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陸個太陽 17(第2/3頁)

雖然連岑的名字跟自己的名字發音極為相似,但連曾真的覺得……自己比不上夢裏的連岑。

這是一個真正有勇氣、有毅力、有決心並且能夠將其踐行的人。

明明連岑的年齡看起來並不是很大,但因為他的存在,那些被絕望包裹的人們,卻願意同他一起向著看不見光明的未來一路前行。

一個人的品性、決心、毅力,似乎跟年齡真的沒有多少關系。

連曾自認為,在跟連岑相同的年齡當中,遇見相同的事情,他絕對沒有辦法做得比連岑更好。

可即使是看起來這麽“強大”的連岑,也在“永夜”中逐漸感到“絕望”。

並且……

越來越絕望和疲憊。

鉆進高級喪屍肚子裏的感覺極為糟糕,與喪屍有關的畫面更不可能好看,不過跟著連岑的視角多年,連曾也已經習慣了這些。

看著連岑進入高級喪屍的肚子裏後,連曾其實非常清楚連岑當時的想法。

他想的是……

一切到這裏都結束了吧。

結果……

連岑被救了出來。

被那位傳說中最強的戰士喬一從高級喪屍的肚子裏挖了出來。

不論是在文學作品中,還是相關科學家們的分析當中都提到過,人們對於自己“喜愛”之人是帶有天然濾鏡的。

自己喜歡的人在自己的眼中和其他人眼中是不一樣的。

用浪漫的詩人們的話來說,自己喜愛之人,即使是在萬千人群之中也能夠被自己一眼看見。

因為整個世界都是如此灰暗,可只有那個人的身上仿佛會發光一般,如此明亮溫暖。

連岑第一眼看見喬一的時候,就喜歡上了喬一。

那是一種猶如命運的鼓聲被敲響的奇妙感覺。

就是這個女人,只要看著她,就會覺得:“這個世界真不錯,因為你活在這個世界上。”

連曾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受到了連岑的影響,或許是這麽多年跟連岑一路走來,他與連岑的內心越來越同步的關系。

即使是在“夢”裏,他也感受到了那種心跳如鼓的感覺。

第一次,他知道了,原來喜歡一個人就是這樣的感覺。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真的……非常好,特別好……

這樣的喜愛,讓整個世界都跟著變得可愛起來。每一天醒來即使是在廢墟當中,也能夠發現美麗的地方,心情總是特別好,好到想要唱起歌來。

就唱一首喜歡你的歌曲,告訴你,因為你的存在,這個世界變得多麽美麗。

告訴你……

我好喜歡你,我想為你種滿整個世界的玫瑰,只希望你也能夠為此感到喜悅。

喜歡一個人,是當他不在的時候時不時會掛念他;當他在自己眼前的時候,眼神忍不住追逐著他。

因為喬一的存在,連岑再次活得了面對“永夜”的勇氣,並且在最後……為了整個人類的未來,獻上了自己的生命。

其他人不知道,但連曾看著那個已經從孩子成長為可以頂天立地男人的連岑,滿身是血躺下時,臉上露出的歡喜笑靨。

他笑著說:“真想多活久一些,活到將一片清明美麗的世界送到她的手中,看到她露出發自內心的笑……那一定……美極了。

“如果……她能多笑笑就好了。”

連岑死掉了,為了人類的未來;為了他身為軍人的指責;為了……有一天喬一能夠發自內心的露出笑容。

連曾不能確定,在連岑死前是否看見了自己。

因為連岑在生命終結的時候對著他的方向笑了笑,還將手伸向他,只是伸到一半便落下去了。

之後,是長久的黑暗。

當連曾再次回復意識的時候,他在醫院裏醒來。

被他救了的人守在他的病床旁,一臉感激而又慶幸的神色,不停對他說著感謝的話,並且對他噓寒問暖。

然而連曾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辦法想起來是什麽情況。

他跟在連岑身邊的時間“太長”了,而連岑的人生又太過起伏多變,跟他寡淡如水沒有多少值得記憶的人生相比,屬於連岑的記憶倒是更加分明。

很長一段時間裏,他都沒有辦法分清楚自己到底是連岑還是連曾。

事實上在接下來的幾年中,他也只是適應了現在的生活而已,並非真的能夠將一切分清,甚至可以說……越來越無法分清了。

因為他對連岑的一切都是如此了解,很多屬於連岑學習過的東西,他也能夠非常熟練的運用起來。而他的身體也在他學著連岑吐納鍛煉起來後逐漸變好。

他簡直像是變成了完完全全的另一個人。

若非在這個世界中,他的身份就是“連曾”,而他也確實有著屬於連曾的記憶,他都不會跟別人說自己是連曾。

他覺得自己就是連岑。

尤其是,有一天他在網絡上看見了“喬一”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