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烈日城的問劍會不像風雲會那麽大牌,必須提前報名什麽的,在舉辦期間,任何一個劍修想要上台切磋,都可以隨時加入比試。而擂台就搭在正對著城主府的街上,每日都會有十劍奴中的一位坐鎮,連勝三場的修士就可以向他們發起挑戰。

誰能夠贏過劍奴,抑或是被劍奴認可,便可以獲得三千靈石的獎賞。

這麽大的手筆,自然引來了不少躍躍欲試的修士,擂台上的比賽一場接一場,竟沒有個空下來的時候。

慕天光對此十分有興趣,殷渺渺便叫喬平帶著飛英到處逛逛,順便找地方把得來的水妖材料賣了,自己則留下陪坐,一場不落。

“其實你不用陪著我。”慕天光看著她,語氣歉疚,“我一個人無礙的。”

殷渺渺瞥他眼,眸中染上點點笑意:“好不容易把他們倆支走,我們能單獨說說話,你倒好,居然叫我走。”

“怕你覺得無趣。”他望著不遠處的擂台,“幾場比賽皆無出彩之處。”

殷渺渺剝著茶館裏提供的花生,手一搓就去掉了薄薄的紅衣:“那你認為,此地劍修的實力如何?”

他中肯道:“他們的劍法無多精妙,然運用嫻熟,實力並不弱於其他地方。”

“我也這麽想,能在柳州活下來的修士,實力都差不到哪裏去。”

這裏的修士不比三大宗門的弟子能夠接觸到上佳的功法,因而所學的劍招較為普通,可是環境險惡,大多數修士自煉氣起就會不斷和人交手,有更多的機會把劍法融會貫通,真要是打起來,勝負尚不好說呢。

慕天光道:“可惜劍奴未使出真正的實力,不好判斷。”

“你要是有興趣,就自己去啊。”她咬著一顆脆香的花生仁,笑意盈眉,“那他們肯定就出十成十的力道了。”

他想了會兒,卻道:“再看看。”

殷渺渺當然是隨便他,丟了花生,改剝起山核桃來。這種堅果松脆甘美,帶有濃烈的果仁香氣,十分勾人食欲,她道:“進城前就看到烈日城附近似乎種了很多林木,胡桃紅松都有,應該是城中的產業,這烈城主倒是個深謀遠慮的人。”

要想長久地坐穩城主的位置,靠剝削打劫是不靠譜的,惡名一旦傳了出去,誰沒事會去自找麻煩?久而久之,城池必然衰弱。因此,想要累積財富,就必須先把仙城打理好,而扶植當地的特色經濟是最聰明的做法。

生意好做了,人就多了,城中的人可以找到養家糊口的工作,商人們會帶來源源不斷的貨物,路過的行人也會選擇在繁華的地方停留。

城池就會越來越繁華。

烈日城種植胡桃類的喬木,木材可以加工成各種東西,幹果能夠帶動食品產業,再加上問劍會的高額獎賞,只要管理得嚴格些,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成為柳洲排得上名的大仙城。

慕天光忍不住彎起了唇角。

“你笑什麽?”她問。

他正色道:“我在想,如果你願意,可能隨時都能開宗立派。”

“哪有這麽容易,太累了。”

在修真界開宗立派可比上輩子經營公司難得多了,後者一時不慎最多破產,遣散員工,前者要是一不留神,那就是滿門被滅。

還是算了吧。

慕天光也不過是玩笑一句,而後又將大半心神放到了擂台上。

現在,台上的修士是個金丹初期的劍修,他連勝了三場之後,終於向劍奴發起了挑戰。

烈日城府的劍奴以天幹為名,今日鎮守的是實力排行第七的庚劍。他身形瘦長,臉頰凹陷,乍一看上去就像是根細竹竿,抱在懷中的劍窄且狹長。而他發起挑戰的對手卻仿佛是他的對立面,體格高大威猛,手掌寬大,劍尖支地時會發出咚一聲悶響。

“快劍和重劍啊。”殷渺渺有了點興趣,“你覺得誰會贏?”

慕天光道:“尚不好說。”

“為什麽?”

“重劍不動如山,快劍迅疾如風,風要吹動山,總歸是要難一些。”在慕天光看來,使重劍的修士功底紮實,沉穩老練,庚劍除非有遠勝他的實力,否則要贏並不容易,但他半日下來都未使出過真正的實力,因而不好判斷孰勝孰負。

事實也正如他所料,兩人已經開始交手,重劍修士大開大合,應對沉穩,而庚劍出招極快,且速度在不斷攀升,似乎想以此攻破對方的招數。

這場旗鼓相當的比賽引起了不少人的重視,路人紛紛駐足圍觀。

“我曾經和北鬥堂的一個重劍修士交過手。”殷渺渺憶起往事,感慨道,“不太好對付。”

慕天光馬上道:“重劍威力勁猛,你應付起來要小心,最好不要正面……”說著說著,突然察覺到不對,聲音頓住,許久才道,“是我想岔了,你既能贏我,自然心知肚明,何須我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