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幕戲(第3/4頁)
“………………”
昭夕面上驟紅,亂七八糟的情緒往腦子裏沖。
尷尬有之,不知所措有之,最後升騰起一陣難言的憋屈。
她也不知道這是什麽情況。
睡了一覺,兩人之間全變了。明明之前還能插科打諢、互相吐槽,表面雖不對付,氣氛卻很和諧。
可那晚之後,他不告而別,只留下一袋事後藥。
她都沒罵他拔吊無情,他憑什麽在電話裏沖她陰陽怪氣,又為什麽在此刻用這種態度和她說話?
最要命的是,她自忖已經表現得很灑脫了,他卻以冷冰冰的態度掛斷她的電話。
還說什麽以後都別見面了,不約了。
哈,她事後回味了無數次,都覺得他是在侮辱她的技術。
怎麽,一夜春風,體驗不好,所以立馬下線,江湖不見?
昭夕思緒繁多,終於擡眼盯著他,賭氣似的說:“那倒不是。塔裏木那麽多人,能在工地上隨便相中個人、睡一覺,結果這人還恰好是地質學家,概率可不高。這不叫有眼無珠,這叫眼光好。”
隨便相中個人。
睡一覺。
眼光好。
她的用詞無不說明,他像羊群裏的幸運兒,被挑三揀四的她選中了,所以才有了後來的事。
程又年與她對視片刻。
“昭導不愧是女中豪傑,現實版花木蘭,隨隨便便就能跟個身份不明的人過夜,這份灑脫,多少男性都比不上。”
昭夕一愣,“你什麽意思?”
她張了張,回味過來。
“你說我濫交?”
“我沒這麽說。畢竟你剛才也說了,我們不熟,我對你的私生活一無所知。”
程又年淡淡道:“我只是就事論事。”
這樣模棱兩可、暗含影射的話,昭夕聽過太多了。
從她涉足演藝圈,成為“木蘭”那一天起,潛規則三個字就烙在了她的頭頂,像海斯特·白蘭胸前的紅字,像苔絲·德伯永遠洗不清的放蕩罪名。
熱搜不斷,解釋不清。
多少與她素味平生的人,只憑三言兩語,就能輕易地把她定性為私生活混亂的女明星。
未嘗沒有解釋過。
也試圖拿出證據,甚至發律師函,想走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可是勝訴又如何。
黑她的帖子撤掉又如何。
誹謗者道歉又如何。
到最後,風波落幕,三兩月後,太平盛世下,再有人提起她的名字,大眾永遠只有一個態度——
“昭夕?那個私生活很亂的木蘭啊。”
也許並非有意侮辱,只是在這個八卦盛行的和平年代,緋聞和輿論是人們茶余飯後的談資,是一種娛樂。
他們不了解真相,只是隱約記得幾個月前,她曾被釘在恥辱柱上。
至於是否澄清,那都不重要了,人們不記得。
能帶來刺激的永遠是罪名,不是真相。
所以他們忘記了。
昭夕站在樓道口,看見近在咫尺的光亮。
可光亮不是她的,此刻的她站在陰影裏。
她擡頭,一字一頓地說:“你走吧,程又年。”
“的確是我有眼無珠。千不該萬不該,怪我不該和你睡那一覺。”
是鬼迷了心竅,酒精麻痹了大腦。
否則怎麽會主動和他歡愉一場。
初初接觸,便以為他和其他人不一樣。哪怕拿著民工身份與他打趣,也從不認為工作性質能左右他在她眼裏的形象。
一再接近,難道是因為他脾氣好?
明明他的態度比所有人都糟糕。
到底是為什麽覺得他值得?
除了這張臉和皮囊,分明是三言兩語間,從他看她的眼神裏,和他說話的態度中,以為他和其他人不同。
她是那麽驕傲一個人,看透本質後,就不屑於再對人解釋:我沒有。
她總覺得程又年是懂的,即便她什麽也沒說。
可現在看來,她的確有眼無珠。
他明明什麽都不懂。
昭夕緩緩道:“就送你到這了,程老師慢走。”
轉身沒走兩步,終究還是被恥辱的滋味沖散了理智,忍無可忍地回過頭來,“就算我濫交,就算我隨便,你以為你就好到哪裏去了?”
“程又年,我看那晚你也投入得很,事後反倒人模狗樣裝清高了。”
“怎麽,都是睡覺,咱倆誰比誰高貴不成?”
要不是沒穿拖鞋,她真要像在塔裏木初次見面那晚,從腳上摘了拖鞋沖他狠狠砸過去。
照著臉上砸。
比砸林述一還要用力一百倍。
因為那一晚,只是好笑和輕蔑。
此刻卻無端傷心。
她沒再理會那人,拔足狂奔,像是巴不得立馬回到老師身邊。
可最終停在三樓的轉角處,她穿著粗氣靠在冷冰冰的墻壁上,慢慢地,用力地,狠狠地擦了擦眼眶。
她有些生氣,還有些無語。
又不是第一次被誤會了,怎麽還動這麽大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