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姻緣(四)(第2/2頁)

這門親事落到她頭上,是她的運氣和福分。李默沒有半點配不上她,是她高攀了李家嫡孫。

親事已定,婚約已立。她就是再不情願,也沒那個能耐退婚。

……

方若夢親自寫信,將此事的原委告訴了謝明曦:“……這門親事,已經定下了。婚期在來年春日。”

“謝妹妹,或許這就是我的命。我不想認也不行。”

“我沒勇氣反抗祖父的心意,更不忍見親娘失望難過。”

“好在我並無真正心儀之人,除了人算不如天算的遺憾之外,也沒特別傷心。不嫁給李默,我或許就要嫁給一個素不相識從未謀面之人。這樣想來,嫁給李默也沒什麽不好。”

“我雖不喜歡他,對他也無厭惡。”

“親事已定,我再躺著養病,也沒什麽必要。我已悄悄服下你給我的解藥,過幾日,我便該好了。待去了書院,我再和你見面細說。”

這封信,共有厚厚的五頁。

謝明曦看了兩遍,才擱了信。忍不住輕嘆一聲。

人算不如天算!

方若夢的掙紮反抗,反倒促成了這門親事。成了“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贏家”。現在想來,倒像是宿命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