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不管林敬松心裏再不想承認,可面前的情況就是這樣。

即便是野雞們察覺到危險,迅速四散逃開,可大貓仍然能輕易地就捕捉到一直最大最強壯的雄性野雞。

這次大貓篤定林敬松的意圖,它直接下了死手,嘴巴愜意的一合,就聽見它口中野雞的脖子兩聲嘎嘣脆的響。

接著它就徑直往林敬松這邊走,然後高冷的把野雞往林敬松腳邊一放,又高高的揚起頭看著林敬松。

那感覺就好像等待著接受林敬松怎麽樣怎麽樣的感激似的。

這個他還真等不來,林敬松一看一只野雞怎麽行呢,他剛才比劃的是兩根指頭哇。

當即就又重新對著大貓豎起兩個食指,一個指指地上命運悲慘的野雞,另外一個手指在空中搖擺。

大貓“哼”的鼻子裏噴出一團氣,接著又是縱身一躍,接著不過三兩分鐘再次跟剛才一樣,把掙紮著見閻王的野雞往林敬松另外腳邊一擺,再次高高揚起頭顱。

林敬松仍然沒有捧場,隨意擼了兩把美洲獅的大腦殼,它立馬避開了,林敬松也不在意,隨便它往遠處躲,自己拎著兩只野雞回家。

嘴裏還唱著:“我左手兩只雞,右手一個叉,身後還有一只蠢大貓哇,咿呀咿呀呦……”

大貓看著利用完了轉身就走的林敬松,生氣了!

大貓本來轉身是想往深山裏跑去散散心,結果愣生生被自己治愈了:這個兩腳獸,不慣常這樣氣自己的麽?他是個什麽樣的性格,自己還不知道?

於是大貓自己把自己說服了,又兢兢業業的轉著附近的幾個山頭巡邏了。

當然,這點它自己並不承認,在它心目中,這片地方就是自己的領土,包括山上那個蠢得冒泡的兩腳獸,也是它的!

大貓覺得,這個兩腳獸要是沒有自己,肯定要糟了大黴,哪有拿到獵物不是趕緊藏起來吃,而是大搖大擺任由血滴一路的?

它這個舉動完全是為了保護兩腳獸的安全!

林敬松迅速的從山上下來,還順利的拎著兩只死得不能再死得野雞,趙三伯……驚了。

他這邊灶膛還沒壘好呢!

林敬松見他一臉懵逼的表情,心情很不錯的道:“三伯你還得多久?我這邊大概收拾野雞得半小時。”

“半小時足夠了,我這邊只剩燒膛子了。”趙三伯忙不叠的說。

林敬松當當兩聲把雞頭剁了扔垃圾桶裏,看著趙三伯直心疼,他趕緊起身要去垃圾桶裏把兩個雞頭撿出來:“雞頭雞脖子上還有不少肉呢,咋地就不要了呢?”

這倆雞頭雞脖子怎麽能見人呐!上面都是碎得掉渣的骨頭碴子,這要是做飯出來林敬松怎麽跟人解釋?難道說自己叉野雞的時候太猛了,把雞頭雞脖子都給叉碎了?

……

“不吃這個、不吃這個,”林敬松趕緊把趙三伯攙回他灶膛旁邊,道:“您看著火,兩個灶呢!”

趙三伯總算是顧及到這倆,只能絮絮叨叨的說雞頭雞脖子上面有什麽什麽肉,多麽多麽好吃的。

林敬松堅定的說:“電視上都報道了,在山上走地的野雞身上最容易攜帶寄生蟲,人吃到

肚子裏很容易壞肚子的。寄生蟲就喜歡待在雞頭上,而雞脖子上面淋巴結太多,吃多了人也要不好。”

趙三伯仍是嘟嘟囔囔的說,他們年輕的時候可不將就這麽多,只要是肉都吃的。

林敬松只笑笑沒再搭話,把他糊弄了過去就行,哪管那麽多呢?

正常殺雞是要先割一半的血管,然後任由雞因吃痛而劇烈掙紮,在掙紮的過程中加快體內的血液流動速度,然後起到一個放血的效果。

只是大貓可不懂這些,它們吃慣了帶毛雞,這種放血的精巧處理它們是從來沒想過的。

一般來說,要想去除雞身上的不可口味道,雞血就是其中最關鍵的一個步驟。糙著吃慣了的大貓可是從來不知道兩腳獸吃個雞肉這麽麻煩的,要是讓它知道估計又要鄙視林敬松了。

矯情的兩腳獸就是麻煩!

雖說沒能正常放血,不過林敬松一路走回來都是拎著兩腳,使它們頭朝下,這樣多少也起到了一定的放血效果。

把野雞簡單處理一下,趙三伯那邊便說他的灶膛燒好了,又建議林敬松用熱水脫毛。

熱水脫毛的原理在於,先把整雞在滾燙的熱水裏過一遍,接著立馬提起來浸泡在冷水裏,借用熱脹冷縮的原理,使得雞身上的羽毛與皮肉產生一定的間隙,以達到方便脫毛的作用。

只是這個方法也有一點不好,就是這種處理過後的雞皮上受熱再受冷回縮,表皮的肉質會有些緊繃。

不過一下子處理兩只野雞,那邊人們還在幹活,他得趕著趕緊把飯菜做出來,便兩邊灶一起燒水。

水分散著燒,兩邊的火力又大,很快就燒好了,同時林敬松也把冷水過到一個大盆子裏,方便待會兒雞可以迅速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