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小姑娘名喚公仲嫵,是宜陽君公仲廉的三女兒,亦是李恪昭的表妹。

畢竟李恪昭是君王公子,小時長居遂錦,後又往蔡國為質數年;而公仲嫵從前並未離開過宜陽府,今次還是沾著弟弟公仲茂的光,才有機會過到距宜陽不足百裏的屏城來走走。

因此李恪昭與她雖是表親,但今日才頭回相見,生疏得與路人沒兩樣。

被撞見自己纏著妻子膩膩歪歪,李恪昭並非不尷尬的。但他素來遇事端得住,冷臉一繃便似無事發生。

“尋公仲茂?”他面無表情地發問。

公仲嫵垂下紅臉使勁點點頭。

李恪昭道:“天樞將他送回客院了。”

公仲嫵得了弟弟去向,心下踏實許多,雖面紅耳赤,卻依然有規有矩地福禮告辭。只是從始至終眼睛一直瞧著地,不敢看人。

待她離去,李恪昭才沒好氣地撇撇嘴,轉身牽了歲行雲就走。

歲行雲目光斜斜睇著他:“你臉紅了。”

“既給你了,這便是你的臉。”李恪昭輕瞪她。

兩人雙雙憋著笑,有一句沒一句地擡著杠,便回到了主院。

讓主院侍女幫忙備了沐浴用的熱水後,歲行雲便自行回寢房取換洗衣衫。

進房時李恪昭已換了素雅月白袍,負手立在小圓桌前望著她。

小圓桌上放著個細長的雕花楠木匣。

歲行雲上前,好奇地將匣子打開。是一柄五尺長刀。

端看那威儀華美的刀鞘,就能窺知其精工細作的程度絕非尋常。

當世身份貴重者多佩雙刃長劍。

《武經》言其“橫豎可傷人,擊刺能透甲,生而為殺”;又因其在規制上兼具武將禮器之能,因此被尊為“百兵之王”。

如此相較而言,長刀在當世便不太受高位者青睞,只常見於市井武者使用,外觀大都樸拙粗糙,甚少如眼前這柄般匠心昭彰。

那年在儀梁初進西院隨葉冉習武習兵的第一日,葉冉讓歲行雲從兵器架上自選兵器時,她便毫不猶豫地選了長刀。

她可太知這玩意兒的好處了:兼備刀、槍之長,既可單打獨鬥又利於混戰橫掃;不似長劍那般易折斷,便於兇悍劈殺,對上騎兵也不怵。

“這是特地給我的?”

“嗯。無咎在苴國尋名匠打造,我畫的圖紙。”李恪昭語氣波瀾不驚,下頜卻微。

分明一副邀功請賞的模樣。

歲行雲笑得見牙不見眼,將長刀從匣中取出,拔刀出鞘端詳起各處細節,又試了試手感,歡喜之情頓時溢於言表。

她笑吟吟覷向李恪昭:“你究竟是個什麽七竅玲瓏心?”

當世長刀對歲行雲來說有一處不大講究:刀柄與刀刃的比例沒個準數,幾乎都是由匠人們隨心來。

但她是個不願給人添麻煩的性子,雖普通長刀用著稍稍不順手,但影響不大,她便也從未想過特意打一柄,更未對誰提過這小小不便。

手中這柄長刀做工極其精良,修長似苗,霜華凜凜。

但它最珍貴之處在於,規整精確實屬當世罕見,刃長近四尺,刀柄一尺略余,此乃後世武將最順手的比例。

她又問:“我不記得曾對誰提過。你怎知這般形制是我最順手的?”

李恪昭眼神斜斜向上瞟,要笑不笑的哼哼兩聲:“這有何難?”

若目光總是追逐著一個人,將人放在心上,時間久了總會窺見許多小秘密。

歲行雲怔忪望了他片刻,忽地綻開如花笑靨:“李小六啊李小六,你是當真心愛極了我吧?”

究竟是看上她哪一點啊?她樂不可支笑出了聲。

在某些事上,李恪昭是個“許做不許說”的別扭性子,甚少自在地將情情愛愛掛在嘴邊說穿。

五月裏追問歲行雲來路的那個夜晚,他在黑暗中坦誠自己對她的愛意,說出的那番話已是他的極限。

此刻歲行雲這般直白,讓他陡地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要點臉。心愛是心愛,卻並沒有‘心愛極了’這回事,”李恪昭耳廓微紅,面無表情推著她的肩往櫃子那頭走,“取你的衣衫,沐你的浴去。”

*****

翌日醜時,李恪昭如常醒來,輕輕掀被欲起身,卻又一如既往地驚醒了歲行雲。

她昨日完成了對團山屯軍的初次稽核,算是暫忙完這陣,可在家中稍事懶怠幾日,自無需像李恪昭這般早起。

“你這就要去府衙了?”她嗓音慵懶綿軟,糖砂磨過似的。

“真難得,竟沒發脾氣。”李恪昭在她額角親了親,依依不舍地下了榻去。

歲行雲迷迷瞪瞪擁被坐起來,靠在床頭覷著他,含笑咕噥:“昨日與明秀打得累極,夜裏又……唔,沒脾氣了。”

她忙了將近三個月,前些日子又宿在營地未回來,昨夜李恪昭是真叫她透徹明白了什麽叫“小別勝新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