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藏書學院(第3/4頁)

天上京的雇工制度,原本原攸並不看好,因為那一堆規章制度,一看就太過於苛刻。

在這亂世,要求工人來歷出身有處可尋,必須清白,沒有作奸犯科的經歷,而且還要求商家提供吃穿住行中至少兩樣,還要簽什麽勞工合同,保證基礎待遇,對於那些無奸不商的商賈而言,不就是割他們的肉嗎?

原攸在呂國時曾接觸過商人,深知商人重利的本性,認為江尤這一套出手,肯定會引起強烈的反彈。

誰知如今看來,這效果竟出奇的好。

原攸跪坐在花廳之中,想著城門口的情景,他攔住了一個叫周達的商人,那商人做生意做的極廣,在呂國時,他曾經見過一次。

“這位公子有所不知,以往我們手中人手不足,就只能去買奴隸,但便宜的奴隸多身體有缺,或不良於行,貴重的,又不合算。”

買個奴隸回去,也要供給吃穿住行,總不能花錢買回來,什麽都沒讓幹,就死了吧?

買奴隸的開銷,加上後續養一個人的開銷,算來算去,指不定幾筆生意才能賺回來。

“這雇工不同,雖也需要供給吃穿住行,而且還要給月錢,但好歹不用花費大筆銀錢買來,況且我們為商者一年四處亂跑,買來的奴隸一旦身體好起來,就容易逃跑,身體不好吧,這長途跋涉之苦,他們又受不了。雇工就不同了,簽了合同他們跑不了不說,有合同在,我們若是去周邊城池做生意,出示合同可以免除人口入城稅,若財物在一路上被人搶了,或出了意外,報給官府,官府還會負責追回財物,或賠償半數。”

原攸之前仔細過有關勞工與商賈管理的制度,他覺得此制度錯漏百出,官府哪兒知道商賈是否真的是財物被搶,而不是賊喊捉賊呢?

這樣想著,他也這樣問了周達。

周達聞言,瞬間被氣的臉紅,隨後支支吾吾的說道:“確實有些為人不端的商賈如此行事,不過長公主之前命令周軒大人建立了商人協會,所有在上霸、忠州、清州行商的商人,都必須加入商人協會。商人協會也非常詳細的入會檢查,若此商人與賊人勾結,被查出來,家產便要全部充公。”

也就是說,想占官府便宜,就要有傾家蕩產的準備。

江尤的特點就是如此,她一面對百姓十分友好,任何政策下達都是以百姓方便的角度出發,另一方面又把犯錯的代價無限提高。

以前大族的子弟,有些不是東西的,會當街強搶民女,或暗地裏逼良為娼,現在全都夾起尾巴做人,不敢放肆。

因為江尤規定,若有人敢強女幹他人,不論男女、女女、男男,只要一方出於不自願的情況,被揭發後就是斬首示眾。

這個不自願並非一人說就能說清的,一旦被揭發,即使受害者翻供,實施強女幹的人也要去挖河道挖上十年,看表現酌情增減受刑年限,最低三年,最高三十年。鬧得現在許多人都不敢玩閨中情趣,正兒八經的夫妻若有一方掙紮,被查出來也算強女幹,不過婚內強女幹的罪名輕一些,可以選擇交罰款,或官府判定和離,再由官府主持,另行婚配。

此法剛出時,不知有多少人反對,後來江尤直接說,她身為女子,最是厭惡此道,才叫反對者閉上了嘴。

主要反對者就是大族的子弟,百姓們倒是無所謂,他們一年到頭都不一定能娶個媳婦,能有個媳婦就是燒高香了,誰敢對自己媳婦強迫,又有誰敢去幹那些喪盡天良之舉?

原攸想到這兒,又想起了藏書學院的規定,也是嚴禁男女行鴛鴦之舉的。

此刻原攸不知道自己一瞬間升起的贊同感是怎麽回事,如果他是個現代人,大概就體會到了單身狗的無盡憤怒。

江尤同為單身狗,真不想阻礙全人類的繁殖問題,正兒八經的娶妻生子,高官納妾,尋歡作樂的歡場艷樓,她也不管啊。她只是要規範許多行為,現在各種規章制度,還算不上法律,因為太過嚴苛,待日後天下統一,要求肯定會放寬許多。

想想當年秦國用的各種法律,比這嚴苛可怕的更多,正是這些法律,軍功爵位制度,以及上下一心的國內環境,還有變法的商鞅,才叫秦國有了一統天下的能力。

江尤不知道自己的天上京能做到多少,她只能說,盡全力去做。

“原公子,久等了。”

江尤自花廳外緩步走來,她穿著一身白衣,像是孝服。

再過幾日就是她的母後孟宣夫人的祭日,這樣想來,她離孟國國都到天上京,已有一年了,時間過得是真快。

“見過長公主。”原攸起身行禮,隨後又跪地行了一個大禮,“多謝長公主大恩。”

江尤並未阻止原攸,而是任由原攸行禮,她也受了這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