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有些事情,可能現在的你還不明白。”

林城等到鹿眠哭得差不多了,將身旁的抽紙遞給她。

“實話實說,你是個相當吸引人的女孩。這麽說你可能會覺得有些惡心,但是男人這種生物,沒有不喜歡年輕漂亮的小姑娘的。你別這樣看著我,我也一樣,該怎麽說……”林城在鹿眠的目光下不自在地用手撓了撓自己的脖子,“誰會排斥你的喜愛呢?只要你想的話,會有很多人願意追求你的。”

“那我希望你能喜歡我。”鹿眠壓下身,和林城對視,“不是說,只要我想的話,是個男人都會喜歡我嗎?那我希望你能喜歡我,為什麽你就不能喜歡我呢?”

林城不置可否,只是嘆氣。

“鹿眠,在你眼中我是一個怎樣的人?”他問。

鹿眠一愣,隨即回答道:“好……好人。”

“……”林城不知道怎麽跟這姑娘交流,只好道,“實際上,我可能跟你想的並不一樣。”

“哪……哪裏不一樣了。”鹿眠仍然嘴硬道,“我說過了,我喜歡你,跟你是不是普世價值觀之下的‘失敗者’沒有任何關系,就算你沒有錢沒有工作,就算你比我大十五歲,我也喜歡你!那些東西我根本不在乎,我真的沒有在心中美化你,我知道我喜歡的是什麽樣的人。”

“不,你不知道。”

林城的眼神瞬間暗淡下來。

“如果我說,我是個殺人犯,你也能輕松地說出這種話嗎?”

鹿眠愣在了原地。

因為林城並沒有玩笑的意思,這句話並不是在嚇唬她,只是一個陳述,陳述一件既定的事實。

林城見她不再吱聲,便低低地笑了一聲,像是嘲笑鹿眠,又像是自嘲。

“你對我的事情,又知道多少呢?”

林城不帶任何溫度地朝她徐徐道。

***

最近已經很久沒有見到鹿眠了。

林城意識到這件事情,是在連續一個星期沒有收到來自女孩的來信後。

她總是會給他發一些語焉不詳的信息,有時候是早晚的問候,有時候發生了一些小事情也會迫不及待地分享給他,譬如路上遇到了一只粘人的野貓,或是食堂的飯菜十分難吃之類的。

他顯然不是她那個年級的小姑娘分享心事的對象,所以剛開始收到這些信息的時候,林城一頭霧水,以為她是發錯了對象,鮮少回復,以免對方感到尷尬,沒想到對方還是鍥而不舍地“發錯”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後來知道了她對自己的戀慕後,才意識到那是來自女孩委婉地表示自己懵懂愛意的方式。

雖然最初有些莫名其妙,但不可否認的是,那份笨拙也相當惹人憐愛。

林城靠在欄杆上吸煙,目光落在了隔壁的陽台上。

空無一人。

雖然拿來喂麻雀的紙盒子裏每天定時都會換上新的面包碎,但是她本人已經很久沒有在他抽煙的時間點出現在陽台上了。

是在避開他麽?

林城吐了個煙圈,看著那白環消散在風中。

是上次他那番話嚇到她了吧?

對於一個小姑娘而言,那種態度和措辭,是不是太嚴厲了一些?

他心想。

不過這不就是自己追求的結果麽?現在又來後悔是裝模作樣給誰看?

他開始有些唾棄自己了。

說到底,如果早點意識到她的戀慕,自己就會早點避嫌以免產生更多糾葛了,結果到頭來,還是以這種方式傷害到了她。

不,這也是借口。

其實那個女孩根本不會遮掩自己的心事,更準確地說,她不屑遮掩自己的心事,甚至巴不得直接掏心挖肺地堆到他的面前。

是他自己欺騙自己,對其視而不見的。

不可否認,他沉溺於女孩傾慕的目光之中,被那閃閃發亮的琥珀色眼睛承載自己的身影,是非常滿足虛榮心的。

所以說最卑鄙的還是他,假心假意地裝作正人君子插足對方的生活,有意無意照拂她,明知道她對自己懷抱著孺幕的心情,卻對其視而不見,在發現事情到了非做個了斷不可得時刻,又一臉正派地回絕她的心意,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將所有的責任推卸給她的年輕和不成熟。

明明自己才是問題最大的那個人。

仗著年長了對方十五歲的時間和經驗的他,真是糟糕又卑鄙。

一不留神,蓄著的煙灰落在了手背上,那穿透皮膚的熾熱讓林城回神,低頭吹走了那點煙灰。

被灼傷的地方不久後會長出水泡,水泡會破裂,然後結成傷疤。

這樣就好。

***

鹿眠病剛好沒幾天,經紀公司就把錢打到了她戶頭。

五個小時,總計一萬塊,四六分成後,也有六千。

她數著那三個零,嘆了口氣。

不夠,遠遠不夠。

以前尚未和家裏斷絕關系時,這點錢只夠她在評星餐廳吃頓好的,脫離父母後,這六千塊錢就得細細地掰成一個月的生活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