伯莎對此笑了笑,沒說話。

倒是簡再次開口:“男人是不帶孩子的,夫人。”

約翰遜夫人:“……”

這也就是伯莎的意思了。

不怪約翰遜夫人反應那麽激烈,在兒童教育方面奔走呼籲、出書著作的,往往是男人,。哪怕眾多單身姑娘走出家庭擔任家庭教師和女校教師,但提及教育學家,教育著作家,大家想到的仍然是男性。

寫《愛彌兒》的盧梭是名男人,這總是不能改變的事實吧。

可是,真正撫養兒童,提供基礎教育的,在當下永遠是妻子、家庭教師,還有私人教師,這些往往都是女性。所以為兒童教育撰寫文章,提供指導,本質上也是在指導女性如何正確去做。

伯莎也不想的,她巴不得全世界的女性一夜之間就擁有合法的政治權利,能明白出門工作的重要性。

在二十一世紀擔任家庭主婦至少還能購置醫療和社會保險,有社會福利在的前提下還仍然遭遇著各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呢,更遑論十九世紀?別說社會福利了,嫁出去的女人連正常為“人”的權力都沒有。

所以伯莎也就只能想想罷了。眼下家庭婦女的數量眾多,為其考慮也算是為女性做事。

“這確實是個好辦法,”費雪夫人點頭,“之前我們只著重於出門工作的那部分女性,卻忽略了最根本,還得謝謝馬普爾小姐的提醒。而且我有辦學經驗,增添教育板塊不成問題。”

“你打算包攬全部工作?”

伯莎忍俊不禁:“夫人,你又開學校,又要去宣講,還要寫雜志稿件,可否忙得過來?這些事情,我相信其他人也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