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2/4頁)

此刻說話的是沈廣安,蹴鞠本就在少年之間很是流行,尤其是軍營,甚至還會有將軍以蹴鞠來排兵布陣,研究兵法。

沈廣安人高馬大的很是健碩,又常年在軍營,很是喜歡蹴鞠,他就直接提議玩蹴鞠。

王林祺去問眾人的意見,屋內身份最高的便是三位世子,沈廣安同意,沈玦半眯著眼也無不可的點了點頭,其他人見他們三人都同意,自然也跟著附和。

除了幾個不勝酒力喝高了的,其他人都參加,並分成了兩隊。

分隊是以抽簽的方式組成,恰好沈威說自己喝的有些多他來當裁判,就由沈玦和沈廣安各領一隊,沈玦是紅隊,手臂系著紅綢子,沈廣安為藍隊,手臂系著藍緞子。

為了公平,沈威給了兩隊同樣的休息以及熟悉隊友的時間,為半個時辰。

巧的是,沈嶽暉和秦瑯都正好和沈玦抽在了同一隊,王林祺和王林誠兄弟則是和沈廣安分在一隊。

沈玦這一隊除了自家兄弟,都是今日才認識的各府公子,看著都很羸弱,甚至有幾個就是來湊數的,以前真是看過沒有下場玩過。

好在沈玦對比試並沒有太大的興趣,贏了更好,輸了也無所謂,他原本是像學沈威找個借口不參加的,後來沈廣安點了他的名,要與他過招,他才打著哈欠同意了。

反倒是秦瑯在摩拳擦掌的,一副要大幹一場的模樣,用他的話就是,讀書他不行,但玩的方面絕對不能輸。

不僅給其他人傳授經驗,還在和沈嶽暉商量戰術。

剩下沈玦靠著躺椅,一雙大長腿搭在案桌上悠閑的休息,不過他看似休息,眼睛卻沒閑著,在左右的觀察場上的人。

很快就發現了自己隊裏有個眼熟的人,上回王林誠喝酒鬧事的時候他們見過,他記得邱浩然說過,好像是戶部侍郎家的四子余子瑞。

年紀不大臉又小又白個子也不高,在人群中看上去很是不顯眼,難怪沈玦一開始沒有注意到他。

其實那日沈玦就關注他了,甚至可以肯定,王林誠鬧事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這個人,尤其是今日接觸了王林誠之後,他就更能肯定了。

王林誠是個敢作敢為又很克制的人,沈玦不信什麽巧合,越是克制的人越是不敢在外面放松警惕,一定是有人在設計這一切,想挑起兩家的矛盾。

最讓沈玦想不通的是,余家和王家既然是姻親,理應福禍同依,余子瑞這麽做有什麽好處。

沈玦用余光細細的打量著他,此刻的余子瑞還是一臉人畜無害的樣子,在認真的聽秦瑯傳授經驗。

越是這樣面上不顯的人才越是危險,難怪都說會咬人的狗不會叫,你永遠都不知道他什麽時候會咬你一口。

也就難怪王林誠會吃了這個啞巴虧了,真有意思,余子瑞到底想做什麽呢?

很快半個時辰就到了,眾人也跟著王林祺到了後院,確實是一個很寬敞的蹴鞠場,從球門和周圍的建築來看應該是早就有了,並且一直使用的。

“家裏小輩都很喜歡蹴鞠,時常會來玩,玩的都有些舊損了,不知今日會用上也來不及整修,只好委屈諸位了。”

“王公子實在是客氣,我們也是突然來的興致,有的玩就很好了,並不在意場地如何。”

有沈廣安如此說,眾人自然是附和的,只有沈玦觀察的細致,嘴角微揚,在心中露出了一個譏笑。

若是他不仔細的去看也會信了王林祺的話,可他本來就對王家不信任,自然就多留了個心思。

球門如果真是風吹日曬以及蹴鞠時時產生的舊損,就不會出現外面都是劃痕內裏卻是完好的情況,甚至他還注意到地上的沙土也是翻新過。

至少可以證明,這所謂的蹴鞠根本就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就謀劃好的。

而他們想要守株待的那只兔子,就是他。

沈玦原本想要提醒一下沈嶽暉和秦瑯,但在看到沈廣安的時候,突然有了個主意。

很快所有人都站好了自己的位置,沈威站在場中間的高台上,下人放上了沙漏,再由沈威敲響鑼鼓。

球場的正中央豎立兩根高三丈的球杆,上面部分的球門直徑約一尺,名叫“風流眼”,計算的是沙漏的時間內,兩隊踢進風流眼內的球數多哪隊就獲勝。

在眾人蓄勢待發下,沈威用力的拋出了蹴球,最先搶到的是秦瑯。

秦瑯從小就喜歡跑跳的玩意,蹴鞠馬球樣樣精通,尤其是跟著沈玦上山學武之後就更會合理的運用手腳的力量,對於這些玩樂的東西反而更加得心應手。

只見他助跑之後原地彈跳而起,從眾人中脫穎而出,用胸膛上去頂蹴球。

小小的蹴球好像是被注入了活力,從他的胸膛被高高頂起,再精準的落在他的肩膀,就見他左右雙肩頂撞,蹴球就飛快的落在了他的腳背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