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我不需要你的救贖02(第2/4頁)

只是沒想到,葉知安的直覺也那麽準。

直覺準的不只是他,葉芝芝大喇喇的道:“不能吧。我都看過了,她走路不是飄著的,身上是熱乎的,身後也有影子,中午12點也不怕走在太陽底下,不像是被鬼上身啊。”

葉梨:“……”

瞧,一個人的性格和行為突然變化太大,身邊的人,還是能察覺到,並去努力發現細節。

葉知安若有所思:“其實大嫂的口味也沒變,吃飯什麽的,下意識的小動作什麽的,和原來也一樣。可大嫂從前不喜歡幹活啊。她怎麽突然喜歡起幹活來?從前都不愛跟咱們說話,見到媽了,也是木愣愣的喊一聲媽就算了,見到我跟小妹,那是眼皮一翻,轉身就走。現在都開始討好咱們啦,這簡直太奇怪了!”

葉芝芝道:“難道是她知道了,媽和大哥想要叫她去隨軍的事情?她在家裏啥啥都不用幹,就洗洗她自己的衣服就行了,可要是跟大哥去隨軍,大哥要忙著訓練,那剩下的活,不都是她的?而且,她好像不是很喜歡大哥誒!”

葉知安道:“好像,還真有可能!”

然後就轉頭看他媽,“媽,反正大嫂她爸媽都沒了,能管住她的人不在了,大嫂的心也不在咱們家。我瞧著,她作了這麽兩三年,大概就是想要叫咱們家做惡人,離婚送她走。這樣咱家給的聘禮,她就都不用還了,她自己還是個受害者。

大哥寫信都說了,部隊那些兵們訓練辛苦,都想要升職,就是想做了副連,就能接家屬過去隨軍。大哥好容易做到了副連,大嫂能隨軍了,她反而一點都不高興,還害怕的把性子都給改了,從前只會偷懶,現在什麽活都幹。

咱們不如就做個好人,叫她跟大哥離婚好了。大哥的工資不是也漲了嗎?之前那份彩禮,就當是丟到狗肚子裏去了,咱不要了,也別叫大嫂在咱家裏住著,我瞧著就怪滲人的!”

而且大嫂從來都是把他和小妹當空氣了,最近經常對著他們兩個念叨,想叫他們兩個上進,最好是趁著年輕,跟知青們一起去讀書,考個大學什麽的,好好出息出息,給村子裏爭光。

葉知安&葉芝芝:“……”他們愛過什麽日子就過什麽日子,親媽都只是勸,也沒強求,這個大嫂的幹嘛幹涉他們這麽多?

於是,葉知安就非常有心機的盤算著,幹脆叫這個大嫂離開他們家好了。

葉芝芝眼珠子轉了轉,也道:“我也覺得離婚挺好的。只是這件事咱們先別告訴大嫂,等她給家裏幹兩個月活,咱們再給她這個驚喜!”

葉知安頓時哈哈大笑起來,覺得這主意不錯。林安芳就該受點懲罰。

畢竟,林愛芳真的太能拉仇恨了,嫁到葉家兩年多時間,真心是一點活都不幹的。且臉皮厚比城墻,每每叫她幹活,她就拿葉知文的工資都給婆婆了,可見是丈夫給她交了夥食費了。既然夥食費都交了,她不幹活,這不是正常的?

讓她幹活也可以,叫丈夫把所有的工資都寄給她。

此時不比後世,一家幾個兒女,錢什麽的,都要分算清楚明白,一個弄不好,就是要離婚離家的事情。

原身當初把大兒子給送到部隊去,就送了不少禮,花了不少錢,給大兒子娶媳婦,這又是一大筆花費。

山窩窩村裏沒分家的,都是先攢錢給長子結婚,長子結婚完了,再攢錢給次子結婚娶媳婦,等到給最後一個兒子娶完媳婦了,然後才會分家。

在那之前,家裏的錢財都是要交公的,當然誰家孩子上學、病了,要走禮什麽的,也是從公裏處錢。

等到分家時候,父母有多少錢,就把這些錢分給兒女。山窩窩村的人都想得開,通常挑選養老的兒子,不是挑選最大的或最小的,而是挑選最孝順的。而最孝順的那一個,會得到其中最多的財產。

山窩窩村裏的規矩如此,大部分人都會遵循。當然也有不願意遵循的,比如傾全家之力,給長子娶了媳婦,長子就鬧著要分家,並不肯幫著下面的弟弟妹妹結婚。這種人會被村子裏的人嘲笑,可也就只有嘲笑了。

因此林愛芳剛結婚,就鬧著要拿丈夫的工資獎金,其實就是在鬧著要分家。

山窩窩村裏不愁吃不愁喝的,可要把東西換成錢,就要翻越三座大山,原身那時候手裏的確有積蓄,但也花出去不少。畢竟,大兒子進部隊和結婚,都是花錢的大頭。

而大兒子花的這些錢,都是從原身賺的錢裏出的。大兒子從前寄回來的錢,大都給大兒子繼續存著了。原身受時代和環境局限,顯然覺得給兒子娶媳婦是做父母的責任。

原身連個回報都沒收著,林愛芳就鬧著要大兒子的工資,原身怎麽可能答應?

更何況,說句不好聽的,萬一林愛芳跟人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