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重生悔過文中的老實人(第4/6頁)

嘗到了甜頭,他們明年當然不肯再跟林老實按照今年這種方式分成了。買蝦苗才多少錢,一畝田也花不了十塊,但今年平均每畝地可是分給了林老實二十多塊。這筆賬誰都會算。

對於村民們的決定,林老實早料到了。他也樂得放手,輕松一些。今年為了銷售這些小龍蝦,他都好幾天晚上只睡兩三個小時了,余下的時間不是在思考怎麽銷售就是跑上跑下幫著忙活,畢竟那一半的錢不是那麽好拿的。

等明年只賣蝦苗,他就不用管這些了。不過明年養蝦的人肯定會愈來愈多,市場會趨近飽和,到時候如果太多小龍蝦賣不出去,大家惡性競爭會鬧得不愉快不說,還會損失不少。這個事,也得提前打好預防針,別搞得像後世那樣,什麽賺錢,大家就一窩蜂地撲過去,搞得農產品的價格忽高忽低,最後還是農民吃虧。

於是分完錢後,林老實留下,把自己的顧慮說給了村長聽:“阿叔,咱們村今年小賺了一筆,附近的村民都知道,我想到了明年,不止咱們村今年沒養蝦的,就是附近其他村的恐怕也會跟進養殖。今年銷售這批小龍蝦,咱們就費了不少力氣,如果明年的小龍蝦產量翻一倍,兩倍甚至更多,怎麽辦?”

小龍蝦不是糧食,賣不完可以收進倉庫裏,留著自己吃。它是活生生的生物,賣不完,要麽自己吃,要麽放在水裏繼續養。自家哪吃得了這麽多,農村人窮,舍不得放油和調料,做出來的小龍蝦未必有那麽美味,天天吃會膩。繼續養,不會再長多少個了,還得消耗麥麩、米糠之類的,不劃算。

本來還準備帶領村民們大幹一場的村長聽了這話眉頭擠出深深的褶子,想了想,他問林老實:“阿實,你主意多,有沒有辦法?”

不知不覺,村長已經把林老實當成了主心骨,可能是他一貫以來做事沉穩可靠。

其實林老實也考慮過這個問題。他說:“阿叔,要麽不做,要麽做大做強。如果村子裏大家都要大量養殖小龍蝦,那就把大家集合起來,統一養殖,統一銷售。這樣可以把小龍蝦運送到更遠的城市去賣,如果隔壁村的也有養殖的意向,咱們以後跟他們聯合起來,一起銷售,將小龍蝦做成咱們長豐鄉的招牌,以後提起小龍蝦,大家就會想起長豐鄉,小龍蝦會成為咱們村,咱們鄉的一張名片!”

什麽招牌,名片,村長不懂。不過林老實的意思他還是明白的,單個的農民拿著一點農產品、漁產品到市場上去賣,只能零售,毫無議價能力。

但如果這麽多的農民聯合起來,擰成一股繩呢,在市場上的分量肯定比單打獨鬥強。而且量大了,他們也才能開著車,安排更多的人去更遠的地方推銷他們的小龍蝦,不然頂多到縣城就完了。

“你說得對,阿實,這主意是你提的,要不就由你來做這個領頭人吧!”村長熱切地看著林老實。他是全村走出去最遠地方,又回來的人,見識比他們都廣,這一年多村子裏發生的變化已經證實了這一點。

林老實當然想帶領村民致富奔小康,改變貧困落後的經濟面貌。但這樣隨意地定什麽領頭人顯然不行,權責不分明,以後鐵定會出亂子。

“阿叔,你如果讓我來做這個領頭人,我只答應一個模式,我免費提供蝦苗,然後養大的蝦由我來收購,我組織人手和車子將小龍蝦拉到城裏去賣,可能會比市面上的價格低一兩毛。最後是賺是虧,都是我的事。”

村長聽後,沉思了一會兒,有些為難地說:“村民們恐怕未必會同意。一斤便宜一兩毛,一百斤就是一二十塊!”

尤其是今天林老實已經賺了一大筆,村民們心裏難保不會生出嫉妒的心思。畢竟家家戶戶才拿幾十塊,他一個人就拿了九百多,而且還有五畝田裏的小龍蝦還沒賣,加上那部分,林老實能賺上千塊。

這在村子裏可是一筆巨大的財富。估計除了胡安兩口子裏,現在十裏八村就林老實手裏最有錢。

林老實清楚村長的顧慮:“阿叔,我明白,我也只是提一提,你們商量,大家覺得不合適就算了。”

雖然他的收購價比市場價便宜了一兩毛,可他要提供蝦苗,找車子,聘請工人幫忙賣蝦,找買主,開拓市場,這些不要錢,不要時間嗎?

但現在農村很多人還沒這個概念,他們界限感不明,不會覺得林老實的時間和精力值錢。因為大家經常互相幫忙習慣了,找人幹活也就管一頓飯就完了,從不談工錢。而林老實不希望自己給他們養成這樣一個習慣,慣壞他們不提,關鍵是這樣搞,萬一賣不出去,賠了算誰的?

所以要搞他就得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裏,否則,他寧可不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