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遇(第2/3頁)

王老婆子回頭瞪一眼,把這筆賬記在阿汀頭上。

摔都摔了,怎麽不幹脆摔成傻子?

害她憑白少掙幾塊錢!

林雪春猶在罵罵咧咧,轉頭瞧見阿汀蒼白的臉,心裏心疼,嘴上沒好氣:“趕緊把臉洗了,等你爸回來吃飯。”

八仙桌上擺著鐵盆子,沒有毛巾。阿汀捧了一把水,細細地洗著臉,又把兩只手洗得幹幹凈凈。

擡起頭,撞上林雪春皺起來的眉毛。

自個兒肚皮裏爬出來的丫頭,當媽的最清楚。

阿汀有著天生的沖脾氣,做事毛毛躁躁。平日潦草洗兩把,便敲著筷子喊餓,今天怎麽這樣文靜?

林雪春想了一圈,放臉道:“青天白日的別擱我面前裝乖賣巧。考不上高中,你哪裏都別想去玩!”

阿汀歪頭,想起一段劇情。

小說女主——也就是她的表姐宋婷婷——有個遠房叔叔住在城裏,熱情邀請宋婷婷進城玩。

在鄉下女孩的印象中,城鎮象征著花花綠綠的塑料發卡,白膩膩的雪花膏,以及時髦的卷發。

阿汀得知表姐可以進城,吵著鬧著也要去。被媽媽拒絕,不死心,拉下臉皮又去纏表姐。

這事壞就壞在兩個姑娘都愛美,平日裏爭著搶著做村裏最好看的那個,感情不很好。

宋婷婷當然不肯帶上阿汀,兩人沒說兩句吵便起來。相互推搡,誰知道八十年代的阿汀失足摔倒,在床上躺了大半個月,就這麽悄無聲息的消失。

二十一世紀的阿汀是昨晚穿來的。

彼時的林雪春坐在床頭,反反復復地數著錢。分分角角的一大疊,合計起來三十塊不到。

阿汀偷偷掀開半點眼皮,看著林雪春憔悴的面龐,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她,真正的阿汀已經不在了。

後半夜,林雪春抹起眼淚,低聲說著媽媽對不住你,家裏沒有多的錢給你看病,也沒有住在城裏的親戚。

但咱們人窮什麽不窮的,你得爭口氣,好好讀書,考上好高中,別叫旁人看咱們家的笑話……呸呸呸,不說這個,你把身體養好就行,不然媽也活不了。

聽到這裏,阿汀眼睛熱熱的。

外公常常說,就算他去世了,也會在天上保佑他的小阿汀,一生平安喜樂,不受疾苦。那麽這次穿書,是不是外公怕她孤苦無依,冥冥中對她的保佑呢?

阿汀想了很久,做出一個鄭重的決定:

她要忘記出身於中醫世家的阿汀,好好做鄉下阿汀。要努力活著,努力孝敬新的爸媽。

“阿汀。”

一聲叫喚拉回思緒。

面前重重放下一個瓷碗,林雪春在面前坐下,“十幾歲的大姑娘了,不要光圖著玩。把書念好了,以後去城裏上大學,想怎麽打扮就這麽打扮,知不知道?!”

阿汀乖順地點點頭。

沒過多久,宋於秋扛著擔子走進屋。

他就是阿汀的爸爸,小麥色皮膚,又高又瘦,卻駝著背,很沉默寡言的模樣。

林雪春拿胳膊肘推推阿汀,“叫你爸吃飯。”

阿汀乖乖地叫道:“爸爸吃飯。”

宋於秋放下擔子,剝了兩個大紅薯放在鐵碗裏,搗碎,默不作聲地吃起來。夫妻兩個拉著臉,誰都不和誰說話。

林雪春更是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把荷包蛋擺在女兒面前。

阿汀對八四年一無所知,但看看爸媽吃紅薯配豆腐,再低頭看看自己的白粥雞蛋,瞬間反應過來:原來自己是家裏夥食最好的那個。

阿汀低著頭,細密柔軟的睫毛蓋下來。

她想了想,無聲將荷包蛋分成兩大塊,分別夾到爸媽的碗裏去。

“昨天中午少你一個雞蛋,吵得天翻地覆的。今天又不吃了?”林春雪下意識以為,女兒又想吃肉。算計著家裏那點錢和票,她兇道:“排骨貴得很,等你哥回來再說。”

阿汀捧著碗擋住臉,兩只眼睛瑩瑩亮亮,輕輕地說:“我不喜歡吃排骨了。”

她喜歡吃清淡果蔬的。

“胡說八道。趕緊把雞蛋給我吃幹凈,明天再給你買排骨。”林雪春不容分說地夾起雞蛋,摁回她的碗裏。

宋於秋沒說話,只是靜靜荷包蛋放回盤子裏。沉穩的眼神看著她,意思就是:你自己吃。

阿汀忽然想起,外公也是這樣的。

總是樂呵呵地拒絕雞鴨魚肉,把最好最貴的東西留給她吃。即使四處躲債,他依舊笑道:再苦再累不能餓著我們小阿汀,外公明天給你做個紅燒鯉魚,再來個山藥筒骨湯怎麽樣?

只是這樣好的外公,已經沒有了。

小姑娘低下頭,靜悄悄吃完一頓飯。

飯後宋於秋卷起褲腿,挑上擔子便往外走。林春雪盯他的背影,不滿地咕噥幾句,而後帶上大草帽,也要下田。

走到門邊,衣角被輕輕地拉住。

回頭望見一雙清澈的黑眼睛,聽到閨女溫溫軟軟地問:媽媽,我要幹什麽呀。有個刹那,她覺得不是自己在做夢,就是女兒腦袋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