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對於林夕露家那點破事,她知道得一清二楚,現在她自己說不動林夕露,就只能讓林夕露的爸媽出馬了。

她這叔叔嬸嬸,耳根子軟,只要有人在耳邊念叨,就很容易妥協。

她首先想到的人,便是林朝陽。

林朝陽向來虛榮,想必是很願意有個當大明星的姐姐的。

只要他有這個想法,必然就會去說服父母。

想好了說辭,她就立刻打了電話給林朝陽,把給林夕露的那一套說辭又說了一遍。

“朝陽,我這也是為你姐姐好啊。現在大好的機會擺在眼前,要是錯過了,恐怕一輩子也不會再遇到這麽好的事。”

“到時候你姐姐成了大明星,你也臉上有光不是?”

林朝陽現在恨死林夕露了:

“她好不好和我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林佳倩聽出風向不對,改口道:

“主要是她現在坐吃山空也不是辦法,等手裏的錢用完了,說不定還要拖累叔叔嬸嬸。可她要是更有錢了,能不多給些錢給叔叔嬸嬸嗎?給了叔叔嬸嬸,不也就是你的?”

“她就算不想給,到時候也得考慮下輿論風向。不孝父母,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她。”

林朝陽想了想,確實是這個道理。

“可現在林夕露不知道給我爸媽灌了什麽**湯,他們都聽她的,不聽我的。”

說到這個他就氣,“你看我現在在外面流浪了那麽久,他們都不來找我,說不定都不認我這個兒子了!”

林佳倩詢問了緣由,得知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道:

“正是因為這樣,你才更要讓她簽約去做歌手啊。你看,她不是打著為你好的旗號,逼著你去上學,不然就連生活費都不給你嗎?你也讓她嘗嘗同樣的滋味,這樣,將來她火了,你有了個大明星姐姐,就算不火,她也能理解被別人逼著做不想做的事情有多痛苦,說不定就支持你的夢想了!”

這話林朝陽聽著舒坦,頓時覺得堂姐真是善解人意,而且很理解自己,比林夕露好多了。

他仔細想想,讓林夕露去簽約做歌手,確實是對自己百利而無一害,便被說服了。

“可要是我父母也說不動她怎麽辦?”

“那你到時候把她的身份證拿出來,我想辦法直接給她簽了約。有了合同約束,她想反悔也不可能了!”

林朝陽一拍巴掌:

“好辦法!他們強行送我去讀書的時候,還不是一樣沒問過我的意見,現在我也強行送她去當歌星,接受藝人訓練,讓她嘗嘗也這種滋味!”

“好,你要是把事情辦成了,我給你打一萬塊錢。你家裏人不理解你,你一個人在外面,兜裏沒錢也不好過,堂姐雖然也沒什麽錢,精神上還是要支持你的。”

這話說得林朝陽心裏對她又親近了幾分。雖然他以前看不上一萬兩萬的錢,可現在畢竟不同往日了,他最近過得拮據得很。

於是,兩人定下了方案,林朝陽便自己回了家。

得知林朝陽回來了,季鳳蘭連花店都顧不上看了,趕緊打車回了小區門外,果然便見林朝陽站在別墅區大門口等著。

一見兒子,她就激動地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

“怎麽這麽瘦了,身上的衣服也這麽邋遢!”

瘦了大約是每個久不見孩子的家長都有的錯覺。

林朝陽從家裏跑出去後,雖然沒有一分錢在身上,但賣掉了手裏才買的大牌頂配手機,其實也得了八千多塊錢,半個多月下來,在網吧吃垃圾食品天天坐著打遊戲,不僅沒瘦,反而還胖了。

林朝陽一副很委屈的樣子:

“能不瘦嗎?我當時身上一分錢都沒有,你們也不管我,我在外面住沒地方住,吃飯都只能問同學借錢!要是我不回來,你們是不是都不準備認我這個兒子了!”

要不是季鳳蘭早就看了私家偵探送來的視頻和照片,都險些以為是真的了。兒子還是這麽謊話連篇。

她臉上心疼的神色淡了些:

“你自己知道錯了,能回來當然就好。在家收拾收拾,明天早點去學校吧。”

林朝陽一聽就有些不高興,不過他還記得自己回家的目的,老老實實跟著回家,吃了一頓季鳳蘭做的飯,頓時覺得不想走了。

他覺得自己之前實在是犯傻,好好的別墅不住,媽做的那麽好吃的飯菜不吃,竟然跑出去流浪!

吃完飯,他滿足地癱在沙發上,林夕露看都不看他一眼,直接就上樓去了。

林朝陽便趁機給季鳳蘭做思想工作,給她說林夕露去做了歌星後,有些什麽好處,說了一大度,季鳳蘭卻不為所動。

“你年紀還小,哪裏知道娛樂圈那地方有多黑暗。你姐不去是對的。”

“哪有那麽多黑暗,都是以訛傳訛,凡事肯定要自己親身體驗過才知道啊。要真的黑暗,大不了到時候就不幹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