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巴黎

阿瑟對維塔麗說到這件事情,很輕描淡寫,但敘述的十分詳細:刀鋒是如何刺進魏爾倫的手掌,甚至可以感受到刀刃刺破皮膚、刺穿肌肉的細微差別;他用了那麽大的力氣,仿佛把他的恨意全都灌注在刀尖上;他知道這是一件危險的事情,但他才不管那麽多呢!

維塔麗沒問“然後呢”,或是“魏爾倫呢”,她坐在桌邊,默默的將煙鬥裝滿了煙絲,擦了一根火柴,點燃煙絲,再把煙鬥遞給他。

阿瑟抽了一會兒煙,渾身肌肉從緊張慢慢舒緩下來。

維塔麗則是在考慮他倆的關系。這大概是這個純凈少年能做出的最激烈的事情,不管他愛不愛魏爾倫,他肯定都會覺得心靈受到了傷害——他不是對方最看重的——於是讓對方的肉-體受到一點傷害,是他的發泄方式;魏爾倫可能會放棄他,也可能不會,但至少要過一段時間才會來找他。

她現在要做的,就是繼續給阿瑟洗腦。

他想要一個如父如兄的年長男性指引他,這其實很正常;但如果對方借此占有他的肉-體,那肯定不是正常的事情。阿瑟的問題是他不知道魏爾倫做的不對,也從來沒有考慮過魏爾倫是有妻子兒子的;至於魏爾倫,呵,渣男無誤了。

想想也是呢,21世紀的17歲男孩尚且不能說什麽都懂,更別說19世紀的17歲男孩了。

*

他們在維塔麗住的旅館裏。

“舅舅呢?”阿瑟才想起來。

“他出去喝酒了。”

“想去哪兒玩?我帶你去。”

“盧浮宮能去嗎?”

“能。盧浮宮每周開放4天。很多人在裏面臨摹,我帶你去看看。”

“盧浮宮不是被燒毀了嗎?”

“只燒到了一點,已經修復了。”

“杜伊勒裏宮呢?”

“完全毀了。政府不想重建杜伊勒裏宮,大概是不想回憶起皇帝吧。”皇帝指的是拿破侖三世。

“皇帝一家現在去哪兒了?”

“在——倫敦。”

皇帝被趕下台後,帶著宮廷裏的一些朝臣和貴族們流亡英國;巴黎公社之後,又有很多法國人去了海峽對面的國家。奧蘭一家可能也是這兩批人中的一家。

不過,在維塔麗來看,那都是太遙遠的事情,與她無關。

*

阿瑟沒有回自己的小公寓,而是在旅館又開了一間房,胡亂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兄妹倆穿著新衣,高高興興的去了盧浮宮。

阿瑟頗認識了一些文藝小青年,其中的一個今天正好在盧浮宮臨摹一幅達·芬奇的人物肖像。維塔麗一看,嗨!這不就是後世鼎鼎大名的《蒙娜麗莎》嗎?

不過這個時代,《蒙娜麗莎》只是盧浮宮裏不怎麽起眼的一幅人物肖像畫,不出名,也沒什麽參觀者。

想到《蒙娜麗莎》那戲劇性又十分富有諷刺性的“出名”過程,維塔麗一直都懷疑,那樁失竊案是某個達·芬奇收藏大戶自導自演的好戲,自此之後,達·芬奇的畫作價格飆升,《蒙娜麗莎》也一躍成為盧浮宮鎮館之寶之一。

阿瑟為她介紹那個年輕人,讓·路易·福蘭剛滿20歲,在巴黎學繪畫。福蘭也認識魏爾倫,他們常在一塊兒,散步,喝酒,阿瑟有時陪著福蘭到盧浮宮來臨摹,但他自己對繪畫不感興趣,也不太瞧得上那些名家名作。

阿瑟在巴黎結識了一些不太出名的畫家,有人給他畫了肖像畫,只是阿瑟自己不太在意,也從來不找畫家要他的肖像畫。維塔麗跟福蘭聊了一會兒,問他跟誰學畫,學了幾年了,還隨手給阿瑟畫了一幅速寫。她學過一點素描和速寫,但沒有正式的學過繪畫。

福蘭認為她從沒有經過名師指點也能抓住人物特質,很有繪畫天賦,問她要不要留在巴黎學習繪畫。

“學習繪畫?”這倒是她從來沒有想過的一個方向。

“瞧,學畫花費說起來不算大,最花錢的是顏料和畫布,再找個老師,指點你的不足之處,最普通的畫師一張素描頭像也能賣個二十法郎,只需要不到1小時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賣出去兩三張頭像,足夠你在巴黎過的很不錯。”

很有誘惑,但想想在出師之前需要多少年,這個性價比不高。巴黎是藝術之都,到處都是前來學習繪畫的年輕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當然,還是男性居多。女性畫家不是沒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舉例都很難找到一個人名。

福蘭隨後收拾了畫架畫筆,跟蘭波兄妹在盧浮宮裏瞎逛了1個多小時。阿瑟不懂繪畫,福蘭倒是能把盧浮宮裏的一些經典名作說的頭頭是道:作者、年代、畫布、顏料、風格、畫作的經歷,雖然都是入門級的知識,但他說的挺有趣,是個好導遊。

福蘭還不算學成畢業,老師也沒什麽名氣,過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兒“巴黎頑童”的活潑勁兒,跟阿瑟的“阿登鄉下粗野男孩”的風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們都帶有一種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維塔麗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蘭關系還不錯,大概是有一點惺惺相惜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