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把錢掏出來(第2/2頁)

蘇慕巖將這些單據交到胖警察手中,說:“警察同志,這是我從來到縣城,住房、買菜、買一些生活設備時,所簽下的單據,主要是我爸媽不識字,我也是嫁出的女兒,就怕有這樣的糾紛,所以但凡是花錢兩塊錢以上的,我都麻煩人老板寫個證明,簽上我爸媽的名字,然後再簽上我代收人的名字。”

聽言,鐘利軍暗暗點頭,這蘇慕巖真不一般。

李素琴、徐美芝則蒙了,蘇慕巖她這是什麽意思?

楊曉清則懷疑了,難道這個賺錢的攤位真的和徐家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