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閣樓上的瘋女人17(第2/3頁)

這麽明亮的顏色,還不系好扣子,在當下容易給人留下輕浮的印象,但從二十一世紀來的伯莎卻覺得他還挺時髦的。

簡·愛小姐瞥見青年的身影便低下了頭,顯然她還不習慣於男性交流。

青年走進教堂,先在胸前畫了一個十字,然後禮貌地摘下帽子,看向伯莎和簡·愛。

“請問你們誰是伯莎女士?”青年問。

“我是。”

“伯莎女士,”青年低著頭開口,“是你要逮不著找人辦事?”

“逮不著?”

“啊,就是傑克·道金斯。”

說著青年轉身,伯莎和簡順著他的示意看過去,男孩傑克興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門口揮了揮手。

這外號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擡起頭來說話。”

青年這才擡起頭。

視線相抵,伯莎首先看到的是青年淺得仿佛玻璃般的藍眼睛。

一雙藍眼生在棱角分明的面龐之上,讓他整個人看起來有股冷淡疏離的氣質。再加上駝色外套……伯莎首先對他的感覺就是:是個機靈且有個性的青年。

就是這麽穿衣打扮,讓伯莎一時間無法確定他究竟是做什麽的。

“你是天主教徒?”伯莎問。

青年一怔:“你怎麽知道的?”

伯莎:“只有天主教徒在走進教堂時,才會在胸前劃十字。”

青年:“……你可真是明察秋毫,女士。”

伯莎:“介紹介紹你自己吧,你叫什麽?”

“托馬斯,托馬斯·泰晤士。”

“你姓泰晤士,所以你是地地道道的倫敦人了。”

“我不是。”

托馬斯失笑出聲:“只是當年我的母親將我丟在了泰晤士河邊,被修道院的修女撿去。事實上我是愛爾蘭人,修女說當年我的繈褓中留著我的名字叫提爾納。她覺得這名字不好,就給我換了名字。”

提爾納,一個相當標準的愛爾蘭人名了。

怪不得是天主教徒①呢。

並非修女多事,而是在十九世紀的英國,愛爾蘭人向來是貧窮、叛變和混亂的代名詞。改成尋常人名反倒有助於托馬斯·泰晤士融入社會。

“原來如此。”

伯莎側了側頭,饒有興趣道:“這麽巧,其實我的本名也不是伯莎,我叫安托內瓦特②。只是我的母親為了討好父親,才給我換了一個這麽英國的名字。”

托馬斯沉吟片刻,他的面孔流露出幾分恰到好處的好奇:“所以……女士你來自於外國家族。”

伯莎知道他是在試探自己的姓氏。

二人在教堂交談無異於員工面試,伯莎想要了解托馬斯·泰晤士的底細,同樣托馬斯也想知道這位神秘的夫人來自何方。

就目前看,伯莎對“逮不著”傑克送來的人選還算滿意,因此她也不介意主動釋放幾分友善的信號。

“你從愛爾蘭人變成了英國人,我從牙買加人變成了英國人,”伯莎笑道,“所以我也和你一樣,姓泰晤士,你叫我泰晤士夫人就好了。”

托馬斯的雙眼閃了閃。

伯莎遞給他橄欖枝,青年當即順杆爬,揚起一抹算是熱切的笑容:“那我們是一家人了,泰晤士夫人。一家人辦事不分你我,有什麽事情,你盡管說。”

很好,是個聰明人。

“先幫我跑跑腿吧,”伯莎開口,“我這裏有一封求職信,你幫我送到報社,如何?”

“沒問題。”

“簡?”

簡·愛小姐聽到伯莎的聲音,將手中的信件遞給托馬斯。

求職信自然是簡·愛的。

別說羅切斯特給了她五百英鎊,就算他不聞不問,伯莎也不可能放任簡·愛這麽一個小姑娘獨自在倫敦闖蕩。臨走前羅切斯特給了簡·愛一份相當有分量的推薦信,按照簡·愛小姐的教學經驗和這封推薦信,想找一份家庭教師的工作並不難。

伯莎要做的也不過是托人將求職內容送到報社刊登罷了。

至於她自己的事情……

“還有,”伯莎話鋒一轉,笑容也微微收了收,“我希望你去倫敦附近的聖瑪麗米德村跑一趟,幫我打聽一名姓馬普爾的小姐。”

——伯莎真的很在意,聖瑪麗米德村裏到底有沒有馬普爾小姐!

講道理,連福爾摩斯都存在,馬普爾小姐八成也是存在的。這麽一來伯莎頂著別人的名字去做事……就有點不太禮貌。

若是存在,她得想辦法通知對方一聲;若是不存在,她則另有打算。

“偷偷打聽,別太張揚,”伯莎叮囑道,“得到消息後回來就好。需要我提前支付你路費嗎?”

“不用,聖瑪麗米德村很近。”

顯然托馬斯和傑克想的一樣,先討好伯莎,之後才有的買賣做:“等我帶著好消息回來,再談錢也不遲。”

“好。”

伯莎頷首,神情再次放松下來:“你說了,都是一家人,我也不和你客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