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第2/3頁)

謝亦對此回應得很好,先是說明了當時犯人的精神狀況極度不穩定,在場的談判專家只能盡量穩住他的情緒,但無論怎麽勸說,犯人都不肯放下兇器,對警方不是提出“把老板殺了!”這種無法承諾的要求,就是在那邊訴說著內心的憤慨,使談判陷入僵局。眼看人質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體力不支,犯人也逐漸變得暴躁,發布數次諸如“拉人墊背”“一起死”等玉石俱焚的言論,他當機立斷地下了決定,擊斃犯人。

在被問到有沒有想過或許會有更好的解決方法時,他的回答是當然想過,但在當時的情況之下,最好的方法就是擊斃犯人,還橫向列舉出了兩個例子比較:

三年前的義州火車站搶劫事件,也是有歹徒持刀劫持店鋪老板娘,義州警方穩住歹徒情緒失敗,又顧忌人質安危,投鼠忌器,遲遲不敢下令擊斃,最終導致歹徒殺害老板娘、自身逃脫失敗被捕的結局;

同樣是在三年前,明州發生了一起惡性持槍搶劫事件,歹徒抓住了一名小女孩作為人質威脅警方,明州警方選擇先用談判穩住事態,再誘導歹徒走出安全區,命令狙擊手在歹徒注意力轉移的一刹那開槍,最終成功擊斃歹徒、解救了那名小女孩。

相似的兩起案件,不同的處理方法,造成了不同的結局。以上述這兩個例子來看,擊斃歹徒似乎是解救人質的正確途徑,他之所以會下令擊斃的原因也在於此,但謝亦又在舉例之後聲明了,明州和義州的兩起案件是相互獨立的,義州警方的失敗不代表警方從今往後沒有和歹徒談判的必要,明州警方的成功也不代表擊斃歹徒是解決此類事件的唯一做法,具體事件還是要具體分析,只能說存在有“擊斃歹徒、解救人質”的這個可能性,他在做出擊斃這個決定時並不是一意孤行、頭腦發熱,而是有進行過相應的參考的。

對於為什麽要親自上陣的問題,謝亦的回答更加穩妥:當時的歹徒雖然情緒激動,但也沒有完全失去理智,時刻警惕著警方的一舉一動,在雙方對峙最後的二十分鐘裏,他點名讓狙擊手來給他送水,並聲稱他知道狙擊手是什麽模樣,希望警方不要試圖搞小動作,否則人質性命不保。

對於歹徒的這個要求,謝亦只考慮了片刻就答應了,讓狙擊手離開狙擊點,持一瓶礦泉水上前送給歹徒,他自己則趁機前往隱蔽處,趁著歹徒注意力松懈的時候一槍了結了他的性命。

在被主持人問到為什麽要自己上、難道就不能讓別的警員去充當狙擊手、歹徒看到現場指揮官不見身影會不會緊張時,謝亦的回答是這樣的:

為了不讓歹徒感到壓力,繼而做出沖動行事的決定,指揮官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不會直接露面,而是通過其它方式與歹徒交流,所以那天他全程都是坐在車子裏的,歹徒既不知道他長什麽樣,也不知道他在哪裏、又在準備做什麽。

——至於為什麽是他自己親自動手,而不是讓別的警員臨時頂替狙擊手,答案就更加簡單了,那天在場的人裏,他的槍法是最準的,在升任支隊長之前,他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待命狙擊,這一回也算是重操舊業了。

這個回答直接讓董桑笑出了聲,心想還真是具有謝亦風格的回應,明明說話的口吻非常謙虛,說出來的內容卻像是在炫耀一樣,偏偏他還就是有這個資本,讓人想抓狂也找不到理由。

到了這裏,這篇關於謝亦的專題報道已經行文過了大半,全篇除了在開頭部分提了一句“極少數網民對此表示出了不解與質疑”之外,其余的地方只字未提,要不是董桑在看完第一部 分之後上網查了一下8·12案件的具體經過,連帶著看到了當年兩波人口水大戰的遺跡,都會以為這篇報導是正經的個人專訪,是熱點時事的後續追蹤,而不是對於那些“理智聲音”的辟謠回應。

不得不說,這篇報導寫得很好,敘述流暢,手法嫻熟,撰寫這篇文稿的人一定有著極為優秀的專業素養,在采訪的最後還以一個巧妙的方式回應了網上關於謝亦24歲就任職特警支隊長的疑惑,通過詢問謝亦到目前為止的特警生涯中經歷過什麽印象深刻的案件,把他以往做出的成績都一一公布,表明他這個支隊長的位子來得名正言順,完全不像是網絡上某些人猜得那樣陰暗。

即使董桑對撰寫人戴著有色眼鏡,也不得不承認這是一篇非常漂亮的報導,甚至在看到後來時完全忘記了挑刺的本來目的,全身心地沉浸到這篇報導中去。

當然,這絕對不是因為那個美女主持人寫得好,而是謝亦關於這件事情的經歷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也不知道去年的時候謝亦是怎樣應對這件事的,在看到網絡上那些詆毀他的言論時有沒有感到傷心沮喪,而她又是怎樣的心情,是義憤填膺地怒罵那些“理智網友”來出氣,還是在一旁默默地陪伴著他、給予他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