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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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個月的日夜兼職,她賺了3000多塊錢,這下車費和學費有了。

京城大學是全國屬一屬二的國立重點大學,國家扶持經費和校友捐贈多,又在這個年代,學費本就不貴的。一年學費是1500元,住宿費和其他費用是另計的。只不過身在京城,生活開銷費用就不小了。

之後母親賴彩鳳還是塞了500元給她,說:“你爸,你也別怪他,窮怕了,又是老思想,別人一說就輕信。現在,他也知道你和別人不一樣,不能那樣誤了你。”

小貪加愚昧本也是一種罪。原來事件發展,後來趙建華因女兒是“潘金蓮”被人打成殘疾,在賴彩鳳受不了人言指責喝農藥自殺後,他也跟著喝農藥自殺,也為自己的原罪付出了代價。

如果他們真的不拖累她進深淵,他們也是救自己,她將來會好好贍養,到底是親生父母。這才是他們自己的後福,何必貪圖別人的。

想了想那虛榮貪享受的弟弟,原主真是氣極了,一想到他就五味陳雜。

“你們……對弟弟嚴一點吧。還有跟他說,讀書是改變命運近乎唯一的辦法。”

原主恨極了老家一些長舌婦的汙辱,但是這事這樣一辦,現在卻有不少人對她去京城大學上學表達出無比的羨慕,這才是寒門出了金鳳凰的正確打開方式。趙建華就是被自己的舊觀念和小貪遮住眼睛的人。

事情往好的方向發展了,連小氣的舅舅也給了個紅包。

陳校長和陳師母在她去上學前也包了一個紅包給她,還帶了朱主任的一個紅包,說是一點心意。

推辭一番,陳校長說:“那是京城,哪裏都要錢,你就能打工,頭兩個月卻是肯定不行的。”

她收下含淚拜別,又請他們替她謝過朱主任。這份人情,收下就要記一輩子。但是這樣的人情她願意還,還得起,也甘願,這是成全別人的好意人情,而不是綁架別人的枷鎖人情。

……

趙清漪去京城上大學後,張曉也要安排個出路,她大學沒有考上,補報也沒有報上。如此,現在依她高中文憑,最多也是去村小教書,一個月才三百塊錢。

張曉雖有心搓合趙清漪和王冬明訂婚,樂見其成,也想著王冬明有錢還便宜她了,可是她心底是知道王冬明多半是配不上她的。她只是樂見從小處處強過她的表姐被套牢在這個小鎮。

張曉也羨慕外面的世界,奈何沒有考上。

雖然趙蓮花也會說“女子讀書無用論”,卻還是疼女兒,是比趙建華要開明大方些的人。

可惜因為趙清漪的事沒成,王冬明自然不帶著張達賺大錢了。要復讀一年,學費、書本費、吃用起碼要多投入三千塊,還不一定考得上,張達不舍得了。

張曉就是一個普通的小女生,雖然她還是會讀書的,但成績從小不如表姐羨慕表姐。

她復讀才考上省重點,交往一個家世不錯的男友,出現門第困難,還有當時她表姐名聲的毀壞也影響家族名聲。

但最後發現原來自己“早不需要仰望表姐了,她這樣的人有才無德”,她放開了心房,而她的男友最終也沒有放棄她。

卻說這時,張達因趙清漪未訂婚,王冬明不帶他發大財,心中郁悶不解,就不舍得女兒復讀的成本。

想想趙清漪,生氣的同時,不禁就怨女兒讀高中比她多花了多少錢,現在還想復讀,考不上又是誤人誤己。

張曉氣性上來就去省城打工了,改了今年復讀的路。

王冬明因為搞不到自己心中的女神,也有灰心郁氣,人都走了,生活只有繼續。

他可不是情聖,女人不是他的,他當然不會再去趙家熱絡了。

畢竟“無私純潔的愛”只存在於偶像劇,王冬明沒有偶像劇男二的靈魂高度——正常人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