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趕盡殺絕的陰毒女人

事情發展到這,王振華感覺自己和馬曉華的婚姻再多維持一天,都是對自己的侮辱,他恨自己,當時怎麽就頭腦那麽不清醒,輕信了這個狠毒的女人,要是早知道這樣,多跟她相處兩年,背後再打聽打聽她的性格,自己也不會吃這麽大的虧啊!可是,現在後悔,說什麽都晚了!

於是他從抽屜中找到了二人的結婚證書,然後打電話給馬曉華,說是不想跟她過了,想要離婚。

馬曉華答應的非常痛快,跟他約定好時間,然後就放下了電話。

第二天上午,王振華開車去了民政局,結果馬曉華早就到了,跟馬曉華在一起的,還有兩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王振華問她:“這兩個人是幹什麽的?”

馬曉華很自然的回答:“這兩個人是我的保鏢,你這人性格不好,我怎麽知道你會不會突然傷害我。”

王振華恨她恨得牙根直癢癢,對她說道:“我還沒有那麽沒有良心,你這種人我多看一眼都惡心,咱們趕緊把離婚手續辦了,然後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

馬曉華聽到微微一笑,跟著他進了民政局的樓,很快兩個人就把離婚手續辦妥了。

在分手的時候,王振華對馬曉華說道:“人在做,天在看,拿著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你就不怕遭到報應麽?”

馬曉華微笑著看著王振華:“我能不能遭到報應,我是不知道,但是你肯定會遭到報應的。”

看著馬曉華嘴角,那絲詭異的笑容,不知怎的,王振華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果然,他這個預感在離婚後的第三天就被證實了。

這天,他正坐在自家的屋裏喝悶酒,突然外面有人敲門,他隔著門門外面:“誰呀?”

外面有人回答:“我們是警察,奉命執行任務。”

王振華一愣,忙起身扒在貓眼往外一看,果然看到幾個身穿警察服裝的男人站在外面的走廊上。

王振華心裏納悶:“我也沒有進行什麽違法犯罪的活動,警察為什麽會來到我家呢?”

不過既然警察來了,他也不能不配合工作,把門打開之後,外面的警察對他亮出了證件:“對不起,我們接到法院的命令,又對你名下的財產進行整理封存,希望你能配合我們工作。”

王振華更加納悶了,他對警察道:“我也沒有進行違法亂紀的活動,又沒有欠下巨額債務,你們憑什麽有封存我的財產?”

你說的那個警察看了看王振華:“你以前是不是跟你妻子簽過協議,如果跟人離婚,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

王振華馬上就想起了跟馬小華簽訂的那個“愛情契約”,現在,他終於明白了,為什麽在離婚的當天,王小華要對自己那麽笑,原來在那時,她就想到了這一點!

“她這是要趕盡殺絕呀!”王振華這下徹底的暴怒了。他沒管這些警察,三步兩步跑到電話機前,馬上撥通了馬曉華的電話。

聽那邊馬小華把電話接起,王振華大怒道:“姓馬的,你是不是不把我趕盡殺絕,誓不罷休啊!你先設計讓我的兒子犯了病,然後趁我不在的時候,又把我的工廠給賣了,這下可好,又來搶劫我最後的一點財產,難道你的良心真的被狗吃了嗎?”

那邊馬曉華說話不急不慢:“你著什麽急呀,我這也是按咱們倆的協議辦事,你要是不服的話,可以到法院告我呀,只要你能贏,該是你的,我全部還給你。”

說完之後也不等王振華繼續說話,直接撂下了電話!

王振華手拿著聽筒被氣得全身哆嗦成一團。

王振華自然沒法跟法律對著幹,他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警察在自己家把值錢的物品做了記錄之後,把自己的家門貼的封條。他知道,從今天開始,這個家也不再屬於自己了。

不過王振華當然不會就這樣自認倒黴,經過一晚上考慮,他突然想起馬曉華說過自己以前還有個前夫來著,自己要是現在能夠找到他,沒準還能得到一個什麽線索。

於是他馬上開始打聽馬曉華前夫的情況,別說,他還真找到了。不過,當王振華見到馬曉華那個前夫的時候,放心那個人竟然是一個看起來文質彬彬的人,跟馬曉華所說的心理變態完全不搭邊。

提起馬曉華,馬曉華的前夫露出一副苦澀的笑容:“我跟她結婚沒有半年就離婚了。當年我跟她結婚之後,她隔三差五的就找借口找我要錢,今天兩千,明天三千的,幾個月時間,她竟然在我手裏要走了五萬塊,我問她那些錢她都做了什麽,她就跟我急眼,最後我實在受不了了,就跟她辦了離婚手續。在她走的時候,不但把自己帶來的嫁妝拿走了,我以前送給她的那些東西她也一樣沒落,我自認倒黴,就當那些錢交了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