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3頁)

韓崢:“愛吃哪些食材?”

夏時:“土豆,吃火鍋一定要有土豆,還有桂花冰粉,然後是肥牛、蝦滑……”

韓崢成功地把夏時的注意力轉移走了。

他一邊認真聽著她說話,在心裏記下她喜歡吃的那幾樣。一邊偷偷摸了下自己的腰。

被她抱了一路的地方已經酥麻得沒有知覺了,又好像被一股無名的烈火狠狠燙了一路。

比他無數次沖進火場的那種火還要燙人。

韓崢把兩只頭盔寄存在服務台,兩人在商場裏逛了逛。

夏時側過臉問道:“你前面說你之前送給你弟弟的生日禮物,他都不喜歡,請問你都送了些什麽?”

她心想,可別是網上的那種直男審美,什麽會發光的刻著“我愛你,我的好兄弟”的相框,感動到哭實際上土翻天的照片抱枕等等。

那種別說是時尚愛美的青少年了,一般人都不會喜歡。

韓崢想了想:“去年送的手表,前年送了一支派克鋼筆,以前還送過相機、自行車、運動鞋什麽的。”

這些其實都是青少年收到了就會喜歡的禮物。

韓崢拿出自己的手機,遞到夏時眼前,摁亮屏幕,聲音頗為驕傲:“這就是我弟弟,長得很帥氣吧,學習成績也好,每回都是年級前五。”

其實是年級前十,四舍五入一下,說成年級前五也不算錯。

作為家長,哪個不喜歡吹自家孩子的牛逼。

夏時看了看,照片上的少年穿著一套白色的夏季運動服,手上抱著一個籃球,站在操場前,微微擡著下巴,眼神酷酷的。

夏時:“這小孩挺酷的。

她感到很詫異,擡頭問道:“他真不喜歡你送的那些禮物?”

韓崢收起手機,微微垂著眼眸:“沒見過他戴那只表,鋼筆也在收到後就扔在書房沒動過,自行車據說被一個同學騎走了,運動鞋說放在學校備用。”

其實,鞋子送出去的第二天,他在家門口的垃圾桶裏看見了那雙鞋,連標簽都沒拆。

韓崢邊走邊認真說道:“所以請你幫我參考一下,挑一個他一定會喜歡的禮物。”

夏時聽韓崢說他弟弟喜歡玩樂器,還經常在學校的各種晚會上表演。

兩人走到賣電吉他的店,韓崢直接對營業員說道:“把你們這最貴最好的拿來。”

夏時補了句:“要適合十五六歲的孩子的,實用一些的。”

兩人挑好,韓崢去付了錢,夏時抱著手上的電吉他:“fender的,三萬塊一把,韓隊長你真是太有錢了。”

韓崢:“只要景明喜歡就行。”他平時大多數時間都待在消防隊,就算想花錢都沒地方花。

他看著她:“你有什麽喜歡的東西嗎,我送你。”

夏時笑了一下,開玩笑道:“我喜歡鉆石,你給我買嗎?”

韓崢轉頭看了看:“這兒是五樓,賣鉆石的在一樓,乘垂直電梯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