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世間情為何物?(第2/3頁)

其五,我們需要思考愛的祭奠。如果分手或離婚,我們要用多長時間來祭奠,來紀念?有的人也許用一兩天,這也許是薄情寡幸,也許是當斷則斷;有的人也許用一兩年,這也許是優柔寡斷,也許同時是重情重義。因為畢竟對方陪你走過。雖知這是已經決斷的祭奠,但這種人有點像小豬麥兜,“不是因為笨,而是因為太過善良”。祭奠之後,有的人馬上開始追求新的愛情;而有的人可能追求,也可能看透。也許在這個世界上,最簡單的是愛,最復雜的也是愛,而最最簡單和復雜的不是愛,是愛情。

其六,我們要喝對藥。如果用一個比喻來說,那麽愛情就像喝藥。一個人喝藥是為了健康,為了生命的美與愛。如果目的達到,那麽他(她)就是幸福的;喝錯了藥而不死,他(她)也是幸福的;因喝錯藥而傷或亡,他(她)就是不幸的。當然,其中馬上洗胃,重新健康快樂生活的也有很多。

其七,我認為性和愛是不能分開的。史鐵生把性和愛分開,認為愛是一元的,性是多向的,我不贊成。這就像上課講到魯迅和許廣平的愛情,聽有的同學說要學魯迅搞婚外戀,我也反對一樣。你是魯迅或許廣平嗎?你有魯迅那麽痛苦的經歷和不給名分的愧疚嗎?你有許廣平那麽深的不計名分的愛嗎?至少婚姻是神聖的,它就像我們的出生和死亡一樣,只有一次!當然選擇錯誤,實在不合適,有兩次也沒辦法。對於其他,你可以欣賞,但可遠觀而不可褻玩也!

其實,婚姻說到底就是選擇適合自己的。優秀的和一般的未必合適,一般的和一般的也未必合適,優秀的和優秀的還未必合適。好男人與好女人不能長久相愛的例子不少。感情的事情,不是自己是好人就能解決,自己好不好,不是關鍵,關鍵是對方看不看好。這很巧妙。如林徽因最後選擇了長相一般的梁思成,而非被合稱為“金童玉女”的“金童”——英俊瀟灑的徐志摩。雖然他們同樣富裕,梁思成問她為什麽選擇自己,而不是徐志摩。她說的“我會用一生來回答”裏面,“適合”應該占很大比例。婚姻不是選美炫富,它是生活,是精神旅程、精神對話,甚至是共同追求。一旦以表面的東西作為愛情婚姻的根基,它就不牢固。誰會想到多年後,林徽因大病一場,不再是光彩照人而變得容顏憔悴、形體枯槁呢?這些變化,詩人性格的徐志摩應該是難以接受的。所以說愛情是盲目的,但女人是理性的。

其八,恩愛是中國人的愛情觀或者婚姻觀。“恩”就是“因”為有“心”,所以走到一起;“愛”就是因為接“受”了這顆“心”,所以愛才恒久。許多人分手或者離婚,不是沒有“恩”,而是接受不了這顆心,即沒有了“愛”或者“愛”不起來了。關於愛情與爭吵,有如下的資料。

婚後,個性不同的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生活習慣、脾氣性格、興趣愛好會有所不同。如果過於挑剔,非得把對方改變得符合自己的標準,很可能令對方產生不滿和反感:“我就是這樣子,改改改,那還是我自己嗎?”大事求同,小事存異,那才是明智的。(http://life.gd.sina.com.cn/zt/yhnr/index.shtml)

QQ空間的《和諧家庭吵架公約》1.要熱吵不要冷戰;2.要文鬥不要武鬥;3.就事論事不翻舊賬;4.嚴禁在公共場合、家人、孩子、朋友面前吵架;5.請使用文明語言;6.當天的氣當天解;7.吵架時不提分手;8.雙方要輪流道歉;9.男方要遷就女方;10.女方要體諒男方。——遵守此條約,吵吵更健康。增加一條:不侮辱對方家人。

其實在婚姻中,爭吵是正常的,但不能作為常態。如果爭吵成為婚姻中的常態,那麽要麽是感情出了問題,要麽是性格出了問題。寬容與妥協是婚姻中應有之義,但很多人不懂,或者懂而不行。因為兩人肯定有不同點,你跟誰在一起都會有磕碰。可能差別在於,兩人怎麽應對磕碰,或者磕碰之後,能否繼續。太多的爭吵會使得兩人不能“磨合”,反而會“磨損”了。故此,在相愛的基礎上,找一個性情相近相包容的較好。

我不反對大學生談戀愛,因為青春年少,談戀愛正當時。但談戀愛不以結婚為目的,男生如此就是耍流氓,女生如此就是賣風騷。有的學生認為,談戀愛是為了鍛煉人際交往,克服自卑心理,未必就是為了婚姻。這未嘗不可,但前提至少要有感情、感覺吧。雖然我不排除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但這在中國極少,即使有,我也覺得結果是結婚、痛苦,甚至是虛偽。戀愛者首先是兩情相悅;其次男生應該找一個喜歡自己的,女生應該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因為男生是理性動物,女生是感性動物。正因此,好男人要經得起誘惑,好女人要經得起寂寞。另一種說法是,男生應該找一個自己喜歡的,才會有激情和長久的基礎;女生應該找一個喜歡自己的,才會被呵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