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突然冒出的線索讓大家看到曙光, 覺得抓住兇手不過頃刻之間,誰知十一月初五, 外頭竟又傳來消息:

第三起案件出現了!

都昌府和雲匯府交界的一個小縣城內, 土財主秦勇家中突然爆炸起火, 一家六口和十多個下人被炸死、燒死,傷者也有許多。

因爆炸助長火勢, 緊鄰的一位鄉紳家裏也被波及:院墻垮塌砸死一人,另有角房門窗被引燃, 兩名睡夢中的小廝堵在裏面出不來,生生被煙嗆死了。

一般情況下,在這樣敏感的時期,又是照著殺人全家去的, 同一人所為的可能性極高, 但等真正討論到是否並案時卻出現了分歧。

就連平安縣衙內部,也分了兩派。

“是否有人想趁機渾水摸魚?”圖磬說,“或是其他尋仇的, 只是找不到機會,如今發了大案,正好叫別人背黑鍋。”

從作案手段到人數, 第三起案件與前兩起明顯存在許多不同,如果僅憑死者也是有錢人這一點就簡單粗暴的並案, 似乎缺乏說服力。

劉捕頭他們也是這個意思,聞言便道:“屬下記得前些年曾發過一次案子。有個盜賊入室劫掠,連犯數案之後被捉, 審訊時卻對其中三起死活不認。當地官員也覺有異,復又調查,果然捉到另一名歹徒,原來是他故意跟在後頭混淆視聽。若非那官兒心細,只怕要叫第二名人犯逍遙法外了。”

晏驕反駁道:“確實存在這種可能,模仿犯罪也不是什麽稀罕事,但我個人還是更傾向於並案處理。”

模仿犯罪這個專業術語是她第一次說,不過因為十分淺白易懂,大家一聽也就明白了,都覺得這個形容很是簡潔明了。

“模仿犯罪可能是禍水東引,也可能是變態崇拜和追隨,但不管出於何種目的,”見眾人都看過來,龐牧也投來鼓勵的視線,晏驕繼續道:“從犯罪者的角度來考慮,自然是模仿的越像越好,可秦勇一案呢?除了主人家有錢之外,竟無一相似之處。難道犯人會看不出麽?若這麽簡單叫人斷定為不同兇手所為,豈非前功盡棄?”

圖磬愣了下,不得不承認她的說法似乎更有道理。

龐牧點點頭,“還有呢?”

“前兩起案子發生之前,外界幾乎沒掀起什麽風浪,沒人設防,所以兇手肆無忌憚,”晏驕謹慎分析的同時,又大膽進行犯罪側寫,“他有充分的時間準備,可以在將被害人一家上下迷暈之後,不慌不忙的挨個割喉。”

“但是現在不同了,兩起大案震驚全國,哪怕是偏遠的村鎮也略有耳聞,不管是官方守衛盤查,還是民間百姓的警惕心,都不可同日而語,他再想故技重施,像以前那樣慢慢來,恐怕不太可能。”

“可是放火就簡單多了。這幾日幹冷又有大風,一旦起火很難及時撲滅。或許他只需要一些油或是炸藥,然後找機會溜進去放一把火,再飛快的消失就好了!”

“這說明犯人對外界信息非常關注,為了保證成功可以放棄慣用作案手法,細心謹慎卻又足夠瘋狂。他可能不太起眼,看上去很本分,甚至有些可憐,能在很短時間內取得別人的信任或是同情,並且不會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更重要的一點是,從第一起案子到第二起案子,中間隔了足足四個月;而第二起案子到第三起案子之間,只隔了不到一個月,作案手段也更簡單粗暴,絲毫不在意會誤傷無辜。這並非是單純距離縮短可以解釋的,更多的還流露出一種緊迫感。很明顯,他知道包圍圈在不斷縮小,開始著急,並漸漸喪失冷靜。”

“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非但沒有暫時隱匿,反而選擇頂風作案,可見其執拗與瘋狂,這種人後期做出再歇斯底裏的事都不為過。”

這是晏驕短時間內第二次提到瘋狂。

她緩緩吐了口氣,說出最後的結論,“他從南向北一路犯案,第二、三起案件雖然都在雲匯府境內,但確實在一步步往平安縣逼近。我很懷疑,趙光耀就是他的第四個目標。”

龐牧率先點頭,眼中露出贊賞和喜悅的光芒,“我已聯絡雲匯知府,向他詢問秦勇身份背景一事,想來很快就有消息。”

事實證明,這個快還真是快。

當天下午,雲匯知府派來的衙役就五百裏加急到了,不僅帶了雲匯知府親筆書信一封,更有兩案的詳細卷宗。

饒是情況緊急,晏驕也還是忍不住打趣道:“大人好生厲害,我常聽聞官大一級壓死人,那雲匯知府非但官階高,且又不是本地官員,可大人您每每詢問,他竟這般積極的有問必答,難得還考慮的如此周全。”

卷宗這類東西,本就不是可以隨便示人的。

若是尋常縣令向外府知府詢問,只怕非但沒有結果,反而要落一個僭越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