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新時代(第2/3頁)

LV的藝術總監鄙夷的看著他:“難以置信你竟然把設計師形容為一份‘拋頭露面’的職業。”

萊蒂露出好奇的目光,把蘊釀在肚子裏很久的問題說出來:“不過我真的很好奇,你為什麽忽然想減肥呢?”

馬克忽然不好意思起來,摸摸後腦勺,“我只是覺得,作為一名時尚設計師,自己也要時尚起來才能吸引別人,不是嗎?”

跳過了減肥的話題,馬克向他們說明了自己在這次春夏時裝周並不打算繼續跟萊蒂續約的念頭,萊蒂跟LV和Marc Jacobs的合同期限只來到2007的春夏系列,換言之,在2007的春夏系列推出後她就不再是LV和Marc Jacobs的主線代言人了。

萊蒂的表情意外的平靜,連聲音都很平伏:“我相信我們以後一定還有合作機會的。”

其實如果馬克還打算跟她續約,她才會感到驚訝——連續三季的藍血代言是非常難得和罕有的事情,連超模都甚少會被一個藍血品牌一口氣的簽上好幾季。

在這兩季以來,萊蒂靠自身的高曝光率來為LV帶來高度的話題性,銷量顯著的上升了幾個百份點,而LV又讓她的身價大增,然而凡事都不能只向錢看,一直使用同一個代言人不是不行,但比萊蒂更符合LV風格的模特大有人在,再這樣下去LV就會失去自己的風格,所以他只能棄用萊蒂了。

LV本身並不需要靠她來獲得關注,倒不如說是LV讓她知名度提升,從來不存在奢侈品牌要抱人大腿的情況,只有其他人抱他們的大腿。

她和馬克的關系早就超越了合作夥伴,更接近師徒關系,就算馬克不跟她續約就不代表兩人的友誼就此結束,萊蒂把他視作自己的伯樂,馬克也把她視作徒弟,他把她帶進了這個圈子裏,加上馬丁的緣故,萊蒂和馬克的關系會一直緊密下去,以後可能還會有其他合作。

馬克看看萊蒂,又看看馬丁,試探道:“你們怎麽看起來一點失望都沒有?是不是有什麽好事要發生了?”

馬丁說:“咳咳,其實還沒有成事,我們不應該告訴任何人的,不過見是你就算了。”

他跟萊蒂交換了一個眼神,後者微微一笑,道:“我要成為範思哲的全球品牌代言人了。”

馬克先是倒抽了一口冷氣,隨即道:“恭喜你,這次你可真的是Versace girl了。”

模特跟品牌的關系可以有很多種,如品牌代言人、產品系列代言人和產品代言人,還會用全球或地區這種地域性的標簽再度加以區分。

萊蒂一直以來代言範思哲的都只是成衣系列,亦即產品系列代言人,但這個品牌並非只有成衣,還有許多不同類型的產品,比如包包,化妝品,香水等等,各類型的產品都有自己的代言人,針對不同的產品,品牌會選擇與產品氣質相符的明星或模特來為產品代言。

而全球品牌代言人,換言之代言的是範思哲品牌的整體形象,會與品牌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無論去到哪個國家都能在櫥窗上見到她,她的廣告也會在世界各地播放,而不是只有美國,地位比主線代言人強了不知道多少,是跟品牌最親密的合作方式,可以令她在MDC的排名直接超前幾名。

除代言人外,還有品牌大使及品牌摯友這兩種合作方式,前者跟代言人很像,甚至有些品牌會把兩者視作為同一樣東西,要說分別的話,代言人有更多的線下活動,大使的主要功能是宣傳,他們要做的就是以一己之力為品牌、產品帶來實際的銷量和品牌好感。

而後者一般以年為單位與品牌之間有軟性宣傳的合作,比如向來不使用代言人的卡地亞會針對不同系列和產品找不同的品牌摯友和合作夥伴為其展開宣傳推廣。

可以這樣說,最高級別的合作是代言,因為形象大使不一定都有代言費,但就有軟宣、定制產品,也能出席品牌活動;品牌摯友既沒有代言費也沒有定制產品,但出席活動時可以向品牌借用服裝手袋等產品。

為什麽要劃分這麽多種的合作方式?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刷存在感和增加話題,其次有著不同的原因。

首先,一旦明星出現醜聞,對品牌的負面影響不可估量,如果有多個合作者就可以分散風險,要是某個產品的代言人出事了,影響到的也只有那個產品而已。

而且粉絲的購買力是很驚人的,找越多的明星合作,吸引到的粉絲就越多,不過這一項只適用於商業品牌,現在奢侈品牌還不至於找明星來增加流量,但以後可不好說。

另外,每個產品都有特定的受眾群,那麽每個受眾群也需要相應的代言人,這樣就可以實現市場的全覆蓋,令品牌變得更多元化。

簽了合同後,萊蒂就是名副其實的Versace girl了。

當遲些這個消息跟她和美寶蓮即將合作的事情一同曝光後,免不了在時尚界引起一波熱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