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3/3頁)

“你什麽時候學得舞槍弄刀?”上輩子的朗清骨子裏是個文藝男青年,連打架都不會,而現在竟然“惡名遠播”,還能耍上一套槍法。

阿靈阿看珍珍情緒平復下來,便拉著她並肩坐在炕上。他輕握住珍珍的手說:“剛來的時候什麽都不懂,還以為能同他們講道理,結果你應該也聽說了,我同我那便宜娘都不知道被那群混蛋欺負成什麽樣了,後來才發現他們這些貴公子都是欺軟怕硬的人,你只要和他們拼命便一個個都慫成狗。”

“那大格格還有揆敘他們呢?還有博啟說的那個鄂倫岱少爺?他們又怎麽會幫你?”珍珍又想起那家紙筆店,“還有紙筆店是怎麽回事?”

“揆敘和鄂倫岱是不打不相識,大格格是因為她喜歡你。”阿靈阿指了指屋子裏成堆的小玩意兒說,“我帶了十箱禮物求大格格幫我,紙筆店就更簡單了,那是我的。”

“你的?”

“對,是我的。我剛穿過來的時候生了一場重病,在床上躺了半個月好容易才熬了過來,病一好我就發現我這個七少爺簡直就是名不副實,我額娘堂堂嫡福晉竟然被國公府的那個惡老太太逼得不得不當嫁妝度日,於是我病一好就開始幹兩件事,打架和掙錢。”

珍珍突然有些心疼,她想起了那年在寬街上看見的那個小男孩瘦弱的背影。

“郎清,比起你我真得好幸運能穿到吳雅家,有那麽好的家人疼愛我。”

阿靈阿無所謂地聳聳肩。

“沒事那些糟心的事都過去了,再說了,不過也就是一些不痛快而已。其實想想我也不吃虧,好歹這回我穿的是個正兒八經的官三代,紅色貴族,平白無故地就比別人少奮鬥二十年。我額娘就算再怎麽不會過日子嫁妝底子到底豐厚,我說要做點小生意,她一出手就給了我一百兩銀子,都夠在內城買棟大宅子了。”

珍珍聽著嘴角一彎。他兩為什麽能一路青梅竹馬不離不棄,不就因為心意相通,志同道合麽!想她來了以後最想幹的事也是掙錢!

“你攢了多少錢了?”

阿靈阿驕傲地挺起胸膛,朗聲報數:“田地鋪面房產當鋪折合白銀四萬兩千七百六十二兩七錢。”

他握住珍珍的手,滿臉都在暗示“我棒不棒”,“快表揚我”。

珍珍還未曾開口,“哐當”一聲,原本緊閉的大門突然被撞開,大格格和揆敘滾做一團摔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