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補全了(第2/4頁)

李世民沉吟片刻:“也不盡然,不是給唐朝人寫的也在我那裏。”

不想搭理他了。

王羲之默默的喝酒,默默的盤點自己都丟了什麽,貼在墻上的帖子從來不留副本,也不怎麽在意……想了很久,看到盤子裏有一碟鵝肝,突然想起來,第一篇帖子反駁的是‘喜歡聽鵝叫驢叫的人,不喜歡雅樂,說明為人不端正’。第二篇帖子詢問的‘如何請莊子喝酒?’,第三篇帖子好像是問去哪兒能買鵝,第四篇帖子探討人間的事‘為了一篇字帖行不法之事,有損自己的德行,值得嗎?’好笑的這篇帖子很快就被偷了。

他還有一貼想不起來了,和兒子不同,王獻之經常去貼帖子,由於字體太媚,常常有一群傻了吧唧的學子在下面附帖試圖約美女姐姐。

二人就一起去京兆府。抓賊這種事,當場按住的比較多,偷走之後知道自己被偷了什麽,也能找回來。如果是那種家財萬貫的人,被偷了一錠金子,三五年內沒被失主發現,就只有等到那偷盜的鬼魂去投胎時被復查時才能發現,也就追不回來了。

京兆尹是一位都尉,今日翹班去爬山了。

王維左手挽著難產而亡的妻子,右手挽著交情深厚的好友裴迪,以及好朋友的朋友京兆府尹,和父親弟弟們一起爬山去。他少年喪父,母親獨自撫養七個男孩,而他又是長子。

眾所周知,杜甫愛李白,李白愛孟浩然,孟浩然愛王維,王維愛裴迪。幸好他們各自都有一群詩迷。京兆尹雖然是隋朝人,卻很喜歡王維。喜歡就去結識,結識不了就去認識他好朋友、親兄弟,給他們埋單,早晚有一天會得到一首贈給自己的詩。

代理府尹位置的是狄仁傑,狄仁傑最近深感平和,地府沒有什麽難判的案子,這件事也派人去查即可,一點都用不上他當年的推理能力。“就丟了這幾樣東西?還能寫的更清楚嗎?加上具體的年份。”

王羲之早已不記得自己寫了什麽內容。被人能把他的信劄上敘家常的話記清楚,對著《快雪時晴帖》強行解釋出秀美而勁挺,天然率真……等諸多內容。

恰好今日無事,狄仁傑置茶款待二人,先敬了唐太宗一杯,不便稱陛下,只婉轉的呼為秦王:“王右軍今日與秦王聯袂而來,我們深感幸甚。”

王羲之笑而不語,他等著東西從唐太宗的書房裏翻出來。看他怎麽解釋。

李世民快樂的點點頭,情不自禁的寫了首詩。詩很婉轉,頗有種美少女遇到偶像的心態。

狄仁傑胖乎乎又樂呵呵的說:“當年則天皇帝…皇後時常拿出宮內珍藏的字帖,讓文武群臣觀看學習,也曾借閱大臣家中的藏貼,看到裝裱不甚佳的,又讓工匠以宮錦玉軸重新裝裱,妥善保存。”

他這一點很厲害,坦然的當著李唐和武周雙方的忠臣,武媚娘那小心眼本該對他咬牙切齒,結果背地裏提起他時,還是很懷念。李世民看著他呢,也十分欣賞。

狄仁傑看現在的狀態很適合喝酒,就命人拿酒來喝,一邊喝一邊等,叫住搬酒進來的鬼差:“你把上衣脫了,讓二位貴客看看。”

鬼差臉上一陣爆紅,遲疑著脫了外衣,露出兩肩膀花繡。

左胳膊刺著“生不怕京兆尹”,右胳膊上刺著“死不怕閻羅王”,墨跡淋漓十二個大字。

李世民笑道:“壯士,當真不怕麽?”

鬼差笑道:“小人自幼是老實人,沒做過虧心事,自然不怕。”他也沒什麽膽量,只是長得兇惡,居住環境不太友善,幹脆利用自己的外貌,再加上最流行的刺青,到時候齜牙咧嘴的嚇唬人就完事兒了。都不用喊打喊殺。沒想到死後卻因為這兩膀花繡收人賞識,閻君也見過他,又被調到京兆府當鬼卒。

京兆府尹希望湊夠四個胳膊上有這種文身的善良壯漢,到時候袒露著手臂在門口一站,很好看!——眾人對他的審美觀不敢苟同,奈何他是主官,這愛好也並無違法之處。

狄仁傑又笑談道:“他這文身甚是風行,每月都能見幾個。但有一個人特立獨行,格外不同。”

“哦?有何不同?”

“那人生平摯愛白居易,渾身上下紋滿了白居易的詩句,和穿著一件黑衣服一樣。”

王羲之幾乎沒見過弄紋身的人,那時候有,但他的社交圈裏沒有這種人。聽了這話不由得愕然,伸手在空中寫字,模擬了一下:“《長恨歌》寫完之後,還有余地麽?”

“只要寫的夠小,應該可以。”

這個問題很重要,二人都和狄仁傑約定,什麽時候這個人死下來時,一定要通知他們來讀詩。

狄仁傑的聰明才智料理當前這點微弱的工作量綽綽有余,閑來無事時只能研究人間官員,研究完執政之後開始研究怪癖:“張籍愛杜甫成癡,我只怕愛王右軍的人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