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3頁)

趙家剛好是為女兒的學費生活費犯愁,趙蓮花就勸說哥哥趙建華,讓趙清漪和王冬明訂婚。

訂婚之後,趙清漪再要去上學,當然是夫家擔著責任,算是他們家的人了。

王冬明本也是想娶一個高材生美女老婆,雖然要兩地分別幾年,若是事情談成,他還是會支持老婆繼續上學的。

趙建華也聽說過王冬明的家底,又一再被妹妹攛掇,就心動了。

這絕對是最好的方法了,不但不用出錢,今後還多一個有錢能幹可靠的女婿照拂家裏了,將來女兒也是妥妥的大學生。

原主的母親賴彩鳳雖然是全家最疼愛女兒的人,卻也是有些動心的。

大家都說是好人家,那人確實是全鎮最會賺錢的年輕人了,她也就覺得這是好事。

原主的弟弟趙清河被王冬明的好幾套玩具收買,一口一個姐夫叫。

原主就像接到了一部特別的“戲劇”,所有專業演員和攝像到位,他們都背熟了劇本台詞。

她就算沉默,“劇情”也會往大家希望的利益共贏方向演下去。

大家都不會看到輸的只有她一個人,也不會想她的愛情美滿,或者說在他們看來他們是為她找了個能依靠的良人。

而原主不敢強烈抗爭,九十年代的鄉下人的習慣觀念,可不講什麽“孩子是平等的人”,家長權威極重。

她也是畏懼父母和長輩的,她只是一個貧窮未成年高中生,在家人親戚的一而再的“良言相勸”下含淚答應了。

然後,在那年暑假,兩家擺了兩桌酒訂了婚。開學前,在王冬明的霸道下,兩人還提前圓了房。那是才剛滿十七歲的未成年少女,她很痛,哭得很厲害,卻也不能反抗成了事實。

年輕美麗的少女的身體,還是一朵高嶺之花,讓王冬明沉迷不可自拔,忍受他夜夜的折磨,有時白天他都要壓倒人做。

這種沒有感情的性事,讓趙清漪覺得像是街頭的公狗和母狗一樣惡心。

這種日子還是在開學時才結束,她終於接過賣身為代價的錢踏上了去京城上學的路。

京城和鄉下是兩個世界,原主拋下了噩夢般的回憶,沉浸在了京城大學的歷史底蘊和知識海洋中……

可是妓女被生活社會所迫賣身還能從良,她卻不由己。

敲門聲又響起來,這回是弟弟趙清河,這個沒有得到好的教育不辨是非的弟弟,用她的犧牲得到更好的生活,可後來卻那樣對她。

他忘記他小時候她是多麽疼他,曾為保護他而打架,給他洗衣服、做飯。

原主應該是想改變自己這樣的聲名狼藉、不得好死的悲慘命運吧。不要再做無謂的隱忍,因為那只代表著從來沒有解決掉真正的問題症結。

……

趙清漪調整好自己開了門,剛上初一的趙清河給她一個燦爛的笑臉,說:“姐,你還害羞呀,你都畢業了……”

趙清漪沒有接他的話,冰冷著臉去了簡陋的客廳。父母均在,姑姑一家也在,還有坐在中央的王冬明。

王冬明一擡頭看見她,眼中露出驚艷之色。

第一個湊上來的是趙蓮花,笑容滿面拉著她的手說:“午睡才醒呢,來,姑媽給你介紹個朋友。”

趙蓮花說著,趙清漪被她拉到王冬明的身前,趙蓮花說:“這是你王大哥,你們好好認識一下。”

忽見同年的表妹張曉過來笑道:“第一次見面,握個手唄!”

趙清漪看看張曉,這也是一個大大的即得利益者呀,所以說犧牲她一個,幸福兩大家,不,是王、張、趙三大家。

趙清漪面容淡淡,以職場的態度伸出手去,說:“王先生,你好!”

王冬明忙握住那只手,說:“你好!”這鄉下地方,倒很少見這樣的鄭重。

趙清漪又巧勁掙開了他的手,忽微微一笑,只裝作不知,說:“今天什麽日子,這麽熱鬧?”

張曉笑道:“表姐,是你的好日子呀!”

“我的好日子?可我開學還要兩個月呀!沒到好日子呀!”

趙蓮花笑著說:“我們今天是在商量你的婚事的。”

趙清漪道:“我今年才十七虛歲,你們中也有人讀過初中,應該有學到過基本法律。《華夏共和國婚姻法》歸定,女子婚齡是二十周歲,我起碼還要四年才符合。”

姑父張達笑著說:“其實是兩家先說好,冬明這麽好的條件,到哪找去呀?”

趙清漪蹙了蹙眉,說:“我今天剛認識王先生,我又不喜歡他,怎麽可能談婚論嫁?”

趙蓮花勸著說:“傻孩子,是不是害羞了?這剛認識不喜歡,處處就喜歡了,這麽好的人家,你不要錯過。”

趙清漪笑道:“表妹不是只比我小一個月嗎?‘這麽好的人家’,姑媽應該幫表妹考慮,像你說的,表妹和王先生處處就喜歡了。”