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袁小茹的不幸婚姻(六)

三天後,楊律師把調查的結果通知了袁小茹。

調查的結果讓人崩潰。

在楊律師的調查中,陸文昌在一年前就認識這一個名叫辛雅靜的獨身女人,兩個人認識以後關系非常親密,在十一個月以前,辛雅靜經過檢查發現自己懷孕,從此以後,陸文昌便經常跟辛雅靜生活在一起。三個月前,辛雅靜到了預產期,陸文昌開始在單位以家中出事為借口,經常離崗,去照顧辛雅靜的起居,大約在兩個半月以前,辛雅靜在市第四醫院成功的誕下的一個男嬰,其間,陸文昌一直以丈夫的名義照顧辛雅靜母子,直至現在。

另外,陸文昌對袁小茹所說的受到領導賞識這件事情也不是真的,之所以跟袁小茹這樣說,應該是想從她手裏要一些騙取一些錢財,而且,他拿到那些錢後,大部分都用到了辛雅靜的身上。

聽楊律師把調查的結果說完,袁小茹被氣得全身直哆嗦,過了好長時間,都沒有說出話來。

楊律師看著袁小茹:“雖然咱們老百姓講,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但是看你丈夫現在所做的事,他的心思應該已經完全放在了辛雅靜母子身上,所以我建議你還是應該早做準備。”

謝過了楊律師,袁小茹想著楊律師調查出的這些事,越想越感覺自己憋屈,趴在床上,又是大哭了一場。

這兩天,陸文昌逼著袁小茹跟他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不過因為調查的結果沒有出來,袁小茹一直都是找借口拖延。

不過到了現在,拖延已經是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了,畢竟人家在那頭連孩子都生下來了。

離婚不是一件小事,袁小茹靜下心考慮了一下,決定還是聽從一下閨蜜的建議,於是打電話給她的閨蜜,讓她過來幫自己出出主意。

閨蜜到了她家之後,見袁小茹兩眼紅腫,馬上就猜測到她剛剛大哭了一場,於是就勸她:“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但是兩條腿的活人有的是,既然人家一門心思不想跟你過了,你就跟他離唄!幹嘛還非得可這一棵樹上吊死啊!”

袁小茹的眼淚又掉了下來,她對閨蜜道:“剛才我哭不是因為他要跟我離婚,今天律師事務所的楊律師來了,你看看這個,這是他這兩天的調查結果。”說著把手中的調查記錄遞給了閨蜜。

閨蜜接過調查記錄,從頭到尾翻閱了一遍,面部的表情變得非常精彩,看完之後,她嘴裏“嘖嘖”有聲:“哎呀,真看不出來這個陸文昌表面上溫文爾雅的,背地裏竟然是這麽樣的一個人,不但在外頭找了個小的,連兒子都生出來了,真是應了那句老話,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哪!”

袁小茹看著自己閨蜜:“我現在心裏挺亂的,找你過來就是想讓你幫我出出主意。”

閨蜜道:“還用出什麽主意呀?這讓人根本就不用慣著他,直接跟他離就是了,你以為他就算回來,以後還能真心跟你過日子啊?”

“可是……”

“沒什麽可是的,兩口子就是這樣,能過就在一起過,過不了強湊在一起,兩個人都痛苦。正巧你現在沒有孩子,就是跟他離了,也沒有拖累。憑你的長相,咱可以完全再找一個大小夥子。”

知道了陸文昌背著自己做的那些事,袁小茹已經對自己和陸文昌之間的感情完全沒有了信心,聽閨蜜這樣說,她的決心也開始前所未有的堅定起來。

本來,以袁小茹意思,離婚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既然雙方已經決定離婚了,兩個人靜靜的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就可以了。然後兩個人再互不相見,直接從最近的人變成陌路。

不過閨蜜卻不贊同她的做法,用閨蜜的說法:如果兩個人只是因為性格不合導致分手,像她這樣做也無可厚非,但是現在二人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卻是因為陸文昌在外面有了其他的女人。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一方存在著明顯的過錯,那有過錯的一方應該給無過錯的一方民事賠償的。而且這幾個月前,陸文昌又使用欺騙的手段在袁小茹的手裏騙取了二十萬,按照婚姻法規定,這二十萬是兩個人的公共財產,即便兩個人和平分手,這筆錢也應該雙方平分,可是現在陸文昌明顯的存在著過錯,他和那個辛雅靜有什麽資格去享用這筆錢?

經過閨蜜這麽一提醒,袁小茹回想起以前和陸文昌在一起的溫馨日子,又想起了前幾天陸文昌往自己頭上潑的臟水,以及冷冰冰的態度,立刻對破壞自己家庭的辛雅靜開始憎恨起來,她點頭:“你說得對,我確實不應該便宜那對狗男女。”

第二天,陸文昌來了,他一如既往地道:“你到底什麽時候才能下決心跟我離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