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我以世間惡意為食15(第2/2頁)

中年女人急了,指甲一伸,撲上去就要跟她拼命:“你跟一個孩子動手,你還是人嗎?”

燕瑯擡腿在她膝蓋上一掃,中年女人“哎呦”一聲,結結實實的摔了個屁股蹲兒,手機掉在地上了,巨大的外放聲還沒停。

“什麽牌子的手機?看起來質量挺好的。”

燕瑯誇獎了一句,然後一腳踩碎了手機屏:“這個,再加上那輛自行車,算是賠我的車,阿姨,再見。”說完,就直接發動汽車,離開了這個小區。

中年女人氣急敗壞,想要去追,奈何屁股直接給摔麻了,半天沒爬起來,瞅一眼哭的喘不上起來的孫子,只能叫罵一聲,先去哄孩子。

這種大媽往往都是最難纏的,只肯叫別人吃虧,怎麽會叫自己受委屈,叫人給兒子打電話,等人一來,就直接報了警,她也不說自己孫子幹了什麽事,只說有個年輕姑娘囂張跋扈,欺負老人和孩子,喪盡天良。

她在那兒哭的可憐,孩子臉上巴掌印也明晃晃的,她兒子聽得火冒三丈,立馬就去調了監控,要找打了自己親娘和兒子的女人算賬。

警局的人很快到了,調查之後,發現了一個叫人難以置信的結果。

“是她嗎?”警察遞了一張照片過去。

大媽看了一眼,立即就拍著桌子開始叫罵:“就是她!有娘生沒娘養的東西,她家裏沒有老人孩子嗎?下這麽狠的手!”

警察微妙的沉默了幾瞬,然後遞了一份死亡報告過去:“我們順著監控錄像找到了護城河,在那裏發現了監控裏的那輛車和您所說的這個人,可是法醫屍檢後發現,她起碼死了三天了……”

大媽的叫罵聲戛然而止,一大家子人都變了臉色,這麽頓了會兒,大媽的兒媳摟著兒子,氣憤道:“這怎麽可能?一定是她家裏邊有背景,聯合你們,想把這事兒給掩蓋過去!”

大媽也回過神來,罵道:“好啊,官官相護,你們敢貪汙受賄,阻礙群眾尋求正義,我要去舉報你們!”

警察這可太委屈了,眉頭皺了一下,說:“您要是不信,可以跟我們回去看看。”

“去就去,我怕你們嗎?!”

大媽雄赳赳氣昂昂的去了,在停屍間裏見了人之後,整個狀態都不對了,失魂落魄的回到家,當天晚上就發起高燒來了,家裏人急忙給送進了醫院。

第二天清晨,大媽一睜開眼就要出院,叫兒子去買紙買貢品,掛著吊瓶跑到警察說的河邊那兒去祭奠,邊燒紙邊冒著冷汗說:“姑娘,昨天那事是我不對,都是我的錯,是我沒教好孩子,是我胡攪蠻纏,我知道錯了,以後也不會了,你安心的走,別來找我們了啊,走好,走好……”

完事之後,又求人走關系去討了個護身符,自己和孫子一刻不離的佩戴在身上,巴巴的去發生爭執的地方燒紙。

這事兒鬧的可不小,小區裏的人都說這一家子平時作惡多了,終於撞上鬼了,大媽領著孫子在小區裏燒紙的時候,還有不少人在那兒圍觀。

燕瑯換了張臉,舉著烤地瓜去看了會兒熱鬧,見這大媽似乎真的受到了教訓,才轉身離去。

人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這是社會最基本的準則之一,但有的人是不在這範圍之內的。

道德,法律,還有像燕瑯所遇見的那個大媽一樣的人,都會成為這些人的庇護傘。

精神病,未成年,還有小孩子,對於他們而言,作惡的成本低之又低,但帶給受害人的傷痛,卻要伴隨一生。

既然有精神病,家裏人為什麽不好好看管,又或者是送進精神病院呢?

窮,無能為力,一時疏忽,這些都不是借口,受害者有什麽理由,要為你們的疏忽大意來付出代價呢?

既然是未成年,父母長輩不應該給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嗎?

子不教,父之過,養出一個作惡的孩子,是家庭和父母的失敗,應該想的是怎樣補償受害者的父母,彌補自己的過失,管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以法律對武未成年人的保護為庇護傘,維護自己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孩子。

既然是小孩子,那就應該在他認識世界,了解世界的時候以身作則,培養他正確的人生態度,而不是一味的依從縱容,最終釀成苦果。

至於那些依仗法律庇護,得以豁免罪責的未成年人渣……

燕瑯吃完最後一口烤地瓜,然後把剩下的部分丟進了垃圾桶。

這種人,就該接受來自社會的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