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7

若你要問:“諾姆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是影子般的男人,還是有名無實的丈夫?”

說起來你可能不信,其實我也不太了解他。我認識他,甚至對他非常熟悉,但是,我依然不了解他。我可以告訴你他長什麽樣子。他個子高高的,約有一米八,金發碧眼。早年他還留著平頭。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臉上有了紅暈,也有一點兒發福,但不是太胖。為了瘦身,他一直在打高爾夫球和壁球。他穿高領毛衣和白色羊皮鞋的樣子非常英俊。他還能緊跟七十年代的潮流。他把頭發留長了一點兒,打理成左邊略長的偏分。他留了鬢角,開始穿彩色的襯衫,打寬領帶。他的面容仍然很俊朗。他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歡,會講一些不下流的笑話。他喜歡看足球賽,偶爾還會去西點軍校看一場。他了解他所在行業的最新消息,但報紙只看前面幾頁。回家後,他喜歡看電視,喜歡看西部片和偵探劇。他並沒有什麽極端的惡習。從許多方面看,他都是五十歲男人最理想的樣子。

你以為他是我編造出來的。你心想,啊哈!這肯定是一個虛構故事裏的一個符號化的人物。嗚呼哀哉,我倒希望他是,這樣他體現的就是我的失敗,而非生活本身的失敗了。我倒是更願意相信,諾姆之所以是這樣一個“紙片人”,是因為我寫得不夠好,而不是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紙片人”。

這些年來,我讀過很多男性作家寫的小說,在我看來,那些小說中的女性角色大多是用來填充邊角的“紙片人”——除了亨利·詹姆斯[26]的小說。所以,問題或許就在於,我們——男人和女人——並不是非常了解對方。或許我們對對方的渴求,超過了對對方的了解。但我也並不覺得男人們比我更了解諾姆。而且,不只是諾姆,還有卡爾、保羅、比爾,甚至可憐的辛普亦是如此,盡管我對辛普的了解比對其他人稍微多一些。當你沒有了身份,掉出了某個階層,你的自我反而更清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就好像做一名中產階級白人男性就是一份全職工作;就好像在西點軍校受訓的陸軍上校,即便沒有穿那身漂亮的軍裝,也得筆直地站著,說話時嘴不能張得太大,也得會講一些酒桌笑話,走路像機器一樣。唯一的出路就是你因嚴重違紀而被趕出軍隊,最終在貧民區的救世軍[27]施粥所和幾個小毛孩聊天。那時,你才終於可以做自己。辛普脫離了這個隊伍,在其他中產階級白人男性看來,那是不可原諒的罪孽——就像變成同性戀者一樣可恥。所以,我可以想象,他花著母親的錢,來到經常光顧的酒吧,端著第二杯雙份馬丁尼,優雅地坐著,從容地講著自己下午將要大賺一筆,正等著三點鐘的電話(誰會在酒吧裏講這些?你可能會想)。他和其他聲音空洞的人沒什麽兩樣。只是你知道他說的不是真的,你盯著他看,才發現,或許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不是真的,他還沒聰明到成為一個高明的騙子。他買了一種幻想,這就是他買到的全部,也是他現在所擁有的全部,他在裏面轉啊轉,像孩子們生活在白日夢裏一樣。

不管怎樣,其他人都還保留著他們的制服,所以人們對他們的了解也僅限於此。所有的士兵都是一個樣子,就像乞丐和中國人都是一個樣子一樣。

然而,我還是要試著告訴你們我所知道的諾姆是什麽樣子。

他曾是一個快樂的寶寶。他的父親是藥劑師,母親是個善於交際的家庭主婦。他還有一個弟弟,後來當了牙醫。諾姆和他弟弟上學時都非常聰明,非常愛運動,非常善交際。他們圓滑世故,不偏不倚,正是這種過於禮貌的舉止,讓人很難和他們親近。

他不怎麽熱衷於性生活。從小他母親就認為,睡覺時手應該放在被子上面,如果他睡著時無意識地把手放進去,她甚至會把它們拉出來。她絕不允許她的孩子們早上睡懶覺,還經常警告米拉別讓她的孩子們養成那種壞習慣。五歲那年,諾姆和鄰家的孩子比賽誰尿得遠,他母親發現了,就嚇唬他再這樣做小雞雞會飛走。比起她嚇唬他的話,她那慘白的臉和拽他回家時那急促的呼吸更令他印象深刻。十九歲,他戀愛了,那是他約會過的第一個女孩。他們訂婚了。可他在外面上大學時,她和鎮上埃索石油公司所屬加油站裏的一個技工私奔了。此後幾年,諾姆都處於被背叛的悲傷中。他的一群朋友介紹安托瓦妮特給他認識,她是那種輕易就能和人上床的女孩。於是,他就在一輛三九年款福特後座上破了處。他心裏充滿了罪惡感,可又帶著某種朦朧的愉悅感,或者說情感。只是自此以後,他便不再積極尋找這種感覺了。諾姆心裏有一種很微妙的感覺,至少在那些天是的。他和朋友們一起笑談這段經歷,笑安托瓦妮特,可他隱約覺得,事情本不該這樣,那本不是他會選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