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草長鶯飛時節,鄉村田園間。

一個荊釵布群的女子正往地壟上挖出的一個個土坑來,一個十歲出頭的男孩往每個坑裏播下三顆豆種子。

挖完了地,女子又用手將種子埋上,她的手已不復少女的柔膩,她已不是少女。

“大郎,你來做這個,會嗎?”

那男孩點了點頭,然後承擔了掩埋種子的任務,而他的母親則挑水沖淡“人中黃”,用糞勺攪拌,氣味沖鼻。

趙清漪已經活過了兩世,雖然每一次感情都會抽離,但是那種富貴上流人士的生活其實已經過習慣。這一回穿成一個要幹農活的古代女人,也不禁生出萬千感慨。

依照原主的記憶,她開始掌握著量澆著糞肥。想想現代的農場種菜遊戲方便得不得了,而現實中種菜可沒有這麽容易,如果是有潔癖的人,更是臣妾做不到。

趙清漪看看自己十歲的大兒子,已經是家裏的一個好幫手了。這一回,一穿來就已經是三個孩子媽了,她也無可奈何。

大兒子沈智雲,今年十歲,性情敦厚,他上午讀書,下午通常會幫她分擔農務。

大女兒沈曉雲,今年九歲,也識得幾個字,卻和她並不貼心,這丫頭有幾分機靈過頭,愛奉承祖母。

小兒子沈歸雲,今年不過六歲,性情淘氣,長得最像他爹沈俊(字子美),是公婆的心肝寶貝。

話說這世的原主趙清漪是個秀才女兒,未嫁前在家也沒有幹過這些農活。

但兩老年紀漸大了,夫君去參加科考後四五年沒有回鄉,作為家裏的媳婦總要操持起家計來,這些事總要她去做。

趙清漪一想起這位夫君,就想吐一升的血。

原主嫁給了十裏八鄉有名的俊美才子沈俊,自己的父親趙懷方正是他的啟蒙老師。

趙懷方在鎮上的私塾教書,沈俊四五歲時就去旁聽,居然靠著旁聽讀完了三百千。

父親憐他的堅韌和靈性,就收他來聽課,還免了束修。

沈俊果然不負趙懷方的憐惜與重望,他讀書方面除了勤學之外,更像是開了掛似的。

沈俊九歲考出童生,十二歲就是秀才,是縣裏有名的神童,也成了趙懷方的驕傲。

在沈俊十四歲時和同年的趙清漪成了親,佳徒成賢婿,趙懷方還覺得自己眼光好。

沈俊考出秀才的第三年時十五歲,原本要去省城參加鄉試,奈何家中祖父去逝,不得不守小功,也是這年春天,大兒子沈智雲出生了。

十八歲時的秋闈,又恰逢沈家的祖母去逝,沈俊不得不再誤了三年。到了二十歲離家去省府,二十一歲時才得中鄉試而直接進京參加春闈,當年卻因為水土不服落榜。

之後三年就在京中為官宦人家的幕僚。

由於沈俊那俊美於尋常男子的容貌,修長挺拔的身材,實在是吸引人。沈俊曾在做幕僚時參加過京城的詩會,當時尚書府二小姐也參加了,並在女子中奪魁,而沈俊寫了首贊美她的詩,兩人眼底眉間就看對了眼。而尚書府的二小姐十三歲起就在京中有了才名和美名,這是一出才子佳人的良緣。

到後來沈俊高中狀元,更是一舉揚名京城。因有之前的詩會佳話,尚書府想將愛女下嫁,成就美滿姻緣。

狀元郎也不是薄情之人,還是向王尚書說明了家中有糟糠妻的事,但王尚書實在愛惜其才,嫁女給他當平妻。

趙清漪暗想:什麽愛惜其才,只怕是女兒已經失身了,不得不說沈俊那張臉確實好看。好看到她是找不到一絲地方和沈二良夫妻像的地方,簡直是基因突變。不然,沈俊的眉目如畫、高鼻朱唇、鬢如刀裁是哪裏來的?沈二良不醜,但是沈俊這樣的模樣要說從他身上遺傳來,那他的基因真的很有原創能力,模仿能力不行。

……

趙清漪和趙智雲回到沈家,兩個早年買來的十一二歲的小丫鬟碧草在燒火煮飯,婆婆卻是通常不做飯了的,已經到了享受兒女孝敬的年紀。兒子不在身邊,還有兒媳。

至於家中長遠的生計,也已不在兩老的考慮範圍之內。兒媳現在辛苦些,但想他們兒子這樣的天才,能嫁給他們兒子是她的福氣。將來高中,她一個秀才女兒一躍成為狀元家的夫人,多大的榮耀。

趙清漪回家來,自然承擔了做菜的任務。她燒了梅幹菜炒豬油渣,又煮了一碗老南瓜,再蒸了一屜黍米餑餑,取了兩個雞蛋打了一碗蛋湯。

“爹,娘,吃飯了。”

這時沈二良從屋外進來,沈俊不在家,他也不得不修一修農具,等他凈了手,妻子張氏帶了趙清漪的小兒子沈歸雲出屋子來。

趙清漪擺著碗筷,公公婆婆上了八仙桌,再有三個兒女,而她還要給公婆盛飯,碧草則給小主人沈歸雲盛飯。

沈歸雲看到桌上的食物,不禁委屈:“奶奶,我想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