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第3/6頁)

“不用不用,這就夠了!”崔茂馬上道,說完之後,他還小心地看崔桃一眼,把聲音降低,再溫和一些,“足夠了,真的夠了。”

“哦。”崔桃沒活力地應承一聲。

崔桃建議崔茂,令衙役先查封福田院所有地方,將所有人員都回房待傳喚,暫且不準外出。

崔茂應承,一面按照崔桃的提議吩咐下去,一面令衙役收斂屍體,細致記錄案發時所有目擊者的證供。

崔桃則和韓琦直接去了芙蓉閣調查,既然這案子跟她扯了關聯,既然兇手敢在以她名義贈菜的飯菜中下毒,那就必須得做好被她抓的準備。

崔桃等先盤問了芙蓉閣的掌櫃以及廝波,白衣少年莫追雨作案的可能性基本被排除了。

據掌櫃描述,莫追雨在早上跟崔桃聊兩句之後,就折返回天字一號房,跟他大哥一起用了早飯。離開的時候,他定下了福田院的三十桌菜,錢也付清了。

之後便是他們芙蓉閣做飯弄菜了,三十桌可不是小數目,芙蓉閣原本準備今天的菜量就不夠了,又去外頭采買了許多,然後從備菜到做完,忙活了近兩個時辰才做完。之後就是打發店內的廝波送飯去福田院,因為數量多,有一半食盒都是從隔壁幾家酒樓借來的,共雇了三輛車運送,有六位廝波一起護送。

六名廝波到了地方之後,正趕上午飯的時候,福田院很多人都在。他們講明意圖後,當即就受到福田院眾人的熱烈響應,大家紛紛一起搬桌子,幫忙擺飯菜,場面有些亂。

“正好三個食盒為一桌,我們六人,每兩人負責一車,同一車上食盒裏都是同樣的菜。所以分派菜的時候,都是負責自己的那部分即可。但擺菜什麽的都是他們自己來的,我們最後只負責收了空食盒,清點數目沒錯後就離開了。”

“那你們當時可注意到姚仵作那一桌的芙蓉蘑菇異常?”崔桃問。

六名廝波皆搖頭,表示沒注意。當時真得太熱鬧了,他們只顧著瞧這些人樂得高興有好菜的樣子,對於他們如何擺菜張羅倒沒注意。

再問芙蓉閣的廚子,三十盤芙蓉蘑菇,都是一起切一起炒的。廚房的人都可以作證,那麽多菜他們不可能單獨拿出一盤來做,都是盡量一鍋出在弄出來後分盤。

“也就是說,蘑菇在出芙蓉閣之前沒問題,問題可能出在運菜的路上,以及擺菜的時候。六名廝波分別為倆倆一起,除非是倆人剛好同謀作案,不然的話,廝波這邊也可以排除嫌疑。”

“毒菇已提前做好,才能混入芙蓉蘑菇這道菜中。你遇莫二郎,送菜給福田院,全系偶然。廝波的情況也正如你推敲的那般,故而芙蓉閣這邊作案的可能性較小。更像是福田院中有人預謀用毒菇殺人,因剛巧碰到贈菜,見場面混亂,便趁機行事了。”

崔桃應承,“其實用毒菇殺人比用其它毒物更簡便,只要懂山上的蘑菇哪些有毒,上山隨手采來即可。不過,卻也不是所有人都認得毒菇,這住過鄉下的,混跡過荒野的,嫌疑更大。”

必須排查當時同桌用餐的六人的人員關系,找到有殺人動機的嫌犯。

福田院所有在住人員都有登記,案發的中午,福田院並無外人出入。這裏的人因為住的比較密集,平常擡頭不見低頭見,所以互相都比較熟識。若來了生面孔,大家肯定都會注意到。

崔桃和韓琦折返回福田院的時候,衙役正好把今天晌午的所有人員證供整理完畢了。韓琦便接手證供和記錄,一篇篇翻來看。

崔桃想到芙蓉閣送菜既系為偶然,那今天晌午,福田院的廚房應該有準備飯。

廚房主要負責做飯的有三人,孔氏、尤氏和沈氏,三人都已成婚。孔氏年紀最長,三十五歲,她在福田院廚房做廚娘已經有八年了,是福田院留住最久的老住戶了。尤氏二十七,在福田院留了三年。沈氏二十三,則才來福田院半年。

三人都是做活兒麻利的人,身體好,力氣大,即便給福田院中那麽多人做飯也能忙活得過來。當然,福田院的飯菜也不精致,一些米糠下鍋之後再添點菜熬一熬,再弄些燒餅饅頭之類也就混過去一頓飯了。

卻巧了,廚房裏的孔氏為死者之一的丁大郎之妻,尤氏為死者之一的曲二郎之妻,沈氏則也為死者之一的姚仵作之妻。

廚房另還有幫忙挑水、燒火的三名年輕女孩。一位叫丁翠翠,十四歲,為孔氏和丁大郎的小女兒。另一位叫王湘雲,是個孤兒,十三歲,自八歲起就在福田院住了,由孔氏照料。最後一位叫劉小月,十五歲,是尤氏跟亡夫所生之女,後帶著她嫁給了曲二郎。

崔桃:“既是一家子,用飯的時候,你們怎麽都沒跟他們一起?”

六個大男人吃那麽一桌子好菜好飯,都沒想過女人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