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第2/2頁)

方立安當初專門讓付氏法務部負責人介紹幾個厲害律師來QSLA,想著公司做大,過程中少不得碰上各種利益糾紛,結果沒想到第一個正經官司竟然是這種無聊的八卦糾紛。

隨後自己也發了條微博:“希望新悅娛樂傳媒公司尊重新聞事實,做一個有良知有職業道德的媒體人,不要為了博眼球妄加猜測,消耗大眾熱情,浪費他人時間。也許你的時間只值一個謊言,但我的時間你真心賠不起。”

網友站隊:

“浪費別人的時間,無異於謀財害命。”

“這種無良媒體,就該告到他傾家蕩產!”

“現在的媒體哪裏有什麽職業道德,連道德都沒有,你能指望他說人話?”

“感覺以後再也吃不到女王大人的瓜了……”

“假瓜有什麽好吃的,消化不良,拉肚子……”

這件事最後當然以新悅娛樂傳媒賠錢賠禮道歉告終,經此一役,所有媒體在沒拿到石錘之前再也不敢胡亂報道方立安的事了。

導致大家在網上看到有關她的報道都都是清一色的照片加最簡單的陳述句。如:某記者在哪裏哪裏碰到方立安,方立安和誰在一起,方立安穿什麽顏色的衣服褲子鞋子balabala……也算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吧~

等方立安生了老二許之華,許之蓁就不如以前搶手了,因為許思遠和苗玉蘭轉移了陣地。一方面是他倆不好意思跟方老太太搶人,另一個就是許之華長得特別像許喬松去世的大哥許喬楠。

許喬楠的長相其實有點隔代遺傳,像他和許喬松的爺爺,也就是許思遠的父親。

雖然說小嬰兒都長得差不多,但是自家人看自家孩子哪有看不出的道理。苗玉蘭看到剛出生的許之華,眼淚都要掉下來了,抱著孩子不肯撒手,許思遠也在一旁沉默不語。因著這層關系,兩人對許之華的感情更為復雜深厚。

不過方老太太有許之蓁就夠了,許喬松有親親老婆萬事足,誰也不跟他們搶,一家人和諧的很。

而且許之蓁已經三歲了,乖巧可人,知道太姥姥年紀大了,幾乎從不讓她抱,到哪兒都是手牽手一起走。她占了太姥姥,也不嫉妒心來的小弟弟搶了爺爺奶奶,總之,是個非常懂事的小姑娘。

再往後老三出生,就是方老太太和許之蓁看著保姆帶孩子。那時候許之蓁六歲了,上了小學,方老太太一下子就閑了下來,但是她年紀大,大家不放心她抱孩子,生怕她累著,所以請了保姆。

方老太太不放心保姆單獨帶孩子,所以時常在邊上看著,還讓保姆抱著老三陪她去接送許之蓁上學放學。

許之蓁回到家做完作業,就帶著老二許之華在客廳玩,陪方老太太看老三,許思遠和苗玉蘭也一起陪著,方立安和許喬松下班回家就加入他們,八口人,熱鬧極了。

等到老四出生,方立安一下子就覺得不一樣了,不只是她,家裏其他人都這麽覺得。

因為前面三個小的逐漸長大了,許之蓁還好,九歲的女孩子,和方立安最像,嫻靜得很。

六歲的許之華和三歲的許之實就不一樣了,正是人嫌狗厭的年紀,超級淘氣,兩人加起來,威力堪比事故現場,那叫一個要命……

又因為兩人是家裏的小寶貝,老一輩的舍不得打,只有方立安和許喬松能治得住他兩。

小夫妻也不打他們,只哪天他們闖禍了,不聽話了,第二天跟就跟著爹媽上班去吧。

許之華上學?上什麽上,請假接受懲罰先。什麽時候老實了,什麽時候上學。

跟著爹媽上班,爹媽忙工作,這兩小的,一人一面墻,一人一張禁錮符,紮馬步吧~

一開始兩娃身體不能動,但還有嘴啊,聊的開心著呢~方立安嫌他們太吵,幹脆禁言。如此,沒兩次就被治得服服帖帖。

兩娃問起來,方立安只說這是自己的特異功能,天生的。她不想讓孩子們修習法術,這個世界靈氣稀薄,修行不易,弄不好要耽誤孩子一生,不如早早斷了他們的念想,做個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