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第2/2頁)

兩只公雞,中午一只,晚上一只。

完美。

初春時節,幹柴茅草隨處可見。方立安帶著兩只雞退回先前路過的空地,那裏沒什麽危險。

鉆木取火,徒手褪雞毛。

方立安做了個石刀,把公雞開膛破肚,取出雞心、雞肝、雞腎,直接放在火堆上烤,烤熟後,吹一吹吃掉。

丁大點兒肉,還不夠塞牙縫的。

脖子以上部分、胃、腸道連著雞屁股一起割了,把剩下的雞身穿在樹枝上囫圇烤了。

吃的還算痛快。

吃飽喝足,方立安決定做一個能攜帶木炭的工具,把炭火帶在身上。

叢林裏天黑的早,到了夜間,不僅溫度低,空氣中的濕度也大,鉆木取火的失敗率很高。現在把火種保存下來,隨身攜帶,以後用起來也方便。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樹,貼著樹皮把中間的部分挖去,做成像竹筒一樣的中空,用來裝火,防止燙到手。

然後在附近找了許多動物的糞便,有松鼠的、甘蔗鼠的、鹿的、羊的、猴子的……纖維很多,這種消化徹底的草或植物非常適合保存余燼。只要限制氧氣量,余燼在這樣的介質中就只會悶著,不會點燃,能攜帶好幾個小時。

外層包著粗糙的多纖維糞便,中間再包很細的老鼠糞便,正中心放余燼或者木炭,最後用樹皮包裹,限制氧氣接觸。簡易的儲火裝置就這麽成了,當然,得時不時地看著,防止火大了或者滅了。

方立安把雞綁在長矛柄端,像挑夫一樣挑在肩上,左手持火,繼續前進。

路上,他發現了一種南叢林沒有的植物。作為它的發現者,方立安給它起名叫五春花樹,因為它春天開花,每朵花的花瓣數都為五。

五春花樹的花香比較獨特,是一種並不香、甚至有點臭的氣味。如果不是介意這種臭味一直綁定自己,方立安其實更願意叫它臭花樹。(五春花樹:求放過,哭唧唧.JPG)

臨近黃昏,鳥兒歸巢時,方立安吃掉另一只野雞後,開始找適合過夜的地方。

由於到目前為止,沒找到山、洞穴和荊棘,他只能選擇在大樹上棲息,還必須是那種沒有鳥巢也沒有蜂窩的大樹。

他在樹底下較為空曠的地方點了火堆,撿了石頭圈起來,以防火勢蔓延開,引發火災。

夜間的樹林極為安靜,周圍除了木柴燃燒發出的噼裏啪啦聲,沒有其他任何聲音,讓方立安產生一種置身於密閉空間的錯覺。

因為點了火堆,人又在樹上,方立安並不擔心有野獸來襲,除了毒蟲蛇蟻。不過,他睡的是綠樟樹,自帶驅蟲功效,再加上白天,嚼了牛至草塗在身上,所以這一晚,他睡得很香。

天蒙蒙亮,樹林裏的聲音越來越多,鳥兒、蟲兒、其他動物……嘰嘰喳喳、窸窸窣窣。經歷了昨晚的靜謐,此時的樹林儼然一個熱鬧非凡的菜市口。

方立安睡得早,醒的也早,意識朦朧中賴了個樹。清涼的露珠從高空的樹葉上墜落,啪的一聲砸在他溫熱的臉頰上,激的人汗毛聳立。

他打了個哆嗦,隨即清醒過來。

樹下的火堆燃了一夜,仍未熄滅,微弱的火苗顫巍巍地舞動。方立安沒有立刻下來,在樹上舔了十幾片葉子,潤了潤嘴。

想他飯前便後不洗手,昨天中午搜羅完各種動物糞便後也沒洗手,就知道舔樹葉對他們原始人來說著實算不上什麽了不得的大事。

要知道,他們部落不靠海,迄今為止也沒有發現鹹水湖,日常所需的鹽分大多來自礦物鹽。

至於礦物鹽如何攝取,當然是舔一舔嘍~

舔石頭,舔泥巴,各種舔舔舔……

方立安覺得自己還算好的,雖然迫於生存,不得不舔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但他至少不跟別人共用。其他人就不在意這些,他已經看到過無數次宇把自己舔過的石頭遞給喬……

方立安站在綠樟樹上眺望,九點鐘方向一棵林楊樹上有一個鳥巢,不知道裏面有沒有蛋。

他麻溜地從樹上下來,蹦蹦跳跳做了幾分鐘熱身運動,然後極為靈活地爬上那棵林楊樹。

鳥巢中,一二三四五。

很好,早飯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