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第2/2頁)

程慕瑾想到的九幾年的交通工具就只有自行車了。剛才她這是走路走了一遍,現在她試試如果是騎著自行車,會不會有什麽不同。

於是程慕瑾就租了一輛自行車,再次將剛才的路線都再重復了一遍。

在轉了一圈,從順德路再次到達友愛路的時候她還突發奇想地模擬著兇手騎著自行車停在了拋屍點的垃圾桶旁,做了一個往垃圾桶那裏丟東西的動作。

做完這個動作的程慕瑾腦中靈光一閃,馬上將自行車停好,拿出手機查看了當時現場的照片,她好像知道了什麽。程慕瑾嘴角上揚,看來今天這35℃的高溫天氣下跑來跑去並沒有白做工啊,她還是知道了。

既然是這樣,拋屍的順序現在已經能肯定了。

程慕瑾在她的本子上寫上了順德路——友愛路——平南路這樣的順序。

因為剛才在友愛路的那個拋屍點也就是當年的垃圾桶所在的地方處於一個V形的彎道拐角的地方,也就是V字的最尖端位置。

而V字最左邊的那條線就是通往順德路的,右邊那條道就是同向平南路的。

當年這裏雖然有一個垃圾桶,但是其實垃圾桶的容量比較小,大多數人都是直接扔在垃圾桶旁邊。所以從照片可以看到在這個V形的路口垃圾桶左邊和右邊都堆放著垃圾。

當一個人從順德路方向過來的要扔垃圾的時候,只會扔到垃圾桶的左邊。因為我們扔垃圾的習慣一般都是走到垃圾桶旁邊往前面一扔,然後離開。

而在當時的照片裏,根據當時撿到垃圾的的清潔工指認,她撿到那個垃圾袋的方向就是在垃圾桶的左邊。

也就是說兇手當時是沿著順德路——友愛路的方向騎著自行車過來,看到這個垃圾桶,在離垃圾桶還有一小段距離的時候把自行車停了下來,在這個拐角的左邊將其中一個黑色垃圾袋扔掉。

所以他當時的活動順序就是順德路——友愛路——平南路。

兇手第一個去的點是順德路,也就是在某種可能上來說,在這三個點中,順德路其實是離他居住的區域是最近的,但是同時也應該足夠遠,讓他所在的區域處於一個安全距離,太近了在排查的時候會比較容易查的出來。

那她現在就可以做一個地理畫像,因為雖然兇手一共有七個拋屍點,但是他的拋屍時間和目的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放在一起做地理畫像。

根據地理畫像的原則,兇手一般不會在離家或者公司等與自己有關的固定場所很近的地方拋屍,因為當一個地方出現了碎屍,最先要做的就是排查這附近的居民。而在自己家附近拋屍很容易被人認出來,這樣太容易暴露自己。

但是兇手也不會在離自己固定活動範圍太遠的地方拋屍,因為這樣他需要花在路上的時間太久。長時間帶著屍塊在外面活動也是危險的,增加了被人記住的可能性。而且交通的便利程度太低了,兇手在沒有小車等便捷、安全的交通工具的情況下,是不會選擇離自己太遠的地方拋屍。

在這樣的前提下,以犯罪現場為圓心兇手心中的安全距離作為半徑畫一個小圓。再以拋屍現場為圓心,兇手的交通工具便利距離作為半徑,畫一個大圓,這個大圓以外的地方是兇手不會活動的地方。而這兩個圓相交的地方就是兇手最大概率居住的地方。

在這個小圓的範圍內,兇手是絕對不可能在裏面居住。那麽兇手的安全距離和交通便利距離就需要估算了。

根據兇手後期所表現出來的沉著冷靜的狀態以及他的處理屍體的變態方式等表現,程慕瑾覺得這個安全距離可能不用太遠。這是一個心理狀態比較穩的兇手,於是她根據經驗取了一個比較低的數值。

至於交通便利距離,因為是處於九十年代,那個時候小汽車還沒有普及,以及從他這幾個拋屍點之間的距離來看,他做大的可能應該是騎著自行車。所以交通比那裏距離也不會太大。

在經過估算之後,程慕瑾得到了一個兇手最有可能的居住區域。根據兇手的拋屍路線,在這片區域中,程慕瑾將距離順德路這個第一個拋屍點不近不遠的地方用藍色將其填充。在現在所調查的中,這裏的可能性目前是最高的。

但是這個區域也只是大概的區域而已。在之後她還要根據其他的線索對這一個環形的區域進行分析,最後才能得到最有可能的地方,然後在進行下一步的分析。

程慕瑾看著自己手中的地圖,心裏長舒了一口氣,今天她真的是走了一天了,又累又餓,她現在要回去吃飯、吹空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