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52(第3/4頁)

司余仔,人生本來就是很多面的,要把一個人的人生,純粹只圍著你轉,你當然是開心了,你完全擁有了一個人,但是卓青又不是個死的,總有一天會發現——不過,我想,大概到今天,你覺得自己做錯的,都是沒能把很多事,一直瞞到你們老死吧?”

宋致寧在紀司予面前,從來收斂三分。

這天卻不知怎的,直往他傷口上戳。

“但其實不怪別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發現,得更痛苦,更想不開吧。

話又說回來,雖然我不知道,她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夢醒的,可醒過來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選擇離開紀家,說實話,我其實也是有點佩服她的——畢竟,不是每一個女人都有勇氣,在面對你這種對手的時候,保持基本的冷靜和理智。”

只要裝傻充愣,還是能接著過富貴榮華好日子,何樂而不為呢。

可卓青還是頭也不回就走了。

紀司予攥緊了酒杯。

駁斥的話,甚至一如他當年對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後,也只剩下一句:“……我會帶她回來。”

某種程度上來說,紀司予,或許才是感情上最為簡單粗暴的那類人。

他或許不懂純粹的愛情,卻懂得純粹的給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並不是簡單的等價交換算術題。

宋致寧攤了攤手。

像個過來人似的,用某種感慨非常的語氣,只輕聲說:“好吧,雖然我覺得卓青不會再願意回來,你給她再多她也不會願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應該想想,如果你認為的,你愛她的方式,是她最不願意接受的,那這到底是愛呢,還是……嗯,馴化?”

這世間,愛的方式有很多種,自以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種。

宋致寧說:“我偶爾懷念懷念青春的時候,也會想起第一次看見你那麽著急,從欄杆上翻下去,跑去見卓青。你拿了一顆牛奶糖,什麽都不說,就遞到她手裏。”

十七歲的卓青,並沒有問得那麽仔細,只是笑笑,感謝陌生人的好意。

那時的她如果知道紀司予埋在骨子裏的固執和步步為營,會不會願意接過那顆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紀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間,他想起自己曾經對躺在病床上,即將不久於人世的母親說,他最討厭的,就是小王子說的,什麽【我太年輕了,還不知道如何愛她】。

為什麽呢?

只要準備周全,不是就可以從一開始就好好愛她了嗎。

他那時還小,不過五六歲,卻已經會向母親爭辯。

【那我就不去探險,我也一點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會陪在她身邊,每天給她澆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裏,不讓她受風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後一個人變成老掉的醜八怪,但我永遠不會有第二支玫瑰花。】

經過了那麽多大風大浪而尋到安穩人生的母親,或許從一開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語背後過分的偏執。

所以勸他,【如果是這樣,為什麽一開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會虛度時光的,司予。】

那時的他,堅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說因為自己不想後悔。

“而且,不會有比我親手照顧的玫瑰花更愛我的人了,我照顧她,她愛我,我也愛她,我不需要別人了呀,媽媽。”

那時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問一問他的玫瑰花。

“或許,你願意跟我過這樣的人生嗎?”

他忘了告訴她。

如果你願意,我們就永遠呆在大房子裏。

如果你不願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裏,就看到哪裏。

第一次養玫瑰的他,還不知道,讓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風吹雨打,而是隔離於世界的孤獨。

或許小王子是對的。

他那時太年輕,以為自己做的都是對的,以為前路坦蕩,阿青就會快樂。

在最想好好愛人的年紀,才發現,自己原來並不懂得如何愛她——

“啪。”

“啪啪。”

小謝輕輕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湊到連睡著的時候也都眉頭緊蹙的叔叔耳邊,小聲喊:“起床啦!吃飯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終於睜開眼,也看到他。

雖然眼睛有點嚇人的紅,不過小謝已經跟“叔叔”混熟啦!

他現在一點也不怕他了。

小謝於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麽比阿青還會賴床啊!”

也一點都不顧忌地,拖住紀司予的手,“別睡啦,出去吃飯,阿青最不喜歡人家拖拖拉拉了。”

紀司予任由他拽著,趔趔趄趄下了床。

也沒問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來得那麽順其自然,習以為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