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3/6頁)

不幸的事誰也不想,人人覺得她要為他的不幸負所有責任,可是有沒有想過,她也什麽錯都沒有做過,一切意外就降臨了。

錯的是罪犯歹徒,可是歹徒現在沒有抓著,抓著了他,那種社會的渣渣也沒有能力負責任。可就因為該負責的渣渣沒有能力,同是受害人的她就要擔起所有嗎?

王靜忽問:“那個人……還沒有結婚?”

趙清漪道:“如果結婚了,為什麽最先趕來的是他媽媽和弟弟?”

王靜知道殘疾對於未婚年輕人來說,最重要的一關就是影響婚姻,這年頭無論是鄉下還是城裏,娶個媳婦不容易。這種時候,有人想讓女兒嫁給他報恩很平常。

女兒才21歲,貌美如花,重點大學就要畢業,大好前途。雖然說是個有正義感的小夥子,可這樣條件還殘疾的男子,女兒不是一輩子也要將幸福賠進去?況且,她還年輕,就算是健全的條件好的男子,她都應該過兩年再結吧。

趙清漪現在不是修士,只是普通人,修士又不愛錢,而普通人一般事情都可以用錢來解決。

王靜也冷靜下來,到底是幾十歲的人了,說:“今天先去看看吧,如果真的需要律師,請就請吧。”

正說著,一大早就去李家借錢應急的趙父趙鑫回來了,他從李家借了三萬塊來。趙鑫今年四十五歲,從前還是那廠裏的廠草,到如今也是目眉端正,為人謙和。

“你們在說什麽呢,什麽律師?”

王靜才把趙清漪的建議說了,趙鑫道:“不用這樣吧,我見挺有正義感的小夥子,一請律師,弄得雙方有些不好看,不知道的人還以為鬧翻了呢。大家不得罵死清漪?”

趙清漪說:“我才不怕人家罵我。做人講良心,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穿越回來的趙清漪有原主後來幾年的記憶,當然知道歹徒是誰,可是要兩個月後才抓到,而歹徒不過是城市廢青,受害家庭更加一心要咬著趙家了。

趙鑫沒有想到女兒此時能想到這些,說:“律師也不便宜呀。”

趙清漪道:“這些錢都是該花的,爸,我還想把那套房抵押了貸款,然後請律師幫忙擬定賠償方案,在兩方沒有達成共識之前,必須要有律師出面。”

王靜道:“你瘋了,抵押貸款?那是留給你結婚的房子。”

趙清漪說:“難道我只能嫁給沒車沒房的人嗎?我現在就要有自己的房子嗎?現在舍不得房子,將來萬一有什麽,更沒有辦法收拾。爸、媽,這件事,我請求你們,不要太熱心,交給我自己,行嗎?雖然,現在用的是你們的錢,但我保證,我將來一定會有錢。你們太熱心了,有時反而是壞事。”

趙鑫道:“漪漪,你才多大,發生這種事,我能撒手不管你嗎?”

趙清漪道:“現在對方的深淺都不清楚,太過熱心和好說話,並不是好事。我昨天查過一些法律的知識,雖然他救了我,但我們也不用無底限的滿足他們的要求。畢竟我沒有做錯什麽,我也是被害人。按法律上來說,那歹徒才是必須需要負責的人。”

王靜說:“你說的好像人家卻會貪我們家的錢一樣,這不是讓人流血又流淚嗎?”

趙清漪說:“媽,讓他流血又流淚的不是我,是那個歹徒!我做什麽了?為什麽你要這樣想?我要怎麽說才能改變你天真又不懂法的陳舊觀念?該負的責任我負,還要怎麽樣?我不冤嗎?如果左右都是要有這麽多代價,那麽與被侮辱的後果哪個輕哪個重還說不定呢!反不如不要他救我,那麽我失去什麽,我可以恨,我可以報仇,現在失去更多卻還要低聲下氣無怨無悔。他腿又不是我打斷的,腿被別人打斷了就有睡我一輩子的權利和讓我養一輩子的立場了?那我還不如被歹徒睡一次,誰讓他沒自保的本事又強出頭當英雄了?我樂意只被歹徒睡一次!”

這是基於原主的記憶才這麽說,其實真正的見義勇為是值得敬佩的。但是面對被陳舊觀念影響的父母必須一開始就用猛藥,扭轉他們的粘粘忽忽,有時善良真的會很致命,全是坑自己人。

王靜聽她說得粗俗,怒道:“你哪裏學來的臟話!你還是個女孩子嗎?平日我怎麽教育你的?”

趙鑫卻因為她的話而腦子一片清明,沉默了一下,忽說:“也許……漪漪說的沒有錯。”

趙清漪目光一閃,總有些欣慰。其實,什麽苦都見過,與前幾個世界經歷的相比,這回不算是最慘的。

“對不起,媽媽,我要不這麽說,你不會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的。人需講良心,但也要會自保,人性多有自私的,經不起折騰。你們今天不要去了,把錢都先給我。我還得去辦抵押貸款,再找最好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