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不是壞事(第2/2頁)

其四,分手的境界。有一首歌體現了分手的較高境界,這首歌叫《舊夢不須記》。歌詞如下。

舊夢不須記,逝去種種昨日經已死。從前人渺隨夢境失掉,莫憶風裏淚流怨別離。舊事也不須記,事過境遷以後不再提起。從前情愛何用多等待,萬千恩怨讓我盡還你。此後人生漫漫長路,自尋路向天際分飛。他日與君倘有未了緣,始終都會海角重遇你。因此舊夢不須記,亦不必苦與悲。緣來緣去前事的喜與淚,在今天裏讓我盡還你。

這首歌把忘情、決斷、果敢、豁達、有情、尋夢融為一體,體現出一種告別是結束,也是開始,是更新,也是超越的境界。

愛情是一種修為,在靈修中有為。分手需要對愛反思,但並不是讓人對愛懷疑,對愛絕望。分手之後,依舊追愛的人有幾種境界。

一是,自愛。暫時不與人相愛,先反省自己,提升自己,修煉自己,開拓自己,深化自己,修為修為,有修才有為,是為自愛。

二是,博愛。若無自愛,一切皆難以立足,若只有自愛,一切皆是虛空。故此需要博愛,或尋求宗教信仰,如李叔同、蘇曼殊,棄絕紅塵,以出世的心態做入世的事業;或者仁者愛人,以一種博大的心胸延續以往的激情,友愛世人,幫扶他人,自渡渡人,自愛愛人,自省省人。

三是,愛情。這一次的再愛,應該是更成熟,更穩重,更真誠,更廣闊,也更長久的愛情,因為他(她)已經歷風雨,見過了彩虹,也洗滌了自己。

故此,分手不是壞事,分手而不紀念,不反思,不進入境界,才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