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第七天(第3/14頁)

“你還好吧?”

身後傳來六實的聲音。裏沙子趕緊擠出笑容,回答說沒事。

裏沙子步入法庭,站在自己後面一排位子的前面。陪審員、法官等陸續就位,工作人員請大家起立,行禮後就座,裏沙子深吸一口氣。

水穗就站在面前,依舊低著頭,盯著地上。裏沙子看了一眼旁聽席,並未看到壽士的身影,也沒瞧見壽士的母親和水穗的母親。

這次庭審以辯護律師詢問、被告回答的形式進行。回答時,水穗說負責調查的警方並沒有好好聽她說明。

當警方詢問丈夫有沒有發牢騷或說些什麽時,她對警方說自己對丈夫的言行感到十分恐懼,但負責調查的刑警只是反復詢問她是否遭到了毆打。就算水穗說丈夫喝醉時的粗暴言語令她十分恐懼,警方卻以壽士並沒有出手傷人為由定調。水穗說到幫忙照顧孩子一事時,警方表示:“壽士已經在努力幫忙了,我們這一代的男人,連尿布都不幫忙換的才是大多數。”雖然審訊過程中,換了一位女警接手審訊,變得比較容易溝通,但即使水穗再三強調自己並沒有蓄意殺死孩子,這位女警也根本不肯相信。這位女警應該也有小孩,她對水穗說:“竟然殺害自己的孩子,簡直不是人。”

調查報告中很多敘述和水穗說過的話、水穗的想法完全不一樣,但她還是簽了名。因為當時她覺得警方的想法比自己更正確。好比嫌犯的丈夫並未對嫌犯暴力相向,恐懼也是嫌犯自身心理作用所致。還有,和完全不幫忙照顧孩子、也不做家務的父輩那一代人相比,壽士應該可以被歸類為好爸爸了。

另外,不論自己是不是蓄意殺人,女兒確實死了,是被自己害死的。自己和那種把小孩照顧得好好的母親相比,真的不算是人。

水穗完全不知道蓄意與否會左右刑責輕重,她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是後來會面的律師再三強調說如果覺得調查報告書的內容有誤,千萬不能簽名,因為有無殺人意圖可是會嚴重影響判決結果的。但水穗聽了律師的說明後,只覺得無論刑期是長是短都無法改變自己犯下的罪行,孩子也不可能活過來,反而更加自責。

雖然有時水穗顫抖著聲音陳述,但她的表情卻像是被一股無形的力量給固定了似的,沒有任何改變。

律師詢問她對案發時負責調查的刑警的印象,水穗回答說自己覺得很恐怖。

水穗本來就不擅長與男性相處。或許是因為父親管教嚴苛,她總覺得自己在男人面前矮了一截。雖然有些女性朋友會在人前譏諷自己的丈夫或男友,或是主動向異性示好,但她絕對不會做這些事。

水穗很害怕男性那種威嚇的態度、怒吼以及粗暴的言辭,甚至還會緊張得頻冒冷汗。而案發時,負責調查的刑警走進來,目露兇光地看著她。雖然他沒有對自己大聲咆哮、言語粗暴,但水穗應訊時,他曾幾次大聲打斷,讓她深感恐懼。水穗意識到這位刑警認為男人不幫忙照顧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所以覺得自己說再多也沒用,也就不想說了。

接著換檢察官訊問。

“雖然你在男人面前總是有矮了一截的感覺,但根據你朋友的證詞,你們夫婦會半開玩笑似的交談,她說的是真的嗎?”被這麽問的水穗看了一眼檢察官,又垂下眼。“我不太有辦法坦然說出自己想說的話,總是很緊張。”水穗這麽回答。

接著播放審訊過程的錄像。讓水穗深感恐懼的那名刑警是位五十幾歲,頭發剃得很短的壯碩男性。

雖然影片中他並未大聲說話,裏沙子也不覺得有什麽威嚇感,但她有點明白水穗的感覺。光是牛高馬大、身材結實這一點,就很容易讓人覺得這樣的男人很恐怖。就算這名刑警說起話來頗為坦率,也比外表看起來親切許多,水穗還是無法抹去對他的第一印象。

此外,這名刑警並未像水穗說的,在審訊時好幾次大聲打斷她的話,頂多一兩次而已,次數多應該只是水穗的錯覺吧。

接下來是由女警負責審訊的部分。這名女警看起來像是很親切的阿姨。錄像中,沒有聽到她說“簡直不是人”這句話。不知道水穗所說的是不是其他幾次審訊時發生的事。

短暫休息後,總算由律師就整起案件詢問被告人。

穿著胸前綴有荷葉邊襯衫的水穗就站在裏沙子面前。她還是低著頭,臉上化了淡妝,卻沒塗口紅或潤唇膏。訊問從她結識壽士的過程開始。

二○○四年,水穗經友人介紹認識了壽士。初見時,覺得他是個爽朗溫和的人,兩人於十一月開始交往,彼此並沒有刻意提起結婚這件事。水穗本來就想結婚,而且考慮到年紀問題,開始交往時便已經對結婚有所考慮了,但也沒那麽著急。水穗覺得壽士比她先前認識的任何男人都更能接受她。壽士個性很沉穩,一點也不可怕,讓有點畏懼男人的水穗覺得他是個可以托付終身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