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沒有“更好”(第2/2頁)

沈從文之所以忽然愛上張兆和,是因為她和那個女孩有些相似。他與舊愛重逢,激發了所有的單純的情感,“他對張兆和的愛戀,有許多無法言述的情愫。其中有許多印照著對翠翠的憧憬:美麗、忠誠、純真、微黑。而張兆和還多了翠翠所沒有的大家閨秀的才氣。沈、張的戀愛,未必為對方完全懂得,卻可恒久。因為他對自己的懂,因了她的純粹高潔。”(東方小四:《沈從文:他在痛苦中開花》)反觀沈從文的情書,因為他們沒有多少接觸,他對張兆和只能說是傾訴與表達,而不是領悟和理解。我不知道這個世界能夠以心觀心地領悟和懂得一個人的人有多少?如果有,是否這種人就是很好?值得珍惜?這的確是一個問題,但又似乎不只是一個問題。

其四,愛情沒有“更好”,而是“都好”。如梁思成為了和林洙結婚,不顧子女反對,甚至不惜和子女斷絕關系。如果從世俗的角度看,林洙沒有林徽因美麗,沒有林徽因的才華學識,沒有林徽因的地位(她只是資料管理員),沒有林徽因的影響,如果不是她的生命和梁思成聯在一起,我們都不會知道有這樣一個人。如果讓梁思成自己去說哪個“更好”,他肯定也說不上來,大概只會說“都好”。為何?因為“都好”是對愛的尊重,愛就是愛,愛上就是好,遇見就是光明,至少梁思成和林洙一起,沒有和林徽因一起那麽心累,他們更平凡,也更舒坦。

網上流行的一句關於愛情的話是:“人生最多談三次戀愛,第一次懵懂,第二次刻骨,第三次一生。”其實歷史和現實中,有些人第一次銘心,第二次刻骨,把每一次都當最後一次,所以也投入全部真心,從來沒有懵懂過。如果其中誰能有“一生”的愛,當然好;如果沒有,那麽至少證明自己真心真意地愛過。

但實際上,有很多愛情只需一次,沒有“更好”,一次就是“最好”。如陳寅恪以事業、學問為重,一直沒談戀愛,38歲的時候才遇到將近30歲的唐筼,這是典型的才子才女的相遇。婚後唐筼慢慢地沒怎麽做學問了,別人替她可惜,她倒覺得這樣很好,因為陳寅恪的才華學識是她所不及的。這叫什麽?這叫“遇見就是永恒”。陳寅恪死後,她平靜地處理了他的後事,40多天後逝世,追隨陳寅恪而去。這叫什麽?這叫“最美的愛是生死相隨”。其他如魯迅與許廣平,巴金與蕭珊,錢鐘書與楊絳,諸如此類,都屬此列。

當然,找到適合的,並不等於不要更愛的,而是要把適合的變為更好的適合的,更真的適合的,更善的適合的,與更美的適合的,更平淡的適合的,互相磨合,相親相愛。只要“你”好,“我”才會覺得好;如果“我”好,“我”希望“你”過得比“我”好,心心相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也許這才是愛的真諦。

黎老師在聽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